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钢背清洗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929947阅读:243来源:国知局
一种钢背清洗设备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钢背清洗设备,属于清洗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钢背是刹车片的一部分,主要起固定作用,1.表现在制造方面:粉状的摩擦材料(大多数)经高温高压发生化学及物理作用,压制到钢背上,形成固体(也有单独成型然后铆接的),其中有的会在钢背及摩擦材料之间加上垫层,这部分不起摩擦作用,主要是降噪,隔热,缓冲作用-即固定左右;2.使用方面:刹车过程主要是固定的刹车片与随车轮转动的刹车盘之间通过加压产生摩擦力,达到刹车的目的,摩擦力为摩擦材料与刹车盘摩擦产生,一个力是阻止车轮转动而刹车,相反的力作用在车上产生扭矩,这个力就是通过钢背传递到车上的(通过刹车钳)-即固定于传力作用。

刹车片在生产过程中会产生大量杂质,在完成生产后也会附着多种胶体或杂质,对于刹车片的清洗是一个重要环节。

在现有技术中,存在浸泡或手动清洗的方式,效率低且人工成本高,清洗不彻底,存在安全隐患。而一些清洗设备还存在人工上料的情况,同样费时费力。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提供一种钢背清洗设备,该清洗设备结合自动上料和笼式清洗的模式。

本实用新型解决上述技术问题的技术方案如下:一种钢背清洗设备,包括进料斗、清洗槽、清洗笼、两个提升机构,所述进料斗用于盛放钢背,所述提升机构包括一个提升机和一个提升机支架,所述提升机的钢丝绳穿过提升机支架的顶端连接着进料斗的两侧,所述清洗笼为圆柱体的笼式结构,在所述清洗笼的两端设有转动轴,所述转动轴固定在清洗槽的壁上并可转动;所述提升机提升进料斗后,将钢背投入清洗笼,清洗笼在清洗槽中转动清洗。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外力即提升机构完成上料,操作简单,节省人力和时间,笼式清洗,使得钢背被清洗的更彻底。

在上述技术方案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还可以做如下改进。还包括进料轨道,所述进料轨道包括竖直轨道和水平轨道,水平轨道的始端即竖直轨道的末端,所述进料斗的两端设有移动轴,所述移动轴在进料轨道内移动;在所述进料斗的两侧均设有一个突出,突出的位置低于移动轴,所述钢丝绳的末端固定在突出上。进料轨道限定了进料斗的移动轨迹。钢丝绳的末端固定在突出上,当进料斗运动到水平轨道末端时,钢丝绳继续提拉突起,使进料斗倾翻,钢背被倾倒。

进一步,所述移动轴为滚动轴或滑动轴。

进一步,还包括支撑架,所述支撑架包括至少四条支撑腿和连接支撑腿的四条支撑横梁。在倾翻进料斗时,接近进料斗的横梁同时起到支撑进料斗的作用,方便固定和倾倒。所述清洗槽放置在支撑架的内部;所述提升机支架设置在支撑架上。

进一步,所述清洗槽的内壁上装有至少四个喷头,在清洗笼转动时,喷洗清洗笼内部的钢背。

进一步,所述清洗笼的笼体上开有供清洗液通过的孔,清洗笼的笼体上装有两开的进料门,两个所述进料门之间通过插销连接,两个所述进料门的外边缘通过铰接设置在笼体上。

进一步,两个所述进料门上均装有拉手,方便打开进料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清洗笼的结构示意图。

其中,1、进料斗;2、清洗槽;3、清洗笼;4、提升机;5、提升机支架;6、钢丝绳;7、转动轴;8、进料轨道;9、移动轴;10、突出;11、进料门;12、插销;13、拉手;14、支撑腿;15、支撑横梁;16、喷头。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特征进行描述,所举实例只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一种钢背清洗设备,包括进料斗1、清洗槽2、进料轨道8、清洗笼3、两个提升机构、支撑架。进料轨道8包括竖直轨道和水平轨道,水平轨道的始端即竖直轨道的末端,进料轨道8可固定在墙壁或其他支撑物上。进料斗1的两端设有移动轴9,移动轴9在进料轨道8内移动。支撑架包括至少四条支撑腿15和连接支撑腿15的四条支撑横梁16,清洗槽2放置在支撑架的内部。清洗笼3为圆柱体的笼式结构,在清洗笼3的两端设有转动轴7,转动轴7固定在清洗槽2的壁上并可转动。在进料斗1的两侧均设有一个突出10,突出10的位置低于移动轴9。提升机构包括一个提升机4和一个提升机支架5,提升机支架5设置在支撑架上。提升机4的钢丝绳6穿过提升机支架5的顶端连接着进料斗1的突出10上。在倾翻进料斗1时,接近进料斗1的支撑横梁15同时起到支撑进料斗1的作用,方便固定和倾倒。

清洗槽2的内壁上装有至少四个喷头16,可以设置在清洗槽2的四个壁上。在清洗笼3转动时,充分喷洗清洗笼3内部的钢背。清洗笼3的笼体上开有供清洗液通过的孔,清洗笼3的笼体上装有两开的进料门11,两个进料门11之间通过插销12连接,两个进料门11的外边缘通过铰接设置在笼体上。两个进料门11上均装有拉手13,方便打开进料门11。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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