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领域,尤其是涉及一种污水处理设备。
背景技术:
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是一种模块化的高效污水生物处理设备,是一种以生物膜为净化主体的污水生物处理系统,充分发挥了厌氧生物滤池、接触氧化床等生物膜反应器具有的生物密度大、耐污能力强、动力消耗低、操作运行稳定、维护方便的特点,使得该系统具有很广的应用前景和推广价值。
整个设备一般不需要专人管理;可以减少占地面积,设备上方可修建停车场等,无需建厂房等设施;对周围环境无影响、污泥产生量少、噪音小于二类地区的标准;操作简便、工艺新、效果好、使用寿命长;设备可按标准布置,也可随地形需要特殊布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问题是地埋式污水处理设备埋在地下,不利于维修,设备发生故障后,不方便检修与更换的技术问题。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包括污水处理主体和升降装置,在污水处理主体设置在所述升降装置上;
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上设置有两个用于与升降装置连接的侧翼板;两个所述侧翼板设置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的左右两侧;
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下端设置有用于方便污水处理主体运输的运输槽;
所述升降装置包括上升降板和下支撑板,所述污水处理主体设置在所述上升降板上,所述下升降板与所述下支撑板之间设置有用于升降上升降板的升降柱;
所述上升降板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两个固定板,所述升降柱上端设置在所述固定板;
在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穿孔,在所述穿孔内设置有导向柱;所述导向柱下端设置在所述下升降板上,在所述导向柱上端设置有连接板。
进一步地,所述上升降板左右两侧设置有侧固定板,所述侧固定板为L型,所述侧固定板与所述上升降板形成开口朝向内侧的滑道。
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上设置有四个穿孔,四个所述穿孔围绕升降柱设置。
进一步地,在所述穿孔内均设置有导向柱。
进一步地,在所述上升降板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连接板,所述连接板与所述上升降板同侧的所述导向柱均连接。
进一步地,所述污水处理主体上设置有用于检修的检修口。
进一步地,所述污水处理主体内设置有分隔板,通过所述分隔板将所述污水处理主体分为缺氧段、厌氧段、第一好氧段、第二好氧段;在所述第一好氧段内设置有第一MBR模组,在所述第二好氧段内设置有第二MBR模组,所述第一MBR模组、所述第二MBR模组均与抽吸泵和风机连接,在污水处理主体内还有储药池,加药计量泵将储药池内的除磷药剂定量投加至第一好氧段和第二好氧段,在分隔板上设置有连通缺氧段、厌氧段、第一好氧段和第二好氧段的通孔。
进一步地,在所述储药池、厌氧段和缺氧段均设置有曝气搅拌管。
本实用新型具有的优点和有益效果是: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在升降装置上,这样在污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以后,可以通过升降装置将污水处理主体升起,从而能够从地下升高后,方便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维修且在污水处理主体下端设置有运输槽,在污水处理主体生产以后,方便叉车通过运输槽对污水处理主体进行运输。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污水处理设备的立体图;
图2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右视图;
图3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正视图;
图4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主体的立体图。
图中:100-污水处理主体;200-侧翼板;300-运输槽;400-下支撑板;500-导向柱;600-上升降板;700-连接板;800-升降柱;900-固定板;110-滑道;120-侧固定板;130-检修口。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污水处理设备的立体图;图2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右视图;图3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正视图;图4为图1所示的污水处理设备的污水处理主体的立体图。
如图1-4所示,本实施例提供的一种污水处理设备,包括污水处理主体100和升降装置,在污水处理主体100设置在所述升降装置上;
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上设置有两个用于与升降装置连接的侧翼板200;两个所述侧翼板200设置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的左右两侧;
