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气体转换技术改进领域,尤其涉及一种NO2转化为NO的装置。
背景技术:
氮氧化物是由氮和氧两种元素组成的化合物,常见的氮氧化物有一氧化氮、二氧化氮、一氧化二氮等,以二氧化氮为主。一氧化氮是无色、无刺激气味的气体,可被氧化成二氧化氮,二氧化氮是棕红色有刺激性臭气的气体。氮氧化物可刺激肺部,使人较难抵抗呼吸系统疾病。研究指出,长时间吸入氮氧化物可能会导致肺部构造变化。以一氧化氮和二氧化氮为主的氮氧化物是形成光化学烟雾和酸雨的一个重要原因。汽车尾气中的氮氧化物与碳氢化合物经紫外线照射发生反应形成有毒烟雾。
对污染源的监测十分必要,固定污染源烟气排放连续监测系统(CEMS)是当今市场上最为常见的污染源检测设备,而监测系统中所测量的氮氧化物为NO成份,而实际上排放中的氮氧化物包括了NO和NO2,为了准确测量烟气中的氮氧化物浓度,需要在不改变原有污染物组分的基础上将氮氧化物中的NO2转换为NO。
现有的方法测试方法中常见的有将NO2采用化学的方法转化为NO,而在转化的过程中需要引入其它易消耗物质,维护成本较高,设备难以长期稳定的运行。而最适合CEMS测定氮氧化物含量的方法是采用催化转化的方式,不消耗催化剂,并且在转换的过程中不能引入新的污染物。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NO2转化为NO的装置,旨在解决上述的技术问题。
本实用新型是这样实现的,一种NO2转化为NO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转换炉体、加热棒、催化氧化装置、温度检测装置、微处理器及通气管道,所述催化氧化装置设于所述转换炉体内,所述加热棒设于所述转换炉体内,所述加热棒置于所述催化氧化装置的下方,一条所述通气管道的一端连接所述催化氧化装置的进气口,一条所述通气管道的一端连接所述催化氧化装置的出气口,所述温度检测装置设于所述转换炉体中,所述温度检测装置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入端,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加热棒的控制端。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该装置还包括保温装置,所述保温装置套设于所述通气管道上。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催化氧装置中的催化剂为活性炭。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在催化氧化过程中器温度保持在300℃。
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技术方案是:所述温度检测装置采用的是温度传感器。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在线式测量污染物浓度需要实时进行,因此烟气在通过测量装置时需要快速、高效的将NO2转换为NO;催化剂高效、稳定,可长期运行,克服了现有转换方式低效的问题,极大的减少了现场的维护量;增加保温材料,减少热量散失。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NO2转化为NO的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附图标记:10-转换炉体 20-加热棒 30-催化剂 40-催化氧化装置
图1示出了本实用新型提供的NO2转化为NO的装置,该装置包括转换炉体10、加热棒20、催化氧化装置40、温度检测装置、微处理器及通气管道,所述催化氧化装置40设于所述转换炉体10内,所述加热棒20设于所述转换炉体10内,所述加热棒20置于所述催化氧化装置40的下方,一条所述通气管道的一端连接所述催化氧化装置40的进气口,一条所述通气管道的一端连接所述催化氧化装置40的出气口,所述温度检测装置设于所述转换炉体中,所述温度检测装置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入端,所述微处理器的输出端连接所述加热棒的控制端。
该装置还包括保温装置,所述保温装置套设于所述通气管道上。
所述催化氧装置40中的催化剂40为活性炭。
在催化氧化过程中器温度保持在300℃。
所述温度检测装置采用的是温度传感器。
常规的氮氧化物转换方法采用高温加热方式将NO2转换NO,而该过程中通常需要加热气体500℃以上,需要温度较高,加热的时间长,转化效率低,不能满足分析仪在线实时测量的要求。采用特殊的催化剂进行转换,只需要保持温度300℃左右,无需较高的温度加热设备,加热时间大为缩短,且转换率极大提高。当烟气中NO2的浓度小于300ppm时,其转换效率高达95%以上,使测量设备极大的简化。
转换器的结构设计,转换炉体中带有温度传感器,对气体管道中气体的温度进行检测。当温度低于290℃时,微处理器开启温控程序控制加热棒进行加热。检测到温度高于300℃时,即停止加热。通气管道周围包被保温材料,减少热量散失,通气管道连接催化氧化装置,其内放置高效的催化剂。当高温气体通过催化氧化装置时,遇到催化剂,其中的NO2被转化为NO,而气体中的其它成分不会与催化剂反应。
催化氧化装置中内置的高效催化剂采用特殊的工艺制成:活性炭在隔绝空气的条件下加热到1200℃,并保持4h,使活性炭具有了催化转化功能,由于其高效的催化转化效率,氮氧化物只需要在300℃时即可高效的催化转换NO2,比常规的高温转化方法要求的条件要低很多。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