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雨水收集处理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前置雨水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我国水资源严重短缺,水环境严重失衡,城市雨洪灾害频繁发生。雨水作为自然水循环的主要形式,溶解氧接近饱和,钙含量低,总硬度小,经简单处理便可用于生活或工业。对雨水加以利用不仅可以缓解水资源紧缺还能够缓解城市内涝等社会问题,因此,作为三大非传统水源之一的雨水,越来越多的受到社会和相关部门的关注。然而,原本洁净的天然降雨由于受到道路、广场、屋面甚至空气浮沉的影响,使其富含大量杂质和污染物,致使前期水质较差。这样的水质不仅仅影响雨水收集储存,还提高了雨水后续处理的生产成本,因此,在改善雨水的水质和环境过程中,需要对雨水进行沉沙和隔油处理。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适用性强,可有效提高雨水处理效率的前置雨水处理装置,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前置雨水处理装置,包括下井筒和上井筒,所述上井筒设置为收口状结构,在上井筒的上端口密封有井盖,且上井筒可拆合连接在下井筒上;所述下井筒的一侧面设置有进水口,在下井筒与进水口相对立的面设置有出水口,且进水口与出水口均和下井筒的空腔相互贯通;所述下井筒的空腔内还分别设置有横向的导流板和纵向的滤板,导流板和滤板在下井筒的空腔内呈对半设置,且导流板均布在靠近进水口的一侧;所述导流板与滤板的端面呈90度垂直设置,滤板的边缘固定安装在下井筒的内壁,且靠近出水口的一侧,在滤板的端面上还贯穿有通孔。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进水口在下井筒上的高度高于出水口在下井筒上的高度。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导流板分为大小相同的多块均布在下井筒的空腔内。
作为本实用新型进一步的方案:所述滤板采用无固定形状多孔陶瓷滤料制成,且滤板的上下两端与下井筒的内壁之间留有缝隙。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本前置雨水处理装置,通过设置的下井筒和上井筒,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根据本雨水处理装置的预埋深度,拆卸上井筒从而调节下井筒的高度,来满足实际雨水过滤的使用需求;另外,通过在靠近进水口的一侧设置有多块导流板,增加水流的紊流作用,同时采用无固定形状多孔陶瓷滤料制成的滤板可对大颗粒的沙石进一步过滤,再由出水口流出,从而增大雨水的流速,提高本装置对雨水的处理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的俯视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A-A剖视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的B-B剖视图。
图中:1-下井筒;2-上井筒;3-井盖;4-进水口;5-出水口;6-导流板;7-滤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4,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前置雨水处理装置,包括下井筒1和上井筒2,上井筒2设置为收口状结构,在上井筒2的上端口密封有井盖3,用于阻挡灰尘和垃圾,上井筒2可拆合连接在下井筒1上,通过拆卸上井筒2可对下井筒1的空腔进行清洗以及零部件的更换,而且,还可根据本雨水处理装置的预埋深度,通过调节下井筒1的高度,来满足实际雨水过滤的使用需求;下井筒1的一侧面设置有进水口4,在下井筒1与进水口4相对立的面设置有出水口5,进水口4与出水口5均和下井筒1的空腔相互贯通,且进水口4在下井筒1上的高度高于出水口5在下井筒1上的高度,使得进水口4内的水流受重力的作用产生重力落差,增大出水口5的出水速度;在下井筒1的空腔内还分别设置有横向的导流板6和纵向的滤板7,导流板6和滤板7在下井筒1的空腔内呈对半设置,且导流板6均布在靠近进水口4的一侧,用于水流产生紊流作用,导流板6分为大小相同的多块均布在下井筒1的空腔内,增大水流动的平稳性;导流板6与滤板7的端面呈90度垂直设置,滤板7的边缘固定安装在下井筒1的内壁,且靠近出水口5的一侧,滤板7采用无固定形状多孔陶瓷滤料制成,且滤板7的上下两端与下井筒1的内壁之间留有缝隙,用于沉淀杂质,在滤板7的端面上还贯穿有通孔8,用于过滤大颗粒的沙石。
综上所述:本前置雨水处理装置,通过设置的下井筒1和上井筒2,在实际使用过程中,可根据本雨水处理装置的预埋深度,拆卸上井筒2从而调节下井筒1的高度,来满足实际雨水过滤的使用需求;另外,通过在靠近进水口4的一侧设置有多块导流板6,增加水流的紊流作用,同时采用无固定形状多孔陶瓷滤料制成的滤板7可对大颗粒的沙石进一步过滤,再由出水口5流出,从而增大雨水的流速,提高本装置对雨水的处理效率。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