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包括:上料机构、称重机构和搅拌机构;
所述上料机构与所述称重机构相连通,所述称重机构与所述搅拌机构相连通;
所述上料机构内设有第一螺旋机构。
2.根据权利要求1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料机构包括:第一容置仓和上料输送机构;
所述第一容置仓设于所述配肥装置底部,所述称重机构设于所述配肥装置顶部,所述搅拌机构设于所述称重机构下方;
所述第一螺旋机构具体设于所述上料输送机构内,所述上料输送机构的一端设于所述第一容置仓内,所述上料输送机构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称重机构。
3.根据权利要求2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上料输送机构包括:输送管主体和输送管延伸部;
所述第一螺旋机构具体设于所述输送管主体内;
所述输送管主体的一端设于所述第一容置仓内,所述输送管主体的另一端连接所述输送管延伸部,所述输送管延伸部延伸至所述称重机构。
4.根据权利要求3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输送管主体的一端的侧壁设有第一开口,所述输送管主体的另一端的侧壁设有第二开口;
所述第一螺旋机构贯通所述输送管主体,并且所述第一螺旋机构的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一开口,所述第一螺旋机构的另一端延伸至所述第二开口;
所述第一开口延伸至所述第一容置仓的底壁,所述第二开口连接所述输送管延伸部。
5.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螺旋机构的螺旋叶片设有缺部,所述缺部与所述第二开口相对设置。
6.根据权利要求4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仓呈上宽下窄的倒锥形或倒梯形。
7.根据权利要求6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一容置仓底壁的尺寸与所述第一开口的尺寸相适配。
8.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称重机构包括:第二容置仓、第一仓阀和称重传感器;
所述第一仓阀设于所述第二容置仓的底部,所述称重传感器设于所述第二容置仓。
9.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搅拌机构包括:第三容置仓、第二仓阀、第二螺旋机构和第三螺旋机构;
所述第二仓阀设于所述第三容置仓的底部,所述第二螺旋机构和所述第三螺旋机构均设于所述第三容置仓内。
10.根据权利要求9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二螺旋机构与所述第三螺旋机构平行设置且旋转方向相反。
11.根据权利要求1至7中任一项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还包括:出料机构;
所述出料机构设于所述搅拌机构下方。
12.根据权利要求11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出料机构包括:第四容置仓和第四螺旋机构;
所述第四螺旋机构设于所述第四容置仓内。
13.根据权利要求12所述的配肥装置,其特征在于,所述第四螺旋机构水平设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