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9555739发布日期:2019-12-31 15:21阅读:168来源:国知局
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污水处理领域,具体是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



背景技术:

现有工业污水中,其内部含有机械用油或其他油,因油与水的物理密度不同,油置于污水上层,从而覆盖于污水之上,这样的结构导致油层下方的污水长时间会滋生细菌,导致污水发臭,直接影响工作环境,同时导致空气污染,间接影响工作人员的身体健康,直接导致生产加工中的成本增加。

现有机器切削液的处理大多分为过滤及油水分离两道工序,该两道工序分贝有独立的过滤器及油水分离器实现,过滤器及油水分离器均为独立的设备需要通过导管连通,从而影响污水处理的效率及污水处理质量。现有的机器切削液的处理水箱对油水分离的处理工作效率低,影响水箱的工作。



技术实现要素:

根据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缺陷和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以方便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包括水箱本体1,水箱本体1内设有包括集成于一箱体的隔膜泵及油水分离体,所述水箱本体中设有水平隔板,水平隔板将水箱本体的内腔分隔呈上下分布的两个腔体,其中下部的腔体内设有隔膜泵,油水分离体位于上部的腔体中;隔膜泵和油水分离体连通,隔膜泵上设有吸油管。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箱本体的底部都有排水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油水分离体通过隔板分隔呈多个处理腔,多个处理腔分别为第一沉淀池、第二沉淀池、浮油分离池及清水池,第二沉淀池为曝气池,所述第一沉淀池、第二沉淀池、浮油分离池及清水池依次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箱本体底端设有臭氧杀毒装置,臭氧杀毒装置包括臭氧曝气装置和喷排,喷排设置在第二沉淀池内部。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水箱本体还具有排清水口,排清水口与排清管连通。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浮油分离池内设有树脂除油模块。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通过沉淀池对污水进行沉淀,臭氧曝气池进行杀菌,多层处理,提高污水处理的效率和效果,方便使用,利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中油水分离体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水箱本体,11、油水分离体、12、隔膜泵,2、吸油管,111、第一沉淀池,112、第二沉淀池,113、浮油分离池,114、清水池,3、臭氧杀毒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实施例一:请参阅图1-2,一种集成式液体清洁机的水箱,包括水箱本体1,水箱本体1内设有包括集成于一箱体的隔膜泵12及油水分离体11,所述水箱本体1中设有水平隔板,水平隔板将水箱本体1的内腔分隔呈上下分布的两个腔体,其中下部的腔体内设置有所述的隔膜泵12,而油水分离体11位于上部的腔体;隔膜泵12和油水分离体11连通,隔膜泵12上设有吸油管2,吸油管2与二级过滤桶的连通,所述吸油管2、二级过滤桶、隔膜泵12及油水分离体11依次相连形成油水分离通道。具体的说:所述隔膜泵12的最大流量为180/min流量,最大承压为83mpa公斤压力,水箱本体1的底部都有排水孔,平时堵住,这样也可以保证平时不用时,不会发臭。

所述油水分离体11通过隔板分隔呈多个处理腔,多个处理腔分别为第一沉淀池111、第二沉淀池112、浮油分离池113及清水池114,所述水箱本体1还具有排清水口,该排清水口与一排清管连通,形成分离后清水流道。第二沉淀池112为曝气池,浮油分离池113为内置有树脂除油模块的油水分离池,所述第一沉淀池111、第二沉淀池112、浮油分离池113及清水池114依次连通。

实施例一:在实施例一的基础上水箱本体1底端设有臭氧杀毒装置3,臭氧杀毒装置3包括臭氧曝气装置和喷排,喷排设置在第二沉淀池112内部,喷排通过管道与臭氧曝气装置连接,通过添加臭氧杀毒功能是为了对切削液消毒和除臭,防止工人操作时接触切削液而得皮肤病。因为切削液长期使用会产生细菌和恶臭,不利于健康和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需要特别说明的是,本申请中沉淀池、臭氧曝气池等连接组合方式为本申请的创新点,其有效解决了现有的机器切削液的处理水箱对油水分离的处理工作效率低,影响水箱的工作的问题。

综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的实施案例,上面对本专利的较佳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专利并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并非限定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在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专利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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