浮渣清除池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758467阅读:2204来源:国知局
浮渣清除池的制作方法与工艺

本实用新型涉及污水处理领域,具体而言,涉及一种浮渣清除池。



背景技术:

在污水处理系统中,因污水处理工艺而产生的浮渣通常会漂浮在初级沉淀池或曝气沉砂池内的液体表面,浮渣是污水处理过程中不断产生的废物,需要及时清理,现有的浮渣清理作业通常使用刮泥机或吸砂机浮渣刮板将漂浮在液体表面的浮渣和大量的液体一起推入初级沉淀池或曝气沉砂池的浮渣槽,之后经过人工打捞后再进行包装,而打捞和包装过程不仅浪费了大量的劳动力和时间,而且包装后的浮渣密度松散并含有大量的液体,容易污染环境。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浮渣清除池,以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浮渣清理作业费时费力的问题。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浮渣清除池,包括池体和浮渣输送部,浮渣输送部的至少一部分设置在池体内以将池体内的浮渣向外输送。

进一步地,浮渣输送部包括:壳体,壳体具有容纳腔,且壳体上开设有与容纳腔连通的进口、液体回流口以及浮渣排放口,浮渣在液体的作用下通过进口进入容纳腔,液体通过液体回流口回流入池体内;输送螺旋,输送螺旋可旋转地设置在容纳腔内以将浮渣向外输送。

进一步地,进口位于壳体的顶端,液体回流口位于壳体的底端。

进一步地,浮渣输送部还包括与输送螺旋驱动连接的驱动电机,驱动电机设置在壳体的第一端,浮渣排放口开设在壳体的第二端,壳体沿第一端向第二端的方向包括相连接的第一壳体段和第二壳体段,其中,第二壳体段的腔截面积沿远离第一壳体段的方向逐渐减小。

进一步地,第一壳体段水平设置,第二壳体段倾斜向上设置。

进一步地,壳体还包括第三壳体段,第三壳体段与第二壳体段的远离第一壳体段的一端连接,浮渣排放口开设在第三壳体段上,且第三壳体段倾斜向下设置。

进一步地,浮渣清除池还包括与池体连通的进液管和出液管,浮渣清除池还包括开关结构,开关结构设置在出液管上以控制池体内的液位高度。

进一步地,浮渣清除池还包括液位测量装置,液位测量装置设置在池体上以测量池体内的液位高度。

进一步地,浮渣清除池还包括隔挡部,隔挡部设置在池体内以将池体的腔体分隔成间隔设置且相连通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进液管与第一腔体连通,出液管与第二腔体连通,且浮渣输送部设置在第一腔体处。

进一步地,隔挡部的底端具有缺口结构,第一腔体和第二腔体通过缺口结构相连通。

应用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通过设置浮渣输送部,能够有效地对池体内积聚的浮渣进行收集并向池体外自动输送,具体地,进入池体的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会进入浮渣输送部而使浮渣和液体分离,并使浮渣被向外输送,或者池体内的浮渣在池体内的液体作用下进入浮渣输送部而使浮渣被向外输送,从而工作人员能够在浮渣输送部的输送终端对浮渣进行装包,便于浮渣的运输,进而大大地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力,节省了浮渣清理作业的时间,提高了浮渣清理作业的效率。

附图说明

构成本申请的一部分的说明书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图1示出了根据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实施例的浮渣清除池的主视剖视示意图;

图2示出了图1中的浮渣清除池的左视剖视示意图。

其中,上述附图包括以下附图标记:

10、池体;11、腔体;111、第一腔体;112、第二腔体;20、浮渣输送部;21、壳体;211、容纳腔;212、进口;213、液体回流口;214、浮渣排放口;215、第一壳体段;216、第二壳体段;217、第三壳体段;22、输送螺旋;23、驱动电机;30、进液管;40、出液管;50、开关结构;60、液位测量装置;70、隔挡部;71、缺口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以下对至少一个示例性实施例的描述实际上仅仅是说明性的,决不作为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应用或使用的任何限制。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 员在没有作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操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除非另外具体说明,否则在这些实施例中阐述的部件和步骤的相对布置、数字表达式和数值不限制本实用新型的范围。同时,应当明白,为了便于描述,附图中所示出的各个部分的尺寸并不是按照实际的比例关系绘制的。对于相关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已知的技术、方法和设备可能不作详细讨论,但在适当情况下,所述技术、方法和设备应当被视为授权说明书的一部分。在这里示出和讨论的所有示例中,任何具体值应被解释为仅仅是示例性的,而不是作为限制。因此,示例性实施例的其它示例可以具有不同的值。应注意到:相似的标号和字母在下面的附图中表示类似项,因此,一旦某一项在一个附图中被定义,则在随后的附图中不需要对其进行进一步讨论。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方位词如“前、后、上、下、左、右”、“横向、竖向、垂直、水平”和“顶、底”等所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通常是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在未作相反说明的情况下,这些方位词并不指示和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或者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方位词“内、外”是指相对于各部件本身的轮廓的内外。

