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废气回收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
背景技术:
在纤维增强硅酸钙板或水泥板的生产过程中,产品需通过蒸压釜在压力约1.0MPa下水热合成,使其快速形成托贝莫来石结构,蒸压结束后,釜内存留的高温高压废蒸汽需在工艺规定时间内排出,实际生产过程中排出的废蒸汽主要通过三种途径排出,一种是通过管道直接排入大气;第二种是通过锅炉省煤器,回收部分热能后经锅炉的烟囱排出;第三种是通过省煤器后再引入装有盘管的水箱将其冷凝后排出。第一种方法对环境影响很大,能源浪费严重;第二种回收了部分热量,但回收不完全,排气会向环境扩散;第三种办法存在设备体积大,热交换效率较低,回收的热量无有效利用,浪费能源等缺点。
因此,需要提供一种更加环保,对能源能有效利用的废气回收系统。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是提供一种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该系统有效提高了能源的利用率。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下述技术方案:
一种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包括:
生物混床:可将有异味的杂质在微生物的作用下降解达到排放要求;
高效换热器:蒸压釜内废气在高效换热器内降温冷凝处理;冷却水进入高效换热器进行升温处理;
冷却水箱:对水进行加热处理;
高位水箱:具有保温功能,底部可与管道相连,供给洗澡等;
所述高效换热器有废气进口、废气冷凝水出口、冷却水进口、冷却水出口四个接口;所述废气冷凝水出口通过连接管A与生物混床相连通;所述冷却水进口通过连接管B与冷却水箱相连通;所述冷却水出口与冷却水箱相连通;所述冷却水箱通过热水管道与高位水箱相连通;所述冷却水箱还通过回水管与高位水箱相连通。
进一步,所述连接管B上设置冷却水泵、第一截止阀;
进一步,所述热水管道上设置第二截止阀、热水泵;
进一步,所述回水管上设置第三截止阀、回水泵;
进一步,所述高位水箱外部为保温材料。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
本实用新型采用高效换热设备以及合理有序的流程解决了环境污染和能源浪费的弊病,成功的将废热、废气、废水高效利用和处理。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图1示出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的示意图。
其中,1、净化水排放管;2、生物混床;3、连接管A;4、高效换热器;5、连接管B;6、冷却水泵;71、第一截止阀;72、第二截止阀;73、第三截止阀;8、冷却水箱;9、热水泵;10、热水管道;11、回水管;12、回水泵;13、高位水箱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下面结合优选实施例和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说明。附图中相似的部件以相同的附图标记进行表示。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理解,下面所具体描述的内容是说明性的而非限制性的,不应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说明,“多个”的含义是两个或两个以上;术语“上”、“下”、“左”、“右”、“内”、“外”、“前端”、“后端”、“头部”、“尾部”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发明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1一种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
一种蒸压釜废气回收系统,如图1所示,包括:生物混床2、高效换热器 4、冷却水箱8、高位水箱13;所述高效换热器4有废气进口、废气冷凝水出口、冷却水进口、冷却水出口四个接口;所述废气冷凝水出口通过连接管A 3 与生物混床2相连通;所述冷却水进口通过连接管B 5与冷却水箱8相连通,所述连接管B 5上设置冷却水泵6、第一截止阀71;所述冷却水出口与冷却水箱8相连通;所述冷却水箱8通过热水管道10与高位水箱13相连通,所述热水管道10上设置第二截止阀72、热水泵9;所述冷却水箱8还通过回水管11与高位水箱13相连通,所述回水管11上设置第三截止阀73、回水泵 12。
本实用新型具体的废气回收工艺为:将蒸压釜内废气通过管道从废气进口进入高效换热器4内降温冷凝,降温冷凝后的冷凝水从废气冷凝水出口排出通过连接管A 3引入生物混床2,在微生物的作用下将有异味的杂质降解达到排放要求,通过净化水排放管排出1。冷却箱内的冷却水在冷却水泵6的作用下通过冷却水进口进入高效换热器4;冷却水在经历高效换热器4升温后通过冷却水出口回到冷却水箱8。冷却水箱8内的水温上升到设定温度时,热水泵9启动,热水通过第二截止阀72、热水泵9、热水管道10输送到高位水箱13,高位水箱13具有保温功能;高位水箱13底部和管道相连,可以供给温水。高位水箱内的水长时间放置达不到温度要求,回水泵12启动,低温热水通过第三截止阀73、回水泵12、回水管11回流到冷却水箱重复加热过程。
其中,高位水箱13底部可与宿舍淋浴管道相连,可以供给宿舍洗澡。
显然,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是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引伸出的显而易见的变化或变动仍处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