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7231671发布日期:2019-03-30 08:00阅读:485来源:国知局
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水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现代生活中,会产生大量的废水,如生活废水、工业废水和医疗废水等,其中废水排放是造成现代环境污染的一个重要因素,采用相应的废水处理装置对废水进行处理是一个必须要解决的重要问题。但是,对于现有的废水处理装置来说,限于结构和设计上的限制,其往往并不能充分有效地对废水进行处理,从而使得经过处理后的废水仍然含有大量的有害物质,这不仅危害了环境和人们的健康,也大大降低了废水处理装置的使用性能。而且并不节能环保,因此,我们提出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设计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包括搅拌箱、过滤箱和存储箱,所述搅拌箱和过滤箱固定于存储箱上,所述搅拌箱的顶部设有三通管和药剂入口,所述搅拌箱的内侧壁上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轴承座,两个所述第一轴承座之间连接有第一转动轴,所述第一转动轴的外壁并对应于所述三通管的位置套接有第一旋转轮,所述搅拌箱的箱内的顶部和底部固定设有两个第二轴承座,两个所述第二轴承座之间连接有第二转动轴,所述第二转动轴的下部套接有第二旋转轮,所述第一旋转轮和所述第二旋转轮的端部周向均匀设有搅拌叶片,所述第二旋转轮和所述第一旋转轮互相垂直且相啮合,所述搅拌箱和所述过滤箱之间设有第一连接水管,所述过滤箱内依次设有吸附层、过滤层,所述过滤箱和所述存储箱之间设有第二连接水管,所述存储箱的箱内底部安装有水质检测仪,所述存储箱和所述搅拌箱之间连接有第三连接水管,所述第三连接水管远离存储箱的一端与三通管螺纹连接,所述第三连接水管上连接有循环泵,所述存储箱的底部设有净水出水管。

优选的,所述吸附层的材料为活性炭、分子筛或活性氧化铝。

优选的,所述过滤层的材料为PP棉或反渗透膜。

优选的,所述净水出水管上设有阀门。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有益效果在于:本实用新型通过水流重力作用带动旋转轮旋转,从而能将废水和药剂充分旋转搅拌,水质检测仪的设置使得不合标准的废水经多次循环处理满足使用要求从而排出,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设计合理,节能环保,便于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第一旋转轮的侧视图。

图中:搅拌箱1、过滤箱2、存储箱3、三通管4、药剂入口5、第一轴承座6、第一转动轴7、第一旋转轮8、第二旋转轮9、第二转动轴10、第二轴承座11、第一连接水管12、吸附层13、过滤层14、第二连接水管15、水质检测仪16、第三连接水管17、循环泵18、净水出水管19、阀门20、搅拌叶片81。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绿色节能环保废水处理装置,包括搅拌箱1、过滤箱2和存储箱3,搅拌箱1和过滤箱2固定于存储箱3上,搅拌箱1的顶部设有三通管4和药剂入口5,从药剂入口5投入与污水反应的药剂,使其混合,搅拌箱1的内侧壁上固定连接有两个第一轴承座6,两个第一轴承座6之间连接有第一转动轴7,第一转动轴7的外壁并对应于三通管4的位置套接有第一旋转轮8,搅拌箱1的箱内的顶部和底部固定设有两个第二轴承座11,两个第二轴承座11之间连接有第二转动轴10,第二转动轴10的下部套接有第二旋转轮9,第一旋转轮8和第二旋转轮9的端部周向均匀设有搅拌叶片81,第二旋转轮9和第一旋转轮8互相垂直且相啮合,废水流入带动第一旋转轮8旋转,从而使得第二旋转轮9旋转,达到搅拌混合液的目的。

搅拌箱1和过滤箱2之间设有第一连接水管12,过滤箱2内依次设有吸附层13、过滤层14,吸附层13的材料为活性炭、分子筛或活性氧化铝,过滤层14的材料为PP棉或反渗透膜,在过滤箱2内废水经过过滤沉淀排到存储箱3中。

过滤箱2和存储箱3之间设有第二连接水管15,存储箱3的箱内底部安装有水质检测仪16,存储箱3和搅拌箱1之间连接有第三连接水管17,第三连接水管17远离存储箱3的一端与三通管4螺纹连接,第三连接水管17上连接有循环泵18,存储箱3的底部设有净水出水管19,净水出水管19上设有阀门20,水质检测仪16检测水质,不达标则通过循环泵18排到搅拌箱1内继续处理,若达标则打开阀门20将处理后的水通过净水出水管19排出使用。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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