为了便于描述,在这里可以使用空间相对术语,如“在……之上”、“在……上方”、“在……上表面”、“上面的”等,用来描述如在图中所示的一个器件或特征与其他器件或特征的空间位置关系。应当理解的是,空间相对术语旨在包含除了器件在图中所描述的方位之外的在使用或操作中的不同方位。例如,如果附图中的器件被倒置,则描述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上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上”的器件之后将被定位为“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下方”或“在其他器件或构造之下”。因而,示例性术语“在……上方”可以包括“在……上方”和“在……下方”两种方位。该器件也可以其他不同方式定位(旋转90度或处于其他方位),并且对这里所使用的空间相对描述作出相应解释。

此外,需要说明的是,使用“第一”、“第二”等词语来限定零部件,仅仅是为了便于对相应零部件进行区别,如没有另行声明,上述词语并没有特殊含义,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限制。

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的浮渣清理作业费时费力的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浮渣清除池。

需要说明的是,本实用新型所指的浮渣清除池为初沉池或曝气沉砂池。

如图1和图2所示,浮渣清除池包括池体10和浮渣输送部20,浮渣输送部20的至少一部分设置在池体10内以将池体10内的浮渣向外输送。

通过设置浮渣输送部20,能够有效地对池体10内积聚的浮渣进行收集并向池体10外自动输送,具体地,进入池体10的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会进入浮渣输送部20而使浮渣和液体分离,并使浮渣被向外输送,或者池体10内的浮渣在池体10内的液体作用下进入浮渣输送部20而使浮渣被向外输送,从而工作人员能够在浮渣输送部20的输送终端对浮渣进行装包,便于浮渣的运输,进而大大地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力,节省了浮渣清理作业的时间,提高了浮渣清理作业的效率。

可选地,上述液体为水,但不局限于水,还可能含有其他溶解质。

如图2所示,浮渣清除池还包括与池体10连通的进液管30和出液管40,浮渣清除池还包括开关结构50,开关结构50设置在出液管40上以控制池体10内的液位高度。这样,通过开关结构50的开闭能够控制流出池体10的腔体11的液体的流量,从而能够有效地控制腔体11内的液位高度,进而保证液体表面的浮渣能够有效地被送入浮渣输送部20。

如图1所示,浮渣输送部20包括壳体21和输送螺旋22,壳体21具有容纳腔211,且壳体21上开设有与容纳腔211连通的进口212、液体回流口213以及浮渣排放口214,浮渣在液体的作用下通过进口212进入容纳腔211,液体通过液体回流口213回流入池体10内,输送螺旋22可旋转地设置在容纳腔211内以将浮渣向外输送。这样,容纳腔211位于腔体11内,从而使容纳腔211内的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与腔体11内的液体隔离,从而通过输送螺旋22的旋转作用而将容纳腔211内的浮渣稳定地向浮渣排放口214推动,而容纳腔211内的液体通过液体回流口213回流到腔体11内并最终由出液管40流出浮渣清除池进入下一处理工艺。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实用新型的一种可选实施例中,进液管30与进口212直接连通或进液管30的进液端口与进口212相对设置,这样使通过进液管30进入池体10内的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直接进入浮渣输送部20的而容纳腔211被固液分离,浮渣向浮渣排放口214运动而离开容纳腔211,液体通过液体回流口213回流到腔体11内并最终由出液管40流出浮渣清除池进入下一处理工艺。

当然,在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种可选实施例中,进液管30的进液端口与进口212交错设置,这样使通过进液管30进入池体10内的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避让开浮渣输送部20的进口212而不会直接进入容纳腔211内,浮渣和液体的混合物进入到腔体11内。当开关结构50处于关闭状态时,浮渣和液体在腔体11积聚,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不断上升,直至到达浮渣输送部20的进口212处或超过进口212处后,切换开关结构50至打开状态,腔体11内的液面开始下降,浮渣便会随部分液体通过进口212进入容纳 腔211内而被固液分离,浮渣向浮渣排放口214运动而离开容纳腔211,液体通过液体回流口213回流到腔体11内并最终由出液管40流出浮渣清除池进入下一处理工艺。

