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2837749阅读:341来源:国知局
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工机械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在氨基酸的生产过程中,一般会采用盐酸进行溶解,因此在提纯过程中会有大量盐酸挥发,如果挥发的气体直接排放到室外,则会形成酸雨,污染环境,因此必须将挥发的氯化氢气体处理掉。由于氯化氢以气体形式存在,因此收集和处理时的难度较大,容易出现氯化氢的外溢现象。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提供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在收集的同时将挥发出的氯化氢转化为盐酸进行存放,降低了处理难度,也避免了气体外溢。

本实用新型是通过如下技术方案实现的,提供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包括浓缩罐,所述浓缩罐顶部通过抽气管道连接有尾气处理罐,所述抽气管道上自浓缩罐向尾气处理罐方向依次串联有抽气泵和朝向所述尾气处理罐打开的单向阀,所述尾气处理罐顶部固定有连接注水泵出口的进液口,尾气处理罐内充设有处理液,尾气处理罐内侧壁上液面以下固设有与控制器电连接的盐酸浓度传感器,尾气处理罐的下口通过排液管连接有位于尾气处理罐下方的储液罐,所述排液管上设有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的电磁阀。

本方案通过抽气泵将氨基酸浓缩罐中挥发的氯化氢气体抽至尾气处理罐内,通过尾气处理罐内的处理液将氯化氢气体转为易收集存放或无害的物质,利用盐酸浓度传感器检测尾气处理罐内的盐酸浓度,控制器根据检测到的盐酸浓度控制电磁阀开闭,盐酸浓度饱和时,打开电磁阀进行卸料,以备下一罐次的处理。整个处理过程中,氯化氢气体无泄漏,处理液转化时更彻底,从而降低了氯化氢的后续处理难度。

作为优选,所述处理液为水或氢氧化钠溶液。利用水将氯化氢气体溶解,将氯化氢气体转化为盐酸,便于收集,便于下一工序处理,或者利用氢氧化钠溶液与氯化氢反应,直接去除有害气体。

作为优化,所述抽气泵与所述控制器电连接。在电磁阀打开卸料时,控制器控制抽气泵停止工作,保证了氯化氢气体不会先于处理液进入到尾气处理罐内。

作为优化,所述尾气处理罐侧壁底部还设有液位计,所述液位计和注水泵分别与控制器电连接。在液位降至液位计以下时,控制器根据液位计的信号关闭电磁阀,启动注水泵,往尾气处理罐内注入处理液。

作为优化,所述抽气管道与尾气处理罐的连通处高于尾气处理罐罐底5~10cm。保证尾气进入尾气处理罐内后与处理液进行充分混合溶解或反应。

作为优化,所述储液罐底面设有滚轮,所述滚轮滑接在轨道上。便于将储液罐从尾气处理罐下方移走,提高上下工序之间的衔接效率。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控制原理图

图中所示:

1、浓缩罐,2、抽气泵,3、单向阀,4、尾气处理罐,5、注水泵,6、盐酸浓度传感器,7、液位计,8、电磁阀, 9、储液罐,10、抽气管道。

具体实施方式

为能清楚说明本方案的技术特点,下面通过具体实施方式,对本方案进行阐述。

如图1所示一种用于氨基酸生产中的尾气处理装置,包括浓缩罐1,浓缩罐1顶部通过抽气管道10连接有尾气处理罐4,抽气管道10与尾气处理罐4的连通处高于尾气处理罐罐底10cm,抽气管道上自浓缩罐1向尾气处理罐4方向依次串联有抽气泵2和朝向尾气处理罐4打开的单向阀3。

尾气处理罐4顶部固定有连接注水泵5出口的进液口,尾气处理罐4内充设有处理液,此处的处理液可以为水,也可以为氢氧化钠溶液。尾气处理罐4内侧壁上液面以下固设有与控制器电连接的盐酸浓度传感器6,尾气处理罐4的下口通过排液管连接有位于尾气处理罐4下方的储液罐9,储液罐9底面设有滚轮,滚轮滑接在轨道上,排液管上设有与控制器电连接的电磁阀8。

为方便控制,尾气处理罐4侧壁底部还设有液位计7,液位计7、注水泵5、抽气泵2分别与控制器电连接。

使用时,通过抽气泵将氨基酸浓缩罐中挥发的氯化氢气体抽至尾气处理罐内,通过尾气处理罐内的处理液将氯化氢气体转为易收集存放或无害的物质,利用盐酸浓度传感器检测尾气处理罐内的盐酸浓度,控制器根据检测到的盐酸浓度控制电磁阀开闭,盐酸浓度饱和时,打开电磁阀进行卸料,控制器检测到液位降至液位计以下的信号时,将电磁阀关闭,然后依次启动注水泵和抽气泵,进行下一罐次的处理,如此循环进行,整个处理过程中,氯化氢气体无泄漏,处理液转化时更彻底,从而降低了氯化氢的后续处理难度。

当然,上述说明也并不仅限于上述举例,本实用新型未经描述的技术特征可以通过或采用现有技术实现,在此不再赘述;以上实施例及附图仅用于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参照优选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行了详细说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应当理解,本技术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的实质范围内所做出的变化、改型、添加或替换都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宗旨,也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保护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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