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搅拌机构外置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460493阅读:206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化学农药搅拌设备,具体是指一种搅拌机构外置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



背景技术:

化学农药是指在农业生产中,为保障、促进植物和农作物的成长,所施用的杀虫、杀菌、杀灭有害动物(或杂草)的一类药物统称。特指在农业上用于防治病虫以及调节植物生长、除草等药剂。化学农药广泛的运用在农业生产之中。它有调控农业生产的虫害,调节动植物生长等作用。完成生产后的化学农药一般是通过相应的储料装置进行存储,最终再根据需求进行定量灌装。化学农药大多是由多种相关的化学原料组分混合配置而成,其生产过程中,往往需要通过相应的搅拌设备进行混合搅拌。现有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一般都包含搅拌罐,并在搅拌罐内设置相应的搅拌机构进行物料混合搅拌。化学农药具有毒性且具有一定的腐蚀性,置于搅拌罐内的搅拌机构在清洗时,清洗难度大,难以清洗到位,导致搅拌机构的使用寿命很低,而且现有的搅拌机构结构都相对复杂,生产成本也较高。因此,设计一款能够有效降低清洗难度,易于清洗到位,使用寿命长,且结构简易,制造成本低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是本实用新型的研究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上述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之处,本实用新型在于提供一种搅拌机构外置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该化学农药搅拌设备能够有效降低清洗难度,易于清洗到位,使用寿命长,且结构简易,制造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搅拌机构外置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包括机架、搅拌罐和外置搅拌机构,所述搅拌罐装置于所述机架上,所述搅拌罐的开口处密封装置有相应的封盖,所述封盖上设有相应的进料口,所述搅拌罐下方设有相应的循环出料口和循环进料口,所述外置搅拌机构包含循环管道、循环抽液泵和搅拌叶轮,所述循环出料口通过循环抽液泵和循环管道连接到所述循环进料口,所述循环管道上连通连接有一出料管,所述出料管上连接有相应的出料阀门,所述循环管道与循环出料口和循环进料口的连接处分别转动安装有相应的转轴,所述转轴上均连接有所述搅拌叶轮,所述搅拌叶轮的侧边上均按等角度连接有2-4个相应的搅拌叶片。

所述搅拌罐的开口处与所述封盖之间设置有相应的橡胶密封圈。

本实用新型的优点:

由上述可知:本实用新型在混合过程中,只需启动循环抽液泵将化学农药从循环出料口抽出,然后沿循环进料口重新进入搅拌罐内,化学农药不断循环流动进行混合;在此过程中,流动的液体对搅拌叶片产生推力,从而使搅拌叶轮产生转动,搅拌叶轮与搅拌叶片一起对流动的化学农药进行搅拌混合,有效确保混合效果;搅拌混合完成后,只需通过打开出料阀门便可进行化学农药出料。本实用新型在清洗的时候,流程一样,只需往搅拌罐中加入清水,然后启动循环抽液泵将清水从循环出料口抽出,然后沿循环进料口重新进入搅拌罐内,清水不断循环流动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清洗,清洗完成后,只需通过打开出料阀门便可进行清洗液体排出,清洗过程方便简易,清洗效果好,能够有效清洗到位,有效延长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寿命长。本实用新型还具有结构简易,制造成本低的优点。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为了便于本领域技术人员理解,现将实施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作进一步详细描述:

参考图1,一种搅拌机构外置的化学农药搅拌设备,包括机架1、搅拌罐2和外置搅拌机构3,所述搅拌罐2装置于所述机架1上,所述搅拌罐2的开口处密封装置有相应的封盖4,所述封盖4上设有相应的进料口5,所述搅拌罐2下方设有相应的循环出料口6和循环进料口7,所述外置搅拌机构3包含循环管道31、循环抽液泵32和搅拌叶轮33,所述循环出料口6通过循环抽液泵32和循环管道31连接到所述循环进料口7,所述循环管道31上连通连接有一出料管8,所述出料管8上连接有相应的出料阀门9,所述循环管道31与循环出料口6和循环进料口7的连接处分别转动安装有相应的转轴,所述转轴上均连接有所述搅拌叶轮33,所述搅拌叶轮33的侧边上均按等角度连接有4个相应的搅拌叶片34。所述搅拌罐2的开口处与所述封盖4之间设置有相应的橡胶密封圈10。

混合过程中,只需启动循环抽液泵32将化学农药从循环出料口6抽出,然后沿循环进料口7重新进入搅拌罐2内,化学农药不断循环流动进行混合;在此过程中,流动的液体对搅拌叶片34产生推力,从而使搅拌叶轮33产生转动,搅拌叶轮33与搅拌叶片34一起对流动的化学农药进行搅拌混合,有效确保混合效果;搅拌混合完成后,只需通过打开出料阀门9便可进行化学农药出料。

清洗过程中,只需往搅拌罐2中加入清水,然后启动循环抽液泵32将清水从循环出料口6抽出,然后沿循环进料口7重新进入搅拌罐2内,清水不断循环流动对本实用新型进行清洗,清洗完成后,只需通过打开出料阀门9便可进行清洗液体排出,清洗过程方便简易,清洗效果好,能够有效清洗到位,有效延长本实用新型的搅拌机构以及本实用新型的使用寿命长。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凡依本实用新型申请专利范围所做的均等变化与修饰,皆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涵盖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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