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设置在艾灸治疗室,其特征在于,包括: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密闭艾灸空间内所述排气组件的排气量可根据该密闭艾灸空间的艾灸烟雾产生量进行调节,使所述密闭艾灸空间内达到无感或者有感无刺激状态。
3.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组件设置在所述密闭艾灸空间的上部,且所述进气组件设置在所述密闭艾灸空间的下部。
4.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组件包括可调节的排气设备和可折弯的排气管道,所述排气设备一端连通所述密闭艾灸空间,另一端连通所述排气管道,且所述排气管道一端连通所述排气设备,另一端延伸到所述艾灸治疗室外。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设备为可手动或自动调节的换气扇,所述换气扇功率与排气量相匹配,满足排烟效果。
6.根据权利要求5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还包括自动控制系统,所述自动控制系统能够基于系统设计的特定量效关系、根据所述密封艾灸空间内的烟雾浓度自动调节所述排气设备的排气量。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自动控制系统包括烟雾传感器和控制器,所述控制器与所述排气设备连接,能够控制所述排气设备的排气量。
8.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所述排气管道为多处折弯的排气管道,所述排气管道在折弯处的折弯角度大于或等于135度。
9.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每个所述排气设备单独与一根所述排气管道连接,且各个所述排气设备之间不连通,各根所述排气管道之间不连通。
10.根据权利要求1-9任意一项所述的一种中医灸疗单元排烟系统,其特征在于,各个所述密闭艾灸空间之间互不相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