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833125阅读:28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医药混合设备领域,特别是涉及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



背景技术:

目前,医药混合设备成为医药生产中不可缺少的设备之一,随着医药混合设备不断的发展,医药混合设备以其独特的优点得到广泛的应用,但是有一些医药混合设备仍然存在一定的问题,申请号为201420216420.9的中国专利,具体内容为:公开了一种药材搅拌机,缸体具有进料口及出料口,主动轴与缸体转动连接,且设有第一搅拌锤及第一搅拌刀,从动轴与缸体转动连接,且设有第二搅拌锤及第二搅拌刀,主动轴与从动轴通过齿轮副传动连接,驱动装置与主动轴驱动连接,第一出料板的一端及第二出料板的一端与出料口的边缘转动连接,第一出料板的另一端及第二出料板的另一端相互抵持或分离,第一连杆的一端与第一出料板固定连接,第二连杆的一端与第二出料板固定连接,从动杆两端分别与第一连杆的另一端及第二连杆的另一端铰接,主动杆一端铰接于从动杆及第一连杆的铰接处,另一端铰接于伸缩装置的伸缩端,伸缩装置固定于缸体上。药材搅拌机可以对大批量的药材进行搅拌。上述专利存在结构复杂,设计不合理,维护不方便,混合不均匀,混合时不够平稳,因此需要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来解决以上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

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包括支撑架、安装板、控制按钮、电动机、传动轴,所述支撑架的上方设置有所述安装板,所述安装板的上方设置有所述控制按钮,所述控制按钮的一侧设置有所述电动机,所述电动机的一端设置有所述传动轴,所述传动轴的一端设置有变速箱,所述变速箱的一侧设置有混合箱,所述混合箱的上方设置有封闭盖板,所述封闭盖板的下方设置有出料斗,所述出料斗的侧上方设置有轴承座。

上述结构中,当所述支撑架起到支撑的作用之后可以通过所述安装板进行安装或固定,然后启动所述控制按钮,当所述控制按钮启动之后所述电动机就会提供动力,然后所述传动轴就会进行转动,所述变速箱起到减速的作用,然后通过所述混合箱进行混合,所述封闭盖板起到封闭的作用,混合之后可以通过所述出料斗进行出料,所述轴承座起到支撑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混合设备质量,所述支撑架与所述安装板通过焊接相连接,所述安装板与所述控制按钮相连接,所述控制按钮与所述电动机通过信号线相连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混合设备质量,所述电动机与所述传动轴相连接,所述传动轴与所述变速箱通过键相连接,所述变速箱与所述混合箱相连接。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混合设备质量,所述混合箱与所述封闭盖板相连接,所述封闭盖板与所述出料斗相连接,所述出料斗与所述轴承座相连接。

有益效果在于:混合机结构稳固,进行混合时非常平稳,并且结构简单,混合均匀,大大的提升了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的空间立体视图;

附图标记说明如下:

1、支撑架;2、安装板;3、控制按钮;4、电动机;5、传动轴;6、变速箱;7、混合箱;8、封闭盖板;9、出料斗;10、轴承座。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说明: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医药混合的机械设备,包括支撑架1、安装板2、控制按钮3、电动机4、传动轴5,支撑架1用于支撑,支撑架1的上方设置有安装板2,安装板2用于安装或固定,安装板2的上方设置有控制按钮3,控制按钮3用于控制,控制按钮3的一侧设置有电动机4,电动机4用于提供动力,电动机4的一端设置有传动轴5,传动轴5用于传递动力,传动轴5的一端设置有变速箱6,变速箱6用于改变速度,变速箱6的一侧设置有混合箱7,混合箱7用于混合,混合箱7的上方设置有封闭盖板8,封闭盖板8用于封闭,封闭盖板8的下方设置有出料斗9,出料斗9用于出料,出料斗9的侧上方设置有轴承座10,轴承座10用于支撑或固定。

上述结构中,当支撑架1起到支撑的作用之后可以通过安装板2进行安装或固定,然后启动控制按钮3,当控制按钮3启动之后电动机4就会提供动力,然后传动轴5就会进行转动,变速箱6起到减速的作用,然后通过混合箱7进行混合,封闭盖板8起到封闭的作用,混合之后可以通过出料斗9进行出料,轴承座10起到支撑的作用。

为了进一步提高医药混合设备质量,支撑架1与安装板2通过焊接相连接,安装板2与控制按钮3相连接,控制按钮3与电动机4通过信号线相连接,电动机4与传动轴5相连接,传动轴5与变速箱6通过键相连接,变速箱6与混合箱7相连接,混合箱7与封闭盖板8相连接,封闭盖板8与出料斗9相连接,出料斗9与轴承座10相连接。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主要特征和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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