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化工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157289发布日期:2018-08-10 23:04阅读:2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化工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工业的不断发展,大量化工企业不断兴建,这些化工企业推动了经济的发展,同时也对环境造成了破坏;化工企业排放的污水中含有大量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一旦随意排放,将会大大污染水源和土地资源,且难以治理。

现有的化工企业对于处理污水的装置内一般都会通过加入药剂去除污水中的一部分有害物质,但是加药剂的过程中都是人工操作,且药剂的量较大,费时费力,操作不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一种能够解决上述问题的、能够避免药剂结块发生堵塞的化工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装置。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的:一种化工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装置,包括进水管、沉淀池、出水管、污水处理箱,所述污水处理箱包括一箱体,箱体内设有一污水处理腔;污水处理腔的任意一层连接一药剂输送管道,药剂输送管道的内壁设有一弹性橡胶层,弹性橡胶层内安装有一以上的震动棒;药剂输送管道的管口连接一药剂储存装置;药剂储存装置包括一连接药剂输送管道的药箱,药箱的一侧安装有一操作面板,药箱内设有一储药腔,储药腔内储存有药剂,储药腔内安装有一压力传感器;储药腔的底部连接药剂输送管道,药剂输送管道与储药腔的连接处设有一阀门;药箱的顶部通过一根以上的伸缩杆连接一挡雨板。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伸缩杆为天线式伸缩杆。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药剂输送管道呈“L”型结构,药剂输送管道的管口朝上。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药箱内设有一主控制器和蓄电池,蓄电池连接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与压力传感器和操作面板连接;药箱的顶部设有一连接储药腔的开口,开口处设有一盖体。

作为优选的技术方案,阀门连接压力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在操作时,操作面板自动添加药剂,无需人工用工具一次次往污水处理箱内加药,节省人力;对于结块的药剂能够起到震碎作用,加快药剂起作用的速度。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药剂输送管道的结构剖视图。

具体实施方式

本说明书中公开的所有特征,或公开的所有方法或过程中的步骤,除了互相排斥的特征和/或步骤以外,均可以以任何方式组合。

本说明书(包括任何附加权利要求、摘要和附图)中公开的任一特征,除非特别叙述,均可被其他等效或具有类似目的的替代特征加以替换。即,除非特别叙述,每个特征只是一系列等效或类似特征中的一个例子而已。

如图1所示,一种化工污水处理及再利用装置,包括进水管、沉淀池、出水管1、污水处理箱,所述污水处理箱包括一箱体2,箱体2内设有一污水处理腔10;污水处理腔的任意一侧连接一药剂输送管道3,药剂输送管道的内壁设有一弹性橡胶层4,弹性橡胶层内安装有一以上的震动棒5。通过沉淀池沉淀后的污水通过出水管排出流入到污水处理箱内。

本实施例中,药剂输送管道的管口连接一药剂储存装置;药剂储存装置包括一连接药剂输送管道的药箱6,药箱的一侧安装有一操作面板7,药箱内设有一储药腔,储药腔内储存有药剂8,储药腔内安装有一压力传感器9;储药腔的底部连接药剂输送管道,药剂输送管道与储药腔的连接处设有一阀门11;药箱的顶部通过一根以上的伸缩杆13连接一挡雨板12。

进一步,药箱内设有一主控制器(未图示)和蓄电池14,蓄电池连接主控制器,主控制器与压力传感器和操作面板连接;药箱的顶部设有一连接储药腔的开口,开口处设有一盖体15,打开盖体,补充药剂。

进一步,阀门连接压力传感器。

使用时,在操作面板设定一个具体的药剂的量,当达到这个量时,使得阀门自动关闭,不浪费药剂的量,且药剂通过阀门打后流入到药剂输送管道,最后流进污水处理腔,这个过程减少了人工往污水处理腔添加药剂的次数,更加省力。震动棒使得药剂经过药剂输送管道时,不易结块,结块的药剂也能得到一定的震碎效果。

进一步,药剂输送管道呈“L”型结构,药剂输送管道的管口朝上。

进一步,伸缩杆为天线式伸缩杆,通过伸缩杆便于调整挡雨板的位置,挡雨板起到对开口的防雨作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能够在操作时,操作面板自动添加药剂,无需人工用工具一次次往污水处理箱内加药,节省人力;对于结块的药剂能够起到震碎作用,加快药剂起作用的速度。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不经过创造性劳动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该以权利要求书所限定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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