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农业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农业大棚表面除尘装置。
背景技术:
随着高分子聚合物-聚氯乙烯、聚乙烯的产生,塑料薄膜广泛应用于农业。日本及欧美国家于50年代初期应用温室薄膜覆盖温床获得成功,随后又覆盖小棚及温室也获得良好效果。我国于1955年秋引进聚氯乙烯农用薄膜,首先在北京用于小棚覆盖蔬菜,获得了早熟增产的效果。大棚原是蔬菜生产的专用设备,随着生产的发展大棚的应用越加广泛。当前大棚已用于盆花及切花栽培;果树生产用于栽培葡萄、草莓、西瓜、甜瓜、桃及柑桔等;林业生产用于林木育苗、观赏树木的培养等;养殖业用于养蚕、养鸡、养牛、养猪、鱼及鱼苗等。大棚的应用范围尚在开发。尤其在高寒地区、沙荒及干旱地区为抗御低温干旱及风沙危害起着重大作用。世界各国为发展农业生产先后建成塑料大棚,日本在70年代末塑料大棚的面积为10-20公顷。西班牙的阿尔梅里利地区全部土地面积为315平方公里,是个旱区,为了发展蔬菜生产而覆盖了120平方公里的大棚,是世界最大的大棚。
然而随着环境污染的日趋严重,大棚在使用的过程中容易在塑料膜上堆积灰尘,长期积累会影响大棚的采光效果,因此需要一种大棚表面除尘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农业大棚表面除尘装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农业大棚表面除尘装置,包括底座、立杆和除尘机构,所述底座的上部套接有立杆,所述立杆的顶部焊接有定向轮,所述立杆的内部转动连接有摇把,所述立杆的侧壁通过转动座与除尘机构的主杆转动连接,所述主杆的底部嵌入安装有多个等距分布的喷淋头,所述喷淋头通过水管与立杆侧壁焊接的进水阀连通,所述主杆的两侧壁分别通过连接杆与第一副杆和第二副杆连接,所述第一副杆的底部嵌入安装有清洁毛刷,所述第二副杆的底部连接有弧形刮板,所述主杆的上部连接有钢缆,所述钢缆经定向轮与摇把外部焊接的绕线盘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立杆的轴线与底座上端面垂直。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底座的上端面开设有连接螺栓的通孔。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副杆和第二副杆的结构相同。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主杆的内部为空心结构。
本实用新型中,在底座上部套接有立杆,在立杆的侧边转动连接有除尘机构,除尘机构由主杆、第一副杆和第二副杆组成,并在主杆、第一副杆和第二副杆的底部分别连接有清洁毛刷、喷淋头和弧形刮板,这样通过调节除尘机构的位置,利用清洁毛刷将塑料膜表层的大型杂质除去,然后利用喷淋头进行喷水,最后利用弧形刮板刮除干净,有效解决大棚表面灰尘问题,结构简单,具有一定的市场前景。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农业大棚表面除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除尘机构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底座的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底座、2-摇把、3-绕线盘、4-进水阀、5-水管、6-立杆、7-定向轮、8-钢缆、9-除尘机构、10-第一副杆、11-主杆、12-第二副杆、13-弧形刮板、14-喷淋头、15-清洁毛刷。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3,一种农业大棚表面除尘装置,包括底座1、立杆6和除尘机构9,底座1的上部套接有立杆6,立杆6的顶部焊接有定向轮7,立杆6的内部转动连接有摇把2,立杆6的侧壁通过转动座与除尘机构9的主杆11转动连接,主杆11的底部嵌入安装有多个等距分布的喷淋头14,喷淋头14通过水管5与立杆6侧壁焊接的进水阀4连通,主杆11的两侧壁分别通过连接杆与第一副杆10和第二副杆12连接,第一副杆10的底部嵌入安装有清洁毛刷15,第二副杆12的底部连接有弧形刮板13,主杆11的上部连接有钢缆8,钢缆8经定向轮7与摇把2外部焊接的绕线盘3连接。
立杆6的轴线与底座1上端面垂直,底座1的上端面开设有连接螺栓的通孔,第一副杆10和第二副杆12的结构相同,主杆11的内部为空心结构。
摇把2是用来带动绕线盘3旋转将钢缆8进行缠绕实现对除尘机构9角度的调整,其中摇把2对应位置的立杆6的外壁设置有用于固定摇把2的通孔,这样当除尘机构9调整到指定的角度后,将销钉穿过摇把2与立杆6进行连接,从而保证除尘机构9被固定在指定的位置。
工作原理:使用时,将底座1通过螺栓固定在移动的载体上,然后将立柱6固定在底座1上,然后通过转动摇把2带动钢缆8的移动从而实现除尘机构9角度的调整,然后将外接水管与进水阀4进行连通并打开进水阀4,当移动载体移动时,首先清洁毛刷15会对大棚表面的灰尘和杂质进行清扫,然后再利用喷淋头14对大棚表面的灰尘进行冲刷,冲刷结束后弧形刮板13会对大棚表面的水渍进行刮擦,从而保证大棚表面的灰尘能够被清除。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