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该装置包括如下组成部分:
压缩粉碎部,用于对厨房垃圾进行压缩粉碎处理,所述压缩粉碎部包括围成压缩区间的第一筒体(10a)、压缩盖板(13)、压缩底板(15);所述第一筒体(10a)上开设有用于向其内倾倒垃圾的投料口(11);压缩粉碎部还包括用于驱动所述压缩盖板(13)沿第一筒体(10a)限定方向上下移动,以压缩垃圾的驱动单元(12);所述压缩盖板(15)上设有排除垃圾废液的通孔(16),所述压缩盖板(13)处于关闭以围成压缩区间或者打开以排出压缩后的垃圾两种状态;
所述烘干杀菌部,用于对压缩后的垃圾进行烘干杀菌处理。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盖板(13)的下底面设置有刺杆(14),所述刺杆(14)的大小与所述通孔(16)的尺寸相适配,且所述刺杆(14)与通孔(16)的位置对应设置。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刺杆(14)的长度为20~30cm,刺杆(14)之间的间隔为5~10cm。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压缩底板(15)为石英板。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烘干杀菌部包括封闭的第二筒体(10b),所述第二筒体(10b)的筒体壁处分别设置有加热单元(21)和杀菌单元(22)。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第二筒体(10b)设置于所述压缩底板(15)的下侧,且所述第二筒体(10b)的尺寸与所述第一筒体(10a)的尺寸相适配;所述压缩底板(15)以抽拉平移的方式实现所述第一筒体(10a)和第二筒体(10b)之间的连通和隔断。
7.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体(10b)上设置有横向贯穿的通风口(20),其中用于排出第二筒体(10b)内的气体的通风口(20)设置为靠近压缩垃圾的顶部,所述第二筒体(10b)的底部设置有排出垃圾废液的废液口(24)。
8.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加热单元(21)为红外线加热装置,杀菌单元(22)为紫外线杀菌装置,所述加热单元(21)和杀菌单元(22)交替间隔放置。
9.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的烘干杀菌部还包括铰接设置于第二筒体(10b)底部的第二筒体底板(23),所述第二筒体底板(23)处于关闭以围成烘干杀菌区间或者打开以排出烘干杀菌后的垃圾两种状态。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厨房垃圾的处理再利用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筒体底板(23)的下方设置有传送带(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