本实用新型涉及环保设备领域,具体是一种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我国水污染问题的加重,人们对污水处理领域关注度高,污水处理相关的设备也越来越多,现在污水处理装置较多,且技术方法也很多样,在污水处理中,经常需要对污水进行絮凝沉淀,去除污水中的污染物,但是,目前采用的絮凝方法是在污水中加入絮凝剂,絮凝剂吸附污水中污染物产生絮凝体,而絮凝体悬浮在污水中,容易发生分散作用导致絮凝体填充整个污水内部,无法分离,且现有的絮凝沉淀在过滤时絮凝体容易通过过滤膜进入水体,污水的处理效果不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包括装置本体、出口和进口,所述装置本体顶部设有气缸,气缸左侧位于装置本体顶部表面设有出口;所述装置本体中上部内壁上设有凹槽,装置本体内中上部设有滑罩,滑罩通过伸缩杆与气缸相连;所述装置本体底部表面设有电机,电机左侧位于装置本体表面位置设有导泥管;所述装置本体内中下部设有旋转轴;所述旋转轴与电机相连,旋转轴表面从下至上依次设有第一搅拌片、第二搅拌片和第三搅拌片;所述装置本体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导板。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装置本体为圆柱形结构,装置本体底部为喇叭形结构。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滑罩表面设有细孔,细孔的孔径为1-2mm,滑罩底部边缘抵接在凹槽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旋转轴与装置本体轴心线相同。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第一搅拌片的长度大于第二搅拌片的长度,第二搅拌片的长度大有第三搅拌片的长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板倾斜向下设置,导板与水平面夹角为30°。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污染物去除效率较高,污水在装置内部形成的不同大小的絮凝体,大絮凝体牵引小絮凝体向下移动,防止絮凝体在污水内部分散,且该装置顶部能过滤污水中少量分散的絮凝体,污水的净化效率较高,出水水质较好。
附图说明
图1为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中滑罩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本体;2-出口;3-进口;4-气缸;5-伸缩杆;6-滑罩;7-细孔;8-凹槽;9-电机;10-旋转轴;11-第一搅拌片;12-第二搅拌片;13-第三搅拌片;14-导板;15-导泥管;16-超滤膜。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悬浮颗粒及胶体物质分离装置,包括装置本体1、出口2和进口3;所述装置本体1为圆柱形结构,装置本体1底部为喇叭形结构;所述装置本体1顶部设有气缸4,气缸4左侧位于装置本体1顶部表面设有出口2;所述装置本体1中上部内壁上设有凹槽8,装置本体1内中上部设有滑罩6,滑罩6通过伸缩杆5与气缸4相连;所述滑罩6表面设有细孔7,作为优选,细孔7的孔径为1-2mm,滑罩6底部边缘抵接在凹槽8内;所述装置本体1底部表面设有电机9,电机9左侧位于装置本体1表面位置设有导泥管15;所述装置本体1内中下部设有旋转轴10,旋转轴10与装置本体1轴心线相同;所述旋转轴10与电机9相连,旋转轴10表面从下至上依次设有第一搅拌片11、第二搅拌片12和第三搅拌片13;所述第一搅拌片11的长度大于第二搅拌片12的长度,第二搅拌片12的长度大有第三搅拌片13的长度;所述装置本体1内壁上固定连接有导板14,导板14倾斜向下设置,作为优选,导板14与水平面夹角为30°,污水通过进口3进入装置本体1内部,加入絮凝剂,第一搅拌片11转动,第一搅拌片11较长,污水中形成的絮凝体较小,第二搅拌片12长度小于第一搅拌片11的长度,第二搅拌片12搅拌形成的絮凝体较大,第三搅拌片13的长度最短,搅拌形成的絮凝体最大,絮凝体通过导板14滑下,大絮凝体从上而下运动,将中间的较小的絮凝体以及底部的絮凝体牵引至设备本体1底部;气缸14带动滑罩6向下移动,滑罩6内壁上设有超滤膜16,超滤膜16过滤到污水中的分散的絮凝体,水穿过超滤膜16经过细孔7到达滑罩6的顶部,过滤后的水从出口2排出。该装置结构简单,使用方便,污染物去除效率较高,污水在装置内部形成的不同大小的絮凝体,大絮凝体牵引小絮凝体向下移动,防止絮凝体在污水内部分散,且该装置顶部能过滤污水中少量分散的絮凝体,污水的净化效率较高,出水水质较好。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