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滤清器清洗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
背景技术:
在滤清器清洗时,需要人工手持固定工具来固定滤清器,配合清洗设备对滤清器进行清洗,这样比较麻烦,人工劳动强度大,因此,需要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解决了人工劳动强度大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包括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铰接有摆动杆,摆动杆的一端铰接有调节杆,所述调节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套筒,套筒上转动安装有转轴,所述转轴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竖板,所述竖板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两个连杆,所述连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竖杆,所述竖杆上铰接有l杆,所述l杆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夹持板,所述竖板靠近连杆的一侧固定有推杆电机,推杆电机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连接板,连接板上铰接有两个活动杆,活动杆的一端与l杆远离夹持板的一端铰接。
优选的,所述安装板的底部铰接有摆动气缸,摆动气缸的活塞杆与摆动杆铰接,摆动杆上铰接有调节气缸,调节气缸的活塞杆与调节杆铰接。
优选的,所述竖板和竖杆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平行设置的导杆,连接板滑动套设于导杆上。
优选的,所述夹持板为圆弧形结构,两个夹持板相对立的一侧设有衬垫板,衬垫板为聚丙烯材质制成。
优选的,所述套筒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套设有主动齿轮,转轴上套设有从动齿轮,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推杆电机带动连接板水平移动,实现两个夹持板对滤清器进行夹持固定,自动化固定滤清器,驱动电机实现转轴转动,配合摆动气缸带动摆动杆运动,调节气缸带动调节杆运动,方便清洗设备对滤清器进行清洗,满足清洗的多种需求,自动化操作,节省人工。
本实用新型实现滤清器的自动化固定夹持,实现滤清器的空间位置调节和旋转调节,便于对滤清器的全方位的清洗,自动化操作,节省人工,使用方便,易于推广。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a处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安装板、2摆动杆、3调节杆、4套筒、5转轴、6竖板、7连杆、8竖杆、9l杆、10夹持板、11推杆电机、12连接板、13活动杆、14导杆、15摆动气缸、16调节气缸。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汽车滤清器清洗用悬挂件,包括安装板1,安装板1的铰接有摆动杆2,摆动杆2的一端铰接有调节杆3,调节杆3的一端固定连接有套筒4,套筒4上转动安装有转轴5,转轴5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竖板6,竖板6的一侧固定连接有两个连杆7,连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竖杆8,竖杆8上铰接有l杆9,l杆9的另一端固定连接有夹持板10,竖板6靠近连杆7的一侧固定有推杆电机11,推杆电机11的输出轴固定连接有连接板12,连接板12上铰接有两个活动杆13,活动杆13的一端与l杆9远离夹持板10的一端铰接。
本实施例中,安装板1的底部铰接有摆动气缸15,摆动气缸15的活塞杆与摆动杆2铰接,摆动杆2上铰接有调节气缸16,调节气缸16的活塞杆与调节杆3铰接,竖板6和竖杆8之间固定安装有两个平行设置的导杆14,连接板12滑动套设于导杆14上,夹持板10为圆弧形结构,两个夹持板10相对立的一侧设有衬垫板,衬垫板为聚丙烯材质制成,套筒4的底部固定安装有驱动电机,驱动电机的输出轴套设有主动齿轮,转轴5上套设有从动齿轮,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通过推杆电机11带动连接板12水平移动,实现两个夹持板10对滤清器进行夹持固定,自动化固定滤清器,驱动电机实现转轴5转动,配合摆动气缸15带动摆动杆2运动,调节气缸16带动调节杆3运动,方便清洗设备对滤清器进行清洗,满足清洗的多种需求,本实用新型实现滤清器的自动化固定夹持,实现滤清器的空间位置调节和旋转调节,便于对滤清器的全方位的清洗,自动化操作,节省人工使用方便,易于推广。
本实施例中,在安装板1上设有电源和控制器,控制器为at89c51型控制器,电源和控制器分别与调节气缸16、摆动气缸15、驱动电机、推杆电机11连接,控制电器的启动关闭,通过推杆电机11带动连接板12水平移动,带动活动杆13运动,活动杆13带动l杆9进行摆动,l杆9摆动带动两个夹持板10的相互靠拢或者分开,通过两个夹持板10对滤清器进行夹持固定,自动化固定滤清器,驱动电机带动主动齿轮、从动齿轮、转轴5转动,实现滤清器的转动,方便滤清器全方位清洗,同时配合摆动气缸15带动摆动杆2运动,调节气缸16带动调节杆3运动,可以调节滤清器的摆放位置摆放状态,方便清洗设备对滤清器进行清洗,满足清洗的多种需求,自动化操作,节省人工。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