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6019775发布日期:2018-11-20 22:23阅读:来源:国知局

技术特征:

1.一种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包括厌氧池和缺氧池,其特征在于,所述厌氧池和缺氧池内均设有气流搅拌机构,所述气流搅拌机构包括穿孔曝气管、风机和定时模块,所述风机通过风管与所述穿孔曝气管连接,所述风机与所述定时模块电连接,所述定时模块控制所述风机在一定的运行周期A内进行间歇曝气动作,所述风机的曝气时间设置为B,所述风机的静置时间设置为C=A-B。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运行周期A为10min-20min,所述曝气时间B为0.5min-2min。

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依次连通的厌氧池、第一缺氧池、第一好氧池、第二缺氧池、第二好氧池、……、第N缺氧池、第N好氧池、沉淀池和消毒间;

所述第一好氧池、第二好氧池、……、第N好氧池内均设有曝气机构,所述第一好氧池、第二好氧池、……、第N好氧池内均填充有悬浮填料,所述厌氧池、第一缺氧池、第二缺氧池、……、第N缺氧池内均设有所述气流搅拌机构;

所述第一好氧池与所述第一缺氧池之间设有硝化液回流机构,所述硝化液回流机构的进水口与所述第一好氧池的末端连通,所述硝化液回流机构的出水口与所述第一缺氧池的前端连通;

所述沉淀池与所述厌氧池之间设有污泥回流机构,所述污泥回流机构的进水口与所述沉淀池的底部连通,所述污泥回流机构的出水口与所述厌氧池的前端连通;

其中,N大于或等于2。

4.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厌氧池的上部设置有进水管,所述厌氧池与所述第一缺氧池之间的下部设有第一过水口,每组相邻的缺氧池与好氧池之间的上部设置有第二过水口,所述第N好氧池与所述沉淀池之间的上部设有第三过水口,所述沉淀池与所述消毒间之间的上部设有第四过水口。

5.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N缺氧池的末端设有导流隔板或导流管,所述导流隔板与所述第N缺氧池的内壁形成的通道的进水端与所述第N缺氧池的底部连通,或者,所述导流管的进水端与所述第N缺氧池的底部连通。

6.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还设置有砂滤池,所述砂滤池设置在所述沉淀池与所述消毒间之间。

7.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包括沉淀池池体,所述沉淀池池体内还设有锥形污泥斗,所述沉淀池内设有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所述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顶部高于沉淀池池体的最高液面位,第一挡板的底部低于第二挡板的底部;所述第一挡板与相向的第一池壁之间的池域为进水区,所述第二挡板与相向的第二池壁之间的池域为出水区,第一挡板与第二挡板之间的池域为沉淀区,进水区、沉淀区、出水区在第一挡板和第二挡板的下方相互连通。

8.如权利要求7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挡板的底部位于出水口的下方,且第二挡板的底部与沉淀池池体的最高液面位的距离为15cm-30cm。

9.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沉淀池还设有排渣机构,所述排渣机构的处理端设置在所述沉淀池的液面。

10.如权利要求3所述的一体化生活污水处理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好氧池中所述悬浮填料的填充比为30%-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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