在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下端设置有用于方便污水处理主体100运输的运输槽300;
所述升降装置包括上升降板600和下支撑板400,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设置在所述上升降板600上,所述下升降板与所述下支撑板400之间设置有用于升降上升降板600的升降柱800;
所述上升降板600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两个固定板900,所述升降柱800上端设置在所述固定板900;
在所述固定板900上设置有穿孔,在所述穿孔内设置有导向柱500;所述导向柱500下端设置在所述下升降板上,在所述导向柱500上端设置有连接板700。
在本实施例一种,在安装污水处理设备的时候,升降装置和污水处理主体100一起安装在地下,这样在污水处理主体100需要进行维修的时候,通过升降装置,将污水处理主体100从地下升起,方便进行维修。
在污水处理主体100上设置的运输槽300,在污水处理主体100生产好以后,需要进行搬运移动,这时候需要叉车的协助,一般是将污水处理主体100下端垫上一些垫子,使其下端留有空隙,方便叉车操作,这样有时候会垫的不均匀,发生倾斜等问题;而采用在污水处理主体100上设置运输槽300,这样能够方便叉车的运输,同时运输槽300有一定的固定左右,提高叉车运输污水处理主体100的安全性。
如图3所示,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所述上升降板600左右两侧设置有侧固定板120,所述侧固定板120为L型,所述侧固定板120与所述上升降板600形成开口朝向内侧的滑道110。
在本实施例中,侧固定板120形成两个滑道110,这样污水处理主体100上的两个侧翼板200能够插入到滑道110内,实现上升降板600与污水处理主体100的连接,这样升降板上下移动的时候,污水处理主体100也随着移动。
也可以在侧翼板200上设置多个螺纹孔,在侧固定板120上也设置多个通孔,这样在侧翼板200插入到滑道110内以后,通过螺栓进行进一步的固定,这样更加加强了污水处理主体100与上升降板600的连接牢固性。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所述固定板900上设置有四个穿孔,四个所述穿孔围绕升降柱800设置。
在本实施例中,升降柱800将上升降板600和下支撑板400之间的距离进行调节,由于下支撑板400与地面基础,这样升降柱800就能够将上升降板600升高,升降柱800上端是固定板900,固定板900上的通孔围绕升降柱800设置。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在所述穿孔内均设置有导向柱500。
在本实施例汇总,穿孔内有导向柱500,这样导向柱500将上升降板600和下支撑板400之间的垂直关系进行加固,这样保证下支撑板400和上升降板600始终保持相对的平行,这样升降柱800升降的时候,能够减轻升降柱800倾斜的压力,保证升降柱800的使用寿命。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在所述上升降板600左右两侧分别设置有连接板700,所述连接板700与所述上升降板600同侧的所述导向柱500均连接。
如图1、图2所示,在上升降板600一侧的导向柱500均同时连接一个连接板700,这样能够保证整个升降装置的牢固。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上设置有用于检修的检修口130。
在本实施例中,污水处理主体100上设置多个检修口130,这样能够对污水处理主体100内进行检修,这样来增加整个污水处理装置的正常运行。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内设置有分隔板,通过所述分隔板将所述污水处理主体100分为缺氧段、厌氧段、第一好氧段、第二好氧段;在所述第一好氧段内设置有第一MBR模组,在所述第二好氧段内设置有第二MBR模组,所述第一MBR模组、所述第二MBR模组均与抽吸泵和风机连接,在污水处理主体100内还有储药池,加药计量泵将储药池内的除磷药剂定量投加至第一好氧段和第二好氧段,在分隔板上设置有连通缺氧段、厌氧段、第一好氧段和第二好氧段的通孔。
在上述实施例基础之上,进一步地,在所述储药池、厌氧段和缺氧段均设置有曝气搅拌管。
在本实施例中,污水处理主体100用于对污水进行处理,从而实现污水处理。
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污水处理装置安装在升降装置上,这样在污水处理设备发生故障以后,可以通过升降装置将污水处理主体100升起,从而能够从地下升高后,方便对污水处理装置进行维修且在污水处理主体100下端设置有运输槽300,在污水处理主体100生产以后,方便叉车通过运输槽300对污水处理主体100进行运输。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各实施例仅用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而非对其限制;尽管参照前述各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或者全部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而这些修改或者替换,并不使相应技术方案的本质脱离本实用新型各实施例技术方案的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