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改良三格化粪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0100939发布日期:2020-03-17 15:29阅读:537来源:国知局
一种改良三格化粪池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生活污水处理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改良三格化粪池。



背景技术:

目前,常用的化粪池为三格化粪池,三格化粪池由三个相联的池子组成,中间由过粪管连通。化粪池底部为沉积污泥,中间为悬浮污泥及污水,表层为漂浮污泥。化粪池的基本原理是厌氧发酵、中层过粪和寄生虫卵比一般混合液密度大而易于沉淀,粪便在池内经过若干天的发酵分解,中层悬浮污泥及污水依次由1池流至3池,以达到沉淀或杀灭粪便中寄生虫卵和肠道致病菌的目的。

目前,现有化粪池基本是定期清掏,缺少提示装置,无法判断沉积污泥高度。如果清掏不及时,当沉积污泥高度超出过粪管高度,沉积污泥就会堵塞过粪管,造成化粪池堵塞,影响用户的正常生活。此外,化粪池缺少预过滤措施,生活污水中的一些非可降解物或者固体废弃物,如塑料带、纸片等,会影响粪便的生物降解时间,降低化粪池工作效率。因此,需要对现有化粪池进行改良。



技术实现要素:

为了解决上述存在的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改良的三格化粪池,在现有化粪池的基础上增加了沉积污泥高度提示装置和预过滤装置,以实现预防化粪池堵塞和过滤非可降解物或者固体废弃物的功能。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一种改良的三格化粪池,包括化粪池主体,预过滤装置和沉积污泥高度显示装置,所述化粪池主体包括池体、进水管、第一挡墙、第二挡墙、第一过粪管、第二过粪管、出水管和第一排气管,所述预过滤装置包括挡板和收集器,所述沉积污泥高度提示装置包括第一连通器和第二连通器,其中,第一连通器内有第一空心小球、第二空心小球和第一细杆,侧端装有第二排气管,第二连通器内有第三空心小球、第四空心小球和第二细杆,侧端装有第三排气管,所述预过滤装置固定于所述化粪池主体顶部偏左位置,所述沉积污泥高度显示装置安装于所述化粪池主体左侧中部位置。

优选地,所述池体被第一挡墙和第二挡墙分成1池、2池和3池,1池、2池和3池的体积比为3:1:1,所述第一挡墙和第二挡墙的底部均位于池体底部,顶部距离池体顶部1/5倍的池体高度,高度均为池体高度的4/5倍。

优选地,所述进水管为直角弯管,位于1池上部位置,所述第一过粪管和第二过粪管为直角弯管,分别位于第一挡墙和第二挡墙中间位置,所述出水管位于3池上部位置,所述第一排气管位于1池顶部位置。

优选地,所述1池的中层悬浮污泥及污水通过第一过粪管进入2池,所述2池的中层悬浮污泥及污水通过第二过粪管进入3池。

优选地,所述进水管距离池底的高度高于出水管距离池底的高度。

优选地,所述挡板为长方体,固定于化粪池顶部,长度为池体高度的1/5倍,宽度为进水管管径的2倍,厚度为进水管管径,挡板到进水管管口的水平距离为进水管管径的3倍,所述收集器为若干个呈45°向上的“挂钩状”细柱体,固定于挡板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和第二连通器均为l状圆柱体且直径相同,所述第一空心小球、第二空心小球、第三空心小球和第四空心小球为圆球状且直径均为第一连通器直径的4/5倍。

优选地,所述第一空心小球和第二空心小球间通过第一细杆相连接,所述第三空心小球和第四空心小球间通过第二细杆相连接,所述第一细杆和第二细杆长度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和第二连通器位于地面上的部分均为透明硬塑料且右侧分别刻有第一刻度线和第二刻度线。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底部距离池底的高度低于第一过粪管开口距离池底的高度,高差为过粪管管径,第二连通器底部距离池底的高度高于第一过粪管开口距离池底的高度,高差为过粪管管径。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能够直观显示沉积污泥高度,方便用户及时清掏,避免化粪池堵塞,粪液溢出,污染环境;

(2)能够对非可降解物或者固体废弃物进行预过滤,提高化粪池的工作效率;

(3)与现有化粪池工程造价费用基本接近。

附图说明

图1为改良三格化粪池的截面示意图;

图2为第一连通器装置的截面示意图;

图3为第二连通器装置的截面示意图。

附图标记说明

1-进水管、2-第一挡墙、3-第二挡墙、4-第一过粪管、5-第二过粪管、6-出水管、7-第一排气管、8-挡板、9-收集器、10-第一连通器、11-第二连通器、12-第一空心小球、13-第二空心小球、14-第一细杆、15-第二排气管、16-第三空心小球、17-第四空心小球、18-第二细杆、19-第三排气管、20-1池、21-2池、22-3池、23-第一刻度线、24-第二刻度线。

具体实施方式

需要说明的是,本说明书所附图中示意的结构、比例、大小等,均仅用以配合说明书所揭示的内容,以供熟悉此技术的人士了解与阅读,并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限定条件,任何结构的修饰、比例关系的改变或大小的调整,在不影响本实用新型所能产生的功效及所能达成的目的下,均应仍落在本实用新型所揭示的技术内容能涵盖的范围内。

