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内分泌科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
背景技术:
内分泌是负责调控动物体内各种生理功能正常运作的两大控制系统之一,正常情况下各种激素是保持平衡的,如因某种原因使这种平衡打破了,某种激素过多或过少,就会造成内分泌失调,从而引起相应的临床表现。如内分泌失调可以导致胸腔、腹腔、盆腔等部位出现积液。所以出现内分泌失调时,需要对血液、尿液、积液等进行检测。
现有的内分泌科检测装置大多只能进行单一的项目检测,功能单一,医护人员在检测时需要携带多种检测设备,影响了检测效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以解决上述背景技术中提出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包括检测台和检测仪器支撑装置,所述检测台顶部安装有试管架,所述试管架上均匀分布有若干试管槽,所述检测台上设有若干储物柜,所述检测台下方连接有检测台架体,所述检测台架体的底部设有滚轮,所述检测仪器支撑装置包括横板、支撑杆和短杆,所述横板与检测台架体相连接,所述支撑杆两端与检测台架体连接,所述支撑杆中部与横板中部连接,所述支撑杆为倒“V”型支撑杆,所述横板与支撑杆之间设有若干短杆,所述横板顶部放置有血液检测仪、尿液检测仪和积液检测仪。
优选的,所述试管槽上均设有编号,所述试管槽分为血液试管槽、尿液试管槽和积液试管槽。
优选的,所述储物柜内部设有消毒装置,所述消毒装置为紫外线消毒装置。
优选的,所述滚轮处设有脚刹装置。
优选的,所述横板四周设有遮挡帘。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效果和优点:该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通过血液检测仪、尿液检测仪和积液检测仪的设置,便于同时进行多种内分泌的检测;通过把试管槽分为血液试管槽、尿液试管槽和积液试管槽,并对试管槽进行编号,便于多个医护人员同时对多个患者进行多种内分泌检测,提高了工作效率;通过消毒装置的设计,可以对放置在储物柜中的医疗器具进行消毒处理,避免储物柜中的医疗器具感染细菌,使用时对患者造成不良影响;通过在横板四周设有遮挡帘,可以在不使用检测仪器时利用遮挡帘遮住各种检测仪器,避免仪器受到外界灰尘等杂质侵害,从而影响检测效果;通过支撑杆与短杆的设计,可以增加横板的稳固性,避免横板上的检测仪器过重,导致横板无法承受其重量而变形或受损。该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设计合理,功能多,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可以普遍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检测台、2试管架、3试管槽、4储物柜、5消毒装置、6检测台架体、7滚轮、8脚刹装置、9横板、10血液检测仪、11尿液检测仪、12积液检测仪、13短杆、14支撑杆、15检测仪器支撑装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一种内分泌科用多功能检测台,包括检测台1和检测仪器支撑装置15。
所述检测台1顶部安装有试管架2,所述试管架2上均匀分布有若干试管槽3。
其中,所述试管槽3上均设有编号,所述试管槽3分为血液试管槽、尿液试管槽和积液试管槽。这样可以放置多种内分泌检测物,便于同时进行多种内分泌检测,而且每个试管槽3都设有编号,可以轻松辨别。
所述检测台1上设有若干储物柜4,所述储物柜4内部设有消毒装置5,优选地,所述消毒装置5为紫外线消毒装置。所述储物柜4可以用来放置医疗器具,消毒装置5可以对医疗器具进行消毒处理。所述检测台1下方连接有检测台架体6,所述检测台架体6的底部设有滚轮7,优选地,所述滚轮7处设有脚刹装置8。
所述检测仪器支撑装置15包括横板9、支撑杆14和短杆13,所述横板9与检测台架体6相连接,所述支撑杆14两端与检测台架体6连接,所述支撑杆14中部与横板9中部连接,所述支撑杆14为倒“V”型支撑杆,所述横板9与支撑杆14之间设有若干短杆13,这种检测仪器支撑装置增加了稳固性,避免横板上的检测仪器过重,导致横板无法承受其重量而变形或受损。所述横板9顶部放置有血液检测仪10、尿液检测仪11和积液检测仪12。
其中,所述横板9四周设有遮挡帘,可以在不使用检测仪器时利用遮挡帘遮住检测仪器,避免检测仪器受到外界灰尘等杂质侵害,从而影响检测效果。而且该装置设有血液检测仪10、尿液检测仪11和积液检测仪12,便于多个医护人员同时对多个患者进行多种内分泌检测,提高了工作效率。
最后应说明的是: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尽管参照前述实施例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的说明,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其依然可以对前述各实施例所记载的技术方案进行修改,或者对其中部分技术特征进行等同替换,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