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回收再利用装置,涉及建筑垃圾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
背景技术:2.建筑垃圾是指建设、施工单位或个人队各类建筑物、构筑物、管网等进行建设、铺设或拆除、修缮过程中所产生的渣土、弃土、弃料、淤泥及其他废弃物。
3.针对现有技术存在以下问题:
4.1、传统的建筑垃圾在处理的时候,只是将其进行简单的打碎,无法根据不同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进行破碎,而且传统的破碎装置对建筑垃圾的破碎效率较低,在破碎后其建筑垃圾的形状仍然较大,不方便运输或者重复利用,导致资源上的浪费;
5.2、传统的破碎机在对建筑垃圾的进行破碎的时候,无法将建筑垃圾上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导致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破碎适用性差,破碎的效果不佳,破碎完后无法将砂石中的钢筋进行收集,导致资源上的浪费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6.本实用新型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提供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其中一种目的是为了具备根据不同的建筑垃圾进行破碎的问题,解决在处理建筑垃圾的时候将其进行简单的打碎,无法根据不同的建筑垃圾进行有效的进行破碎,而且传统的破碎装置对建筑垃圾的破碎效率较低,在破碎后其建筑垃圾的形状仍然较大,不方便运输或者重复利用,浪费资源的再次利用问题;其中另一种目的是为了解决破碎机在对建筑垃圾的进行破碎的时候,无法将建筑垃圾上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导致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破碎适用性差,破碎的效果不佳,无法对资源再次利用问题,以达到将破碎后的石块进行更加细化破碎,将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的效果。
7.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8.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包括建筑回收装置本体,所述建筑回收装置本体包括破碎机,所述破碎机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切割机,所述破碎机的外表面上开设有搅碎机,所述切割机的外表面上搭接有运输机,所述运输机的外表面上搭接有吸附器。
9.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破碎机包括外护壳一,所述外护壳一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转动机,所述转动机的输出端上固定连接有转辊,所述转辊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叶片。
10.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切割机包括外护壳二,所述外护壳二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电机,所述电机的输出端上固定连接有转动辊,所述转动辊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切片,所述外护壳二的外表面上开设有进料口,所述外护壳二的外表面上开设有出料口。
11.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搅碎机包括护壳,所述护壳的内壁
上固定连接有齿轮,所述护壳的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斜片。
12.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运输机包括转动轮,所述转动轮的外表面上活动连接有履带,所述履带的内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橡胶块,所述履带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护板。
13.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吸附器包括支撑柱,所述支撑柱的外表面上搭接有收集盒,所述支撑柱的外表面上活动连接有转动带,所述转动带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吸铁机。
14.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改进在于:所述吸铁机包括输电器,所述输电器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吸铁块,所述输电器的内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滑轮。
15.由于采用了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相对现有技术来说,取得的技术进步是:
16.1、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采用转动机、叶片和切片之间的配合,转动机通过带动叶片将建筑垃圾进行大致破碎,再配合切片将破碎的石块进行再一次的碎化,解决了在面对不同的建筑垃圾的时候破碎的效率低下的问题,避免了在破碎后的建筑垃圾的体积过大运输不方便的问题,减少传统的破碎装置对建筑垃圾的破碎效率较低,在破碎后其建筑垃圾的形状仍然较大,不方便运输或者重复利用,导致资源上的浪费的问题。
17.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采用电机、切片、吸铁机和吸铁块之间的配合,通过电机带动切片将已经被破碎的碎石块进行进一步的细碎,将上面的钢筋进行切割,配合吸铁机带动吸铁块将碎石块里的钢筋进行吸附收集,具备了将建筑垃圾上面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的功能,避免了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的问题,达到了将砂石里的钢筋进行收集的效果,减少了无法将建筑垃圾上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导致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破碎适用性差,破碎的效果不佳,破碎完后无法将砂石中的钢筋进行收集,导致资源上的浪费问题。