可选地,进口212位于壳体21的顶端,液体回流口213位于壳体21的底端。这样,有利于浮渣随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的变化而通过进口212而进入容纳腔211,当腔体11内的液面下降到浮渣输送部20以下后,容纳腔211内的液体会在重力的作用下通过液体回流口213流出容纳腔211。

可选地,开关结构50为电动蝶阀。

如图1所示,浮渣输送部20还包括与输送螺旋22驱动连接的驱动电机23,驱动电机23设置在壳体21的第一端,浮渣排放口214开设在壳体21的第二端,壳体21沿第一端向第二端的方向包括相连接的第一壳体段215和第二壳体段216,其中,第二壳体段216的腔截面积沿远离第一壳体段215的方向逐渐减小。

驱动电机23能够为输送螺旋22稳定地提供动力,从而是输送螺旋22不断地将浮渣向浮渣排放口214推送。由于壳体21沿第一端向第二端的方向包括相连接的第一壳体段215和第二壳体段216,其中,第二壳体段216的腔截面积沿远离第一壳体段215的方向逐渐减小。这样,浮渣在向浮渣排放口214运动的过程中,由于第二壳体段216的变径作用,浮渣会在第二壳体段216内受到挤压,从而既增加了浮渣固体的成型密度,又有效地压榨掉了浮渣内的液体,避免了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

可选地,第一壳体段215水平设置,第二壳体段216倾斜向上设置。这样,浮渣在第二壳体段216被压榨的过程中,压榨出的液体会倾斜向下回流回第一壳体段215,并通过位于第第一壳体段215的液体回流口213回流。

可选地,液体回流口213也能够开设在第二壳体段216上。

如图1所示,壳体21还包括第三壳体段217,第三壳体段217与第二壳体段216的远离第一壳体段215的一端连接,浮渣排放口214开设在第三壳体段217上,且第三壳体段217倾斜向下设置。这样,浮渣经过第三壳体段217的浮渣排放口214会直接向下运动出容纳腔211,通过在第三壳体段217的浮渣排放口214处设置浮渣收集装置,有利于对浮渣的收集并运输。

如图1所示,浮渣清除池还包括液位测量装置60,液位测量装置60设置在池体10上以测量池体10内的液位高度。通过液位测量装置60能够有效地监测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当液位测量装置60监测到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到达浮渣输送部20的进口212处时,液位测量装置60会迅速向控制系统发送液位信号,控制系统接受到液位信号后控制开关结构50开启并持续第一时间,这样便实现了对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的自动控制,既能够避免腔体11内的液面过高而满溢,又能够避免腔体11内的液面的高度不够而无法达到浮渣输送部20的进口212处。

如图2所示,浮渣清除池还包括隔挡部70,隔挡部70设置在池体10内以将池体10的腔体11分隔成间隔设置且相连通的第一腔体111和第二腔体112,进液管30与第一腔体111连通,出液管40与第二腔体112连通,且浮渣输送部20设置在第一腔体111处。这样,隔挡部70使腔体11内的液体发生折流,进一步避免了第一腔体111内的浮渣或杂物进入第二腔体112而进入下一处理工艺。

可选地,隔挡部70的底端具有缺口结构71,第一腔体111和第二腔体112通过缺口结构71相连通。这样,能够有效地避免浮渣通过缺口结构71进入第二腔体112内。

需要说明的是,出液管40的进液端口在高度方向上的位置高于缺口结构71。

从以上的描述中,可以看出,本实用新型上述的实施例实现了如下技术效果:

本实用新型利用控制腔体11内的液面高度的变化而使浮渣自动进入浮渣输送部20,实现浮渣与液体的分离,同时利用浮渣输送部20对浮渣进行输送并压榨,与目前实际应用浮渣打捞方式相比具有以下优点:

1、降低了工作人员的劳动强度,提高了浮渣清理的效率;

2、降低了浮渣中的水分,避免运输处理环节对环境造成二次污染,同时便于运输,节省了运输成本。

需要注意的是,这里所使用的术语仅是为了描述具体实施方式,而非意图限制根据本申请的示例性实施方式。如在这里所使用的,除非上下文另外明确指出,否则单数形式也意图包括复数形式,此外,还应当理解的是,当在本说明书中使用术语“包含”和/或“包括”时,其指明存在特征、步骤、工作、器件、组件和/或它们的组合。

需要说明的是,本申请的说明书和权利要求书及上述附图中的术语“液体回流口(213)”、“第二”等是用于区别类似的对象,而不必用于描述特定的顺序或先后次序。应该理解这样使用的数据在适当情况下可以互换,以便这里描述的本申请的实施方式能够以除了在这里图示或描述的那些以外的顺序实施。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于限制本实用新型,对于本领域的技术人员来说,本实用新型可以有各种更改和变化。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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