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发明涉及一种搅拌罐,具体为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属于化工设备领域。
背景技术:
现在的化工搅拌设备结构复杂,操作复杂,搅拌效果不理想,搅拌罐体内部常常黏有大量原料,且对于底部沉淀无法搅拌均匀,在搅拌过程中产生的热量会影响原料的特性,并且效率低下。
因此,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我们提出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
技术实现要素:
本发明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通过调速电机带动各搅拌叶工作,第一搅拌叶避免原料黏在罐体内壁上,第二搅拌叶更好的使原料尽快混合,第三搅拌叶对罐体底部沉淀进行搅拌,散热管对搅拌产生的热量进行散热,搅拌产生的气体从出气孔排出,取样口取出适量原料,化验搅拌效果是否达到要求,若达到要求,则停止搅拌,若没有达到要求则继续搅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从而解决现有化工搅拌设备的缺点,及现实中存在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发明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包括罐体和罐盖,所述罐体下部设有底座,所述罐体外部设有夹层,所述夹层内设有散热管,所述罐盖上设有调速电机,所述罐盖上设有进料口,所述罐盖上设有密封扣,所述罐盖上设有出气孔,所述罐盖上设有取样口。
进一步的,述调速电机设有主轴,所述主轴设有第一搅拌叶,所述主轴上设有第二搅拌叶,所述主轴上设有第三搅拌叶。
进一步的,所述第一搅拌叶为螺旋叶,且与罐体内壁接触,所述第二搅拌叶为螺旋叶,且设置于主轴与第一搅拌叶之间,所述第三搅拌叶位于主轴底部,且两端向下倾斜。
进一步的,所述调速电机固定在罐盖顶端,且与主轴相连。
与现有的搅拌罐相比较而言,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该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通过调速电机带动主轴转动,各搅拌叶工作,把需要搅拌的原料从进料口倒入罐体,第一搅拌叶与罐体内壁接触,避免原料黏在罐体内壁上,致使搅拌不均匀,第二搅拌叶更好的使原料尽快混合,提高搅拌效率,第三搅拌叶对罐体底部沉淀进行搅拌,使得搅拌更充分,夹层内部的散热管对搅拌产生的热量进行散热,使原料保持原有特性,搅拌产生的气体从出气孔排出,搅拌一段时间后,从取样口取出适量原料,化验搅拌效果是否达到要求,若达到要求,则停止搅拌,打开罐盖,倒出搅拌后的原料,若没有达到要求则继续搅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并且该设备效率高,操作简单。
附图说明
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发明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发明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发明,并不构成对本发明的限制。在附图中:
图1为本发明所述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发明所述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搅拌机构示意图;
图中:1底座、2罐体、3第三搅拌叶、4散热管、5密封扣、6罐盖、7进料口、8调速电机、9出气孔、10取样口、11主轴、12第二搅拌叶、13第一搅拌叶、14夹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发明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发明实施例中的设计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发明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发明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发明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发明提供一种设计方案: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包括罐体2和罐盖6,所述罐体2下部设有底座1,所述罐体2外部设有夹层14,所述夹层14内设有散热管4,所述罐盖6上设有调速电机8,所述罐盖6上设有进料口7,所述罐盖6上设有密封扣5,所述罐盖6上设有出气孔9,所述罐盖6上设有取样口10。
所述调速电机8设有主轴11,所述主轴11设有第一搅拌叶13,所述主轴11上设有第二搅拌叶12,所述主轴11上设有第三搅拌叶3,所述第一搅拌叶13为螺旋叶,且与罐体2内壁接触,所述第二搅拌叶12为螺旋叶,且设置于主轴11与第一搅拌叶13之间,所述第三搅拌叶3位于主轴底部,且两端向下倾斜,所述调速电机8固定在罐盖5顶端,且与主轴11相连。
需要说明的是,本发明一种化工用高效搅拌罐使用方法为:使用之前对罐体2内壁,罐盖6以及搅拌机构进行清洗,盖上罐盖6,用密封扣5把罐盖6和罐体2进行密封,给调速电机8通电,通过调速电机8带动主轴11转动,各搅拌叶工作,把需要搅拌的原料从进料口7倒入罐体2,第一搅拌叶13与罐体2内壁接触,避免原料黏在罐体2内壁上,致使搅拌不均匀,第二搅拌叶12更好的使原料尽快混合,提高搅拌效率,第三搅拌叶3对罐体2底部沉淀进行搅拌,使得搅拌更充分,夹层14内部的散热管4对搅拌产生的热量进行散热,使原料保持原有特性,搅拌产生的气体从出气孔9排出,搅拌一段时间后,从取样口10取出适量原料,化验搅拌效果是否达到要求,若达到要求,则停止搅拌,打开罐盖6,倒出搅拌后的原料,若没有达到要求则继续搅拌,直到达到要求为止。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发明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发明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它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发明。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发明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发明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以上所述,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并不用以限制本发明,凡是依据本发明的技术实质对以上实施例所作的任何细微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技术方案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