同时,本说明书中所引用的如“左”、“右”及“中部”等的用语,亦仅为便于叙述的明了,而非用以限定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围,其相对关系的改变或调整,在无实质变更技术内容下,当亦视为本实用新型可实施的范畴。

下面结合附图及实施例描述本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3所示,本实用新型公开了一种改良的三格化粪池,包括化粪池主体,预过滤装置和沉积污泥高度显示装置,所述化粪池主体包括池体、进水管1、第一挡墙2、第二挡墙3、第一过粪管4、第二过粪管5、出水管6和第一排气管7,所述预过滤装置包括挡板8和收集器9,所述沉积污泥高度提示装置包括第一连通器10和第二连通器11,其中,第一连通器10内有第一空心小球12、第二空心小球13和第一细杆14,侧端装有第二排气管15,第二连通器11内有第三空心小球16、第四空心小球17和第二细杆18,侧端装有第三排气管19,所述预过滤装置固定于所述化粪池主体顶部偏左位置,所述沉积污泥高度显示装置安装于所述化粪池主体左侧中部位置。

优选地,所述池体被第一挡墙和第二挡墙分成1池20、2池21和3池22,1池20、2池21和3池22的体积比为3:1:1,所述第一挡墙2和第二挡墙3的底部均位于池体底部,顶部距离池体顶部1/5倍的池体高度,高度均为池体高度的4/5倍。

优选地,所述进水管为直角弯管,位于1池20上部位置,所述第一过粪管4和第二过粪管5为直角弯管,分别位于第一挡墙2和第二挡墙3中间位置,所述出水管位于3池22上部位置,所述第一排气管位于1池20顶部位置。

优选地,所述1池20的中层悬浮污泥及污水通过第一过粪管4进入2池21,所述2池21的中层悬浮污泥及污水通过第二过粪管5进入3池22。

优选地,所述进水管1距离池底的高度高于出水管6距离池底的高度。

优选地,所述挡板8为长方体,固定于化粪池顶部,长度为池体高度的1/5倍,宽度为进水管1管径的2倍,厚度为进水管1管径,挡板8到进水管1管口的水平距离为进水管1管径的3倍,所述收集器9为若干个呈45°向上的“挂钩状”细柱体,固定于挡板8上。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10和第二连通器11均为l状圆柱体且直径相同,所述第一空心小球12、第二空心小球13、第三空心小球16和第四空心小球17为圆球状且直径均为第一连通器10直径的4/5倍。

优选地,所述第一空心小球12和第二空心小球13间通过第一细杆14相连接,所述第三空心小球16和第四空心小球17间通过第二细杆18相连接,所述第一细杆14和第二细杆18长度相同。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10和第二连通器11位于地面上的部分均为透明硬塑料且右侧分别刻有第一刻度线23和第二刻度线24。

优选地,所述第一连通器10底部距离池底的高度低于第一过粪管4开口距离池底的高度,高差为过粪管管径,第二连通器11底部距离池底的高度高于第一过粪管4开口距离池底的高度,高差为过粪管管径。

本实用新型的运作过程如下:

生活污水从进水管进入1池20,挡板8和收集器9可将生活污水中的一些非可降解物或者固体废弃物截留,清掏化粪池时进行收集。

生活污水在1池20停留一定时间后,分层形成沉积污泥,悬浮污泥及污水和漂浮污泥,随着生活污水的不断进入,1池20液面高度不断增加,悬浮污泥及污水依次从第一过粪管4、第二过粪管5进入2池21和3池22,进行沉淀,1池20中的沉积污泥厚度也不断增加。

当1池20液面高度达到第一连通器的高度时,第一连通器10内有液面,第二连通器11内无液面,液面对第一空心小球12产生的浮力使第二空心小球13的高度高于第四空心小球17的高度,此时,第二空心小球13的高度未达到第一刻度线23的起始位置,第四空心小球17的高度未达到第二刻度线24的起始位置。

当1池20液面高度达到第二连通器11的高度时,第一连通器10和第二连通器11内部的液面高度相同,污水对第一空心小球12和第三空心小球16产生的浮力使得第二空心小球13和第四空心小球17位于相同的高度,分别位于第一刻度线23和第二刻度线24的起始位置。

当沉积污泥厚度达到第一连通器10的高度时,沉积污泥进入第一连通器10内部,随着沉积污泥的增多,沉积污泥会将第一连通器10内部之前的液面高度推高,第二空心小球13在第一刻度线23的位置高于第四空心小球17在第二刻度线24的位置,提示用户进行清掏,避免化粪池堵塞。

本实用新型能够直观显示沉积污泥高度,方便用户及时清掏,避免化粪池堵塞,粪液溢出,防止环境污染;能够对非可降解物或者固体废弃物进行预过滤,提高化粪池的工作效率;与现有化粪池工程造价费用基本接近。

上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优选实施方式作了详细说明,但是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实施方式,在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所具备的知识范围内,还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宗旨的前提下做出各种变化。

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构思和范围可以做出许多其他改变和改型。应当理解,本实用新型不限于特定的实施方式,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限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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