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传统醋加工设备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发酵搅拌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醋的发酵缸搅拌还有很大一部分使用古老的人力方式。发酵缸传统的搅拌方法是操作者用木制搅拌棍,前方固定一横板,上下左右搅动,使缸内的发酵液上下翻滚,与空气大面积接触。一人一天的搅拌数量有限,劳动强度大,并且搅拌效果还不太理想,严重制约了醋的大规模生产。根据发酵缸搅拌的特点,设计一种可移动升降式搅拌装置,利用旋桨搅拌实现发酵缸搅拌机械化,对醋的大规模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针对以上问题,设计一种可移动升降式搅拌装置,利用旋桨搅拌实现发酵缸搅拌机械化,旋桨搅拌可使发酵缸内的液体上下搅动,使醋的发酵效果更好对醋的大规模生产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本搅拌装置无需大量人工操作,降低劳动强度,节约人工成本,大大提高了醋的加工效率。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发酵缸用可移动升降式搅拌装置,其特征在于:搅拌叶片均布焊接于轮毂上并组成搅拌器,搅拌器通过轴孔配合、键固定的方式套入搅拌轴下端,然后旋入锁紧螺母将搅拌器锁紧,搅拌轴上端通过联轴器与变频电机输出端连接,搅拌器、锁紧螺母、搅拌轴、联轴器、变频电机一起组成搅拌装置;变频电机通过螺栓固定在移动机座上,移动机座上装有导轮,导轮卡合于焊接固定在机架上的提升导轨的滑槽内,移动机座通过吊耳与钢丝绳的一端连接,钢丝绳的另一端通过固定于横梁下的滑轮的轮槽后,与卷扬机连接,机架的四根立柱底部焊接有自带刹车的万向轮。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
1、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易于实现,根据工艺要求通过调整变频电机转速控制搅拌强度,使发酵罐内的液体上下翻滚,达到充分搅拌的目的和效果。
2、本实用新型中通过移动机座可实现搅拌装置的上升和下降,根据发酵搅拌需要调节搅拌器的搅拌位置,可实现分层均匀充分搅拌。
本实用新型采用移动机架设计,可根据需要灵活移动搅拌系统到下一个发酵缸,实现移动式连续搅拌。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图1的左视图。
图3为搅拌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所示数字标注表示为:1、自带刹车的万向轮,2、搅拌器,3、发酵缸,4、机架,5、提升导轨,6、搅拌轴,7、联轴器,8、移动机座,9、导轮,10、变频电机,11、钢丝绳,12、滑轮,13、卷扬机,14、锁紧螺母,15、横梁,21、搅拌叶片,22、轮毂。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使本领域技术人员更好地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进行详细描述,本部分的描述仅是示范性和解释性,不应对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有任何的限制作用。
如图1-图3所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结构为:一种发酵缸用可移动升降式搅拌装置,搅拌叶片21均布焊接于轮毂22上并组成搅拌器2,搅拌器2通过轴孔配合、键固定的方式套入搅拌轴6下端,然后旋入锁紧螺母14将搅拌器2锁紧,搅拌轴6上端通过联轴器7与变频电机10输出端连接,搅拌器2、锁紧螺母14、搅拌轴6、联轴器7、变频电机10一起组成搅拌装置;变频电机10通过螺栓固定在移动机座8上,移动机座8上装有导轮9,导轮9卡合于焊接固定在机架4上的提升导轨5的滑槽内,移动机座8通过吊耳与钢丝绳11的一端连接,钢丝绳11的另一端通过固定于横梁15下的滑轮12的轮槽后,与卷扬机13连接,机架4的四根立柱底部焊接有自带刹车的万向轮1。
本实用新型具体使用时,压紧自带刹车的万向轮1的刹车,使万向轮1固定不动,控制卷扬机13顺时针转动将搅拌装置向上提升,使锁紧螺母14完全高出发酵缸3上口后,松开万向轮1的刹车后,将搅拌系统移动至发酵缸3处,使锁紧螺母14的中心与发酵缸3上口的中心在一条垂直线上,压紧自带刹车的万向轮1的刹车,使万向轮1固定不动,控制卷扬机13逆时针转动,移动机座8上的导轮9沿着提升导轨5靠自身重力带动移动机座8向下滑落至发酵缸3中的适当位置,启动变频电机10,变频电机10顺时针旋转驱动搅拌轴6和搅拌器2旋转,搅拌器2在搅拌时有较高的旋转速度,能迫使物料沿轴向运动,使物料充分循环和混合,可达到物料充分搅拌的目的和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本文中应用了具体个例对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及实施方式进行了阐述,以上实例的说明只是用于帮助理解本实用新型的方法及其核心思想。以上所述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方式,应当指出,由于文字表达的有限性,而客观上存在无限的具体结构,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原理的前提下,还可以做出若干改进、润饰或变化,也可以将上述技术特征以适当的方式进行组合;这些改进润饰、变化或组合,或未经改进将实用新型的构思和技术方案直接应用于其它场合的,均应视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