附图说明
18.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19.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破碎机结构示意图;
20.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切割机结构示意图;
21.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搅碎机结构示意图;
22.图5为本实用新型的运输机结构示意图;
23.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吸附器结构示意图;
24.图7为本实用新型的转辊结构示意图;
25.图8为本实用新型的切片结构示意图;
26.图9为本实用新型的吸铁块结构示意图。
27.图中:1、建筑回收装置本体;
28.2、破碎机;21、外护壳一;22、转动机;23、转辊;24、叶片;
29.3、切割机;31、外护壳二;32、电机;33、转动辊;34、切片;35、进料口;36、出料口;
30.4、搅碎机;41、护壳;42、齿轮;43、斜片;
31.5、运输机;51、转动轮;52、履带;53、橡胶块;54、护板;
32.6、吸附器;61、支撑柱;62、收集盒;
33.63、吸铁机;631、输电器;632、吸铁块;633、滑轮;
34.64、转动带。
具体实施方式
35.下面结合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详细说明:
36.实施例1
37.如图1
‑
9所示,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包括建筑回收装置本体1,建筑回收装置本体1包括破碎机2,破碎机2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切割机3,破碎机2的外表面上开设有搅碎机4,切割机3的外表面上搭接有运输机5,运输机5的外表面上搭接有吸附器6。
38.在本实施例中,破碎机2和搅碎机4之间的配合,通过搅碎机4先将大型的石块破碎成可以容纳进破碎机2的内部的石块,通过破碎机2将这些石块进行细化的破碎,达到将石块内部的钢筋裸露出来的效果,破碎机2和切割机3之间的配合,破碎机2将石块内部的钢筋裸露出来后,通过切割机3将长条的钢筋进行切割,达到将长条的钢筋进行分段的特点,具备了在后期的时候方便收集的效果,切割机3、运输机5和吸附器6之间的配合,通过切割机3将钢筋进行分割把表面的水泥块分离下来后,通过运输机5进行运输,通过吸附器6将水泥块内部的钢筋进行吸附收集的特点,具备了将建筑垃圾上面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功能,避免了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的问题,达到了将砂石里的钢筋进行收集的效果。
39.如图1、5所示,在本实施例中,优选的,运输机5包括转动轮51,转动轮51的外表面上活动连接有履带52,履带52的内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橡胶块53,履带52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护板54,破碎后的砂石通过履带52的表面进行运输,通过护板54可以避免上运输的时候砂石散落的特点。
40.如图9所示,优选的,吸铁机63包括输电器631,输电器631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吸铁块632,输电器631的内表面上固定连接有滑轮633,在经过砂石的时候,通过输电器631对吸铁块632进行通电,达到对进钢铁进行磁力吸附的特点。
41.实施例2
42.如图1、6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优选的,吸附器6包括支撑柱61,支撑柱61的外表面上搭接有收集盒62,支撑柱61的外表面上活动连接有转动带64,转动带64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吸铁机63,通过转动带64带动吸铁机63从砂石堆的表面上进行移动,通过吸铁机63表面上的磁力对钢筋进行收集,达到了将砂石里的钢筋进行收集的效果。
43.实施例3
44.如图1
‑
4所示,在实施例1的基础上,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优选的,破碎机2包括外护壳一21,外护壳一21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转动机22,转动机22的输出端上固定连接有转辊23,转辊23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叶片24,切割机3包括外护壳二31,外护壳二31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电机32,电机32的输出端上固定连接有转动辊33,转动辊33的外表面上固定连接有切片34,外护壳二31的外表面上开设有进料口35,外护壳二31的外表
面上开设有出料口36,搅碎机4包括护壳41,护壳41的内壁上固定连接有齿轮42,护壳41的内壁底部固定连接有斜片43,通过齿轮42将大型的石块进行初步的破碎,以达到可以将石块容纳进外护壳一21的内部,通过叶片24对石块进行细化的破碎,达到将石块内部的钢筋暴露出来的效果,再通过外护壳二31的内部的切片34对钢筋进行分割,达到将长条的钢筋进行分段的特点,具备了将建筑垃圾上面的水泥块与钢筋进行分离功能,避免了在破碎完后钢筋上还有大量的水泥块的问题,达到了将砂石里的钢筋进行收集的效果。
45.下面具体说一下该建筑垃圾处理回收再利用装置的工作原理。
46.如图1
‑
9所示,启动机器,将大石块放入护壳41的内部,通过齿轮42将石块进行初步的破碎,经过斜片43对破碎后的石块进行引导,减少了石块在护壳41的内部堆积在一起,通过叶片24对石块进行细化的破碎,将石块内部的钢筋暴露出来,再通过外护壳二31内部的切片34对钢筋进行切割分离,将钢筋上的水泥块分离下来,再通过出料口36倒到履带52表面上,破碎后的砂石通过履带52的表面进行运输,通过护板54可以避免在运输的时候砂石散落的到处都是,在运输的过程中,通过转动带64带动吸铁机63从砂石堆的表面上进行移动,通过吸铁机63表面上的磁力对钢筋进行收集,对资源进行重复利用减少了资源上的浪费。
47.上文一般性的对本实用新型做了详尽的描述,但在本实用新型基础上,可以对之做一些修改或改进,这对于技术领域的一般技术人员是显而易见的。因此,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思想精神的修改或改进,均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