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电加热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改良结构的新型实验室电加热装置。
背景技术:
在各行各业的实验室内,由于各种实验条件的不同,或多或少的都会使用到加热装置,有的采用酒精灯这种明火进行加热,安全性较差,大多是采用电加热的形式,但是现有的电加热装置都存在着一定缺陷,现有的加热装置多是在电热丝上铺设石棉来进行均匀传到热量,但是由于石棉的结构特点,受热还不够均匀,并且传热效率不高,电热丝大多是裸露在空气中,不仅造成实验室内部环境改变,而且还容易烫伤或者引起明火而造成巨大的安全隐患,这样的加热装置不仅不能够提供稳定的工作环境,还会对工作进程造成阻碍,极大地降低了工作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改良结构的新型实验室电加热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改良结构的新型实验室电加热装置,包括加热室,所述加热室的上表面设有支架,所述支架通过铰接轴铰接有保护盖,所述保护盖的侧面设有铰接杆,所述铰接轴固定安装于铰接杆的侧面,所述铰接轴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扭力弹簧,所述铰接杆的顶端铰接有连杆,所述连杆的另一端铰接有曲柄,所述加热室的外表面下端设有摆动孔,所述曲柄的中部铰接于摆动孔内,所述加热室的外表面设有按钮,所述加热室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插头,所述插头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所述加热室的内表面上部缠绕有加热丝,所述加热丝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所述加热室的内部底面固定安装有控制器,所述控制器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所述加热室的内部底面固定安装有电控气缸,所述电控气缸通过电路连接于控制器,所述电控气缸的活塞杆顶端固定连接有托盘。
优选的,所述铰接轴和扭力弹簧均有两个。
优选的,所述曲柄的另一端位于加热室的内部。
优选的,所述按钮有两个方向位。
优选的,所述托盘位于曲柄的上方。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改良结构的新型实验室电加热装置通过把加热丝布置在加热室内部并且有保护盖,使加热丝与外部环境隔绝,避免了烫伤和引起火灾的安全隐患,并且采用了加热丝成圈缠绕的结构形式,全方面加热,加热比较均匀,而且托盘通过按钮控制上下,能够保证加热时自动操作,保护盖通过曲柄连杆机构进行控制,随着托盘的上下而自动开合,操作简单,安全性极高,能够大大提高工作人员的工作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保护盖的示意图。
图中:1加热室、11支架、12加热丝、13摆动孔、14插头、2保护盖、21铰接杆、22铰接轴、23扭力弹簧、3连杆、31曲柄、4电控气缸、41托盘、42按钮、5控制器。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2,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改良结构的新型实验室电加热装置,包括加热室1,加热室1的上表面设有支架11,支架11通过铰接轴22铰接有保护盖2,保护盖2的侧面设有铰接杆21,铰接轴22固定安装于铰接杆21的侧面,铰接轴22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扭力弹簧23,铰接轴22和扭力弹簧23均有两个,保证保护盖2能够完全闭合且运转稳定,铰接杆21的顶端铰接有连杆3,连杆3的另一端铰接有曲柄31,加热室1的外表面下端设有摆动孔13,曲柄31的中部铰接于摆动孔13内,曲柄31的另一端位于加热室1的内部,加热室1的外表面设有按钮42,按钮42有两个方向位,加热室1的外表面固定安装有插头14,插头14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42,加热室1的内表面上部缠绕有加热丝12,加热丝12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42,加热室1的内部底面固定安装有控制器5,控制器5通过电路连接于按钮42,加热室1的内部底面固定安装有电控气缸4,电控气缸4通过电路连接于控制器5,电控气缸4的活塞杆顶端固定连接有托盘41,托盘41位于曲柄31的上方,能够在下落后压住曲柄31,保证保护盖2是闭合的状态。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在装置不工作时,托盘41位于加热室1的底部,扭力弹簧23处于扭力状态,但是由于托盘41压住曲柄31,保护盖2仍是闭合状态,当需要加热时,启动按钮42,给控制器5信号,控制电控气缸4升起,托盘41上升,曲柄31得到释放,则保护盖2在扭力弹簧23的作用下自动打开,并且按钮42控制线路通电,加热丝12开始通电发热,加热物放置稳定后,再启动按钮42,托盘41下降,加热物进入到加热室1内进行加热,托盘41压住曲柄31,保护盖在连杆3的作用下闭合了,并且给扭力弹簧23施加扭力,达到循环开闭,保护措施到位,操作简单,能够大大提高工作效率和安全性。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