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破碎设备技术领域,尤其是一种铁合金自动化砸碎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的合金破碎都是靠人工用锤子砸,耗时耗力,生产效率比较低,现有的破碎设备一般都是通过内部的锤子对物料进行打击,因为锤子的工作强度比较大,在工作过程中,对锤子本身会造成很大的损失,从而使得设备使用寿命不长,维修成本比较高。由于结构设计等方面的原因,还存在着刚性低、噪声大、破碎效果差等不足。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现有技术中之不足,提供一种铁合金自动化砸碎装置。
本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铁合金自动化砸碎装置,包括装置平台,所述装置平台上固定有料斗的支撑架,所述料斗下方设置有送料机构,所述送料机构的一端连接有振动电机,送料机构靠近另一端部的一段位于砸碎单元上方,所述砸碎单元包括防震框,所述防震框内左、右两侧壁为斜面,左侧斜面上设置有固定颚板,右侧斜面上设置有活动颚板,所述活动颚板通过螺栓连接一连杆,所述连杆的上端具有凸轮轴,所述凸轮轴的一端连接传动组件,凸轮轴的另一端活动连接在支撑架II上。
进一步地,所述传动组件包括安装在凸轮轴一端的链轮I,所述链轮I通过链条与链轮II连接,所述链轮II安装在一驱动电机上,所述驱动电机固定在装置平台上。
进一步地,所述防震框的上方设置有防尘罩,所述防尘罩上设置有连接到除尘装置上的管道。砸碎物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防尘罩上的管道进入除尘装置进行除尘。
进一步地,所述防震框内前、后两内壁上均插入有一插板。插板一来可以增加防震框的刚性,二来可以加快砸碎进度。
进一步地,所述防震框的后端底部具有与装置平台连接的减振弹簧。设置减振弹簧,进一步增加减防震框的减震效果。
更进一步地,所述防震框外周设置有若干弧形减震板。设置弧形减震板,进一步增加防震框的刚性。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架上连接有一支撑横杆,所述支撑横杆上设置有勾住振动电机的钩子。设置支撑横杆和钩子,保证振动电机的安装稳定性,进一步保证送料的精准性。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结构设计合理,通过传动组件带动凸轮