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风淋室的降压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325141发布日期:2018-09-01 03:45阅读:179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风淋室技术领域,具体是涉及一种风淋室的降压装置。



背景技术:

风淋室是进入洁净室所必需的洁净通道。目前的风淋室大多数都是采用风机来产生强风。但是与风机相连接的排风管道一旦发生堵塞,风机很容易因为自身产生的强大气压排泄不出去而毁坏。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风淋室的降压装置,所述降压装置结构简单,能在风淋室的排风管道发生堵塞或排风管道内压力过高时,自动排除管道内气体,起到降压的作用;而当压力下降之后,又能自动回复原位。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风淋室的降压装置,包括本体、盖子、第一限位块、第二限位块和传动结构,所述第一限位块可活动设于所述本体内,所述第二限位块固定于所述本体中,所述本体的一端设有强力磁铁,所述盖子对应设有强力磁铁,所述盖子和所述本体通过所述强力磁铁磁性连接;所述传动结构设于所述本体内,所述传动结构包括推盘、推杆、弹簧和支撑架,所述推盘紧靠所述本体的内壁设于所述本体中,所述推杆连接于所述推盘,所述第一限位块与所述第二限位块之间设有弹簧,所述弹簧套设于所述推杆上,其两端分别紧靠于所述第一限位块、第二限位块;所述支撑架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推杆,另一端紧靠于所述盖子的内表面。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还设有密封圈,所述推盘的外周缘设有凹槽,密封圈设于所述凹槽中。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本体的内壁面设有滑槽,所述第一限位块的外表面设有凸起,所述凸起设于所述滑槽中,所述第一限位块通过所述凸起与所述本体的滑槽可滑动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第二限位块通过强力胶与所述本体的内壁固定连接。

作为一种优选的技术方案,所述弹簧为可发生弹性形变的压缩弹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于:

本实用新型能在风淋室的排风管道发生堵塞或排风管道内压力过高时,自动排除管道内气体,起到降压的作用;而当压力下降之后,又能自动回复原位。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与排风管道的连接示意图。

附图标记:1、本体;2、盖子;3、第一限位块;4、第二限位块;5、传动结构;51、推盘;52、推杆;53、弹簧;54、支撑杆;6、强力磁铁;7、风淋室的降压装置;8、风机;9、排风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将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描述,需要说明的是,本实施例以本技术方案为前提,给出了详细的实施方式和具体的操作过程,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限于本实施例。

如图1~2所示,一种风淋室的降压装置,包括本体1、盖子2、第一限位块3、第二限位块4和传动结构5,所述第一限位块3可活动设于所述本体1内,所述第二限位块4固定于所述本体1中,所述本体1的一端设有强力磁铁6,所述盖子2对应设有强力磁铁6,所述盖子2和所述本体1通过所述强力磁铁6磁性连接;所述传动结构5设于所述本体1内,所述传动结构5包括推盘51、推杆52、弹簧53和支撑架54,所述推盘51紧靠所述本体1的内壁设于所述本体1中,所述推杆52连接于所述推盘51,所述第一限位块3与所述第二限位块4之间设有弹簧53,所述弹簧53套设于所述推杆52上,其两端分别紧靠于所述第一限位块3、第二限位块4;所述支撑架54的一端连接于所述推杆52,另一端紧靠于所述盖子2的内表面。

需要说明的是,所还设有密封圈,所述推盘51的外周缘设有凹槽,密封圈设于所述凹槽中。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本体1的内壁面设有滑槽,所述第一限位块3的外表面设有凸起,所述凸起设于所述滑槽中,所述第一限位块3通过所述凸起与所述本体1的滑槽可滑动连接。

需要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第二限位块4通过强力胶与所述本体1的内壁固定连接。

需要再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弹簧53为可发生弹性形变的压缩弹簧。

需要再进一步说明的是,所述风淋室的降压装置7安装于风淋室中与风机8连接的排风管道9上。

实施例1

使用时,将本实施例的风淋室的降压装置安装于风淋室的排风管道上,降压装置的本体与盖子通过强力磁铁紧紧相连在一起,如果排风管道发生堵塞,风淋室风机产生的强风使管道内气压大幅度升高,当管内气压大于强力磁铁相吸的磁力时,管内气体推动推盘带动推杆运动,同时挤压弹簧,最后与推杆连接的支撑架将盖子顶出,使得盖子与本体分离;此时,管内气体迅速排出,压力下降。

而当压力下降至管内气压小于强力磁铁相吸的磁力时,弹簧复位带动传动结构恢复到原来的位置。

本实施例具有以下优点:

本实施例结构简单、操作方便,利用传动结构,能在风淋室的排风管道发生堵塞或排风管道内压力过高时,自动排除管道内气体,起到降压的作用;而当压力下降之后,弹簧复位又能使传动结构自动回复至原位。

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可以根据以上的技术方案和构思,作出各种相应的改变和变形,而所有的这些改变和变形都应该包括在本实用新型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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