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544034阅读:595来源:国知局
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发明涉及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属于除尘装置检测设备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

袋式除尘器是一种干式滤尘装置。它适用于捕集细小、干燥、非纤维性粉尘。滤袋采用纺织的滤布或非纺织的毡制成的布袋,利用纤维织物的过滤作用对含尘气体进行过滤,当含尘气体进入袋式除尘器地,颗粒大、比重大的粉尘,由于重力的作用沉降下来,落入灰斗,含有较细小粉尘的气体在通过滤料时,粉尘被阻留,使气体得到净化。现有的布袋在生产完成后,缺少对成品布袋受力情况检测的装置,若直接安装到除尘器内部,使用一段时间则由可能发生部分受力较差的布袋提前破损、脱落的问题,存在较大的安全隐患。



技术实现要素:

为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具体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包括支撑结构和拉伸测量结构,所述支撑结构上放置有花板,所述花板上具有容纳布袋的开口,所述拉伸测量结构包括系在布袋底部的牵引端,所述牵引端另一端与测力计连接。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支撑结构包括底板和上板,所述底板和上板之间设置有支撑架,所述上板上固定设置有“[”形定位板,所述定位板内约束有花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定位板上靠近花板的一侧设置有活动板,所述上板一侧设置有夹紧螺杆,所述夹紧螺杆拧紧/拧松可以推动活动板实现对花板的夹紧/放松。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拉伸测量结构还包括滑轮组和负重平台,所述牵引端穿过滑轮组后分别连接到测力计和负重平台。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滑轮组包括设置在底板上的第一定滑轮和设置在上板上的第二定滑轮。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检具还包括旋转测量结构,所述旋转测量结构为放置在花板的开口边缘的“U”形夹头,所述夹头通过螺栓固定到布袋开口边缘。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改进,所述夹头一侧设置有与牵引端连接的连接孔。

上述技术方案的检具在使用时首先将布袋放入开口中,由于布袋开口处设置有刚性弹片,布袋可以在弹片的固定下约束在开口中,然后将牵引端系在待测布袋的底端,牵引测力计即可对布袋进行拉伸进行拉力测试,具有有益的技术效果和显著的实用价值。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发明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从左侧观察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如图1所示,本发明提供了一种检测布袋与花板配合性的检具,包括支撑结构和拉伸测量结构,所述支撑结构上放置有花板30,所述花板30上具有容纳布袋的开口301,所述拉伸测量结构包括系在布袋底部的牵引端24,所述牵引端24另一端与测力计22连接。该方案的检具在使用时首先将布袋放入开口301中,由于布袋开口处设置有刚性弹片,布袋可以在弹片的固定下约束在开口301中,然后将牵引端24系在待测布袋的底端,牵引测力计22即可对布袋进行拉伸进行拉力测试。

进一步的,如图2所示,所述支撑结构包括底板10和上板11,所述底板10和上板11之间设置有支撑架12,所述上板11上固定设置有“[”形定位板31,所述定位板31内约束有花板30,该优选方案中定位板31的作用是固定花板30。

更进一步的,所述定位板31上靠近花板30的一侧设置有活动板32,所述上板11一侧设置有夹紧螺杆33,所述夹紧螺杆33拧紧/拧松可以推动活动板32实现对花板30的夹紧/放松,该优选方案针对布袋的规格的不同,提供了一种可活动的花板30定位结构,使用时通过转动夹紧螺杆33即可控制活动板32的松紧程度,从而实现对不同规格的花板30进行更换。

进一步的,所述拉伸测量结构还包括滑轮组和负重平台23,所述牵引端24穿过滑轮组后分别连接到测力计22和负重平台23,该优选方案负重平台23可在竖直方向上自由运动,使用时在负重平台23上增加重物,即可通过测力计22观察布袋在不同拉力下的情况。

更进一步的,所述滑轮组包括设置在底板10上的第一定滑轮20和设置在上板11上的第二定滑轮21,该优选方案提供了一种适用该兼具的滑轮组结构,从而方便的将位于布袋底端的牵引端24的拉力转移到负重平台23上方,提高检具结构的紧凑性。

在上述实施例中,所述检具还包括旋转测量结构,所述旋转测量结构为放置在花板30的开口301边缘的“U”形夹头40,所述夹头40通过螺栓固定到布袋开口边缘,所述夹头40一侧设置有与牵引端24连接的连接孔41,使用时夹头40的“U”形端部卡合到布袋开口边缘的刚性弹片上,然后通过螺丝将夹头40固定到布袋上,再将牵引端24系在连接孔41,即可仿照拉力测试的方法,在负重平台23上不断增加负载,通过测力计22的读数测试布袋在花板30上的旋转力。

以上对本发明的实施例进行了详细说明,但所述内容仅为本发明的较佳实施例,不能被认为用于限定本发明的实施范围,凡依本发明范围所作的均等变化与改进等,均应仍归属于本发明涵盖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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