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1029750阅读:601来源:国知局
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的制造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治理装置,具体是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



背景技术:

等离子技术:针对挥发性有机废气存在着一定的安全隐患,并且挥发性有机废气中存在着一些有粘性的物质,在运行的过程中容易造成对放电极的堵塞而造成设备停止运行,使设备不能够稳定的运行,并且放电极的维修及更换费用相当昂贵,运行成本增加,同时等离子技术由于放电极与废气直接接触,在处理的过程中存在着一定的安全事故隐患,特别是针对于甲烷和硫化氢气体,危险性高,容易产生爆炸危险。

现有市场上各种装置的成本高、处理效果差、存在安全隐患、和稳定性不高等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包括氧化预处理器、高效氧化单元(2)、高效氧化单元(3)、催化氧化主系统、引风机和监测排放单元,氧化预处理器的一侧连接高效氧化单元(2);高效氧化单元(2)上端连接高效氧化单元(3),高效氧化单元(3)的下部连通催化氧化主系统,催化氧化主连接引风机,引风机连接监测排放单元;所述氧化预处理器内设置自前至后依次相连接的缓存装置和冷凝装置;所述冷凝装置连通回流装置,缓存装置连通氧化预处理器的下部;所述氧化预处理器内设置带有通孔的第一插板,第一插板上放置纳米介质合剂;所述高效氧化单元(2)设置有两个依次连接,高效氧化单元(2)内部自上而下依次设置有喷淋臂、喷淋头、球体填料层和隔板;所述喷淋头固定安装在喷淋臂上;所述高效氧化单元(3)内部设置带有通孔的第二插板,第二插板上放置纳米介质合剂。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创造了一种新型催化氧化为 化学反应原理的技术,针对于其他技术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具有反应速率快、处理效果好、无二次污染、无安全隐患、操作管理简便、即开即用、即关即停、应用范围广、运行稳定、成本低和科技创新先进性等特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中氧化预处理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中高效氧化单元2的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中高效氧化单元3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记:1、氧化预处理器;;2、高效氧化单元;11、缓存装置;12、冷却装置;13、回流装置;14、第一插板,15、纳米介质合剂21、喷淋臂;22、喷淋头;23、球体填料层;24、隔板;31、第二插板;4、催化氧化主系统;5、引风机;6、监测排放单元。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有机污染物废气治理装置,包括氧化预处理器1、高效氧化单元2、高效氧化单元3、催化氧化主系统4、引风机5和监测排放单元6,氧化预处理器1内设置自前至后依次相连接的缓存装置11和冷凝装置12,冷凝装置12连通回流装置13,缓存装置11连通氧化预处理器1的下部,氧化预处理器1的一侧连接高效氧化单元2;氧化预处理器1内设置带有通孔的第一插板14,第一插板14上放置纳米介质合剂15;所述高效氧化单元2设置有两个依次连接,高效氧化单元2内部自上而下依次设置有喷淋臂21、喷淋头22、球体填料层23和隔板24,所述喷淋头22固定安装在喷淋臂21上,高效氧化单元2上端连接高效氧化单元3,高效氧化单元3内部设置带有通孔的第二插板31,第二插板31上放置纳米介质合剂15,高效氧化单元3的下部连通催 化氧化主系统4,催化氧化主系统4连接引风机5,然后通过监测排放单元6排放。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是:本实用新型可以使挥发性有机物废气先进入缓存装置,扩大废气的盛放空间,降低压力,从而减小其流速,为提高废气的后续处理效果奠定基础,然后经冷凝,回收废气中沸点高的有机物此系统使挥发性有机废气先进入缓存装置,减小其流速,然后冷凝回收废气中沸点高的有机物,在高效氧化单元内与纳米介质合剂的作用下迅速将废气中的有毒有害成分进行分解,充分与羟基自由基进行氧化反应,最终产物为二氧化碳、水和少量的无机盐。

本实用新型创造了一种新型催化氧化为化学反应原理的技术,针对于其他技术的优缺点进行比较,具有反应速率快、处理效果好、无二次污染、无安全隐患、操作管理简便、即开即用、即关即停、应用范围广、运行稳定、成本低和科技创新先进性等特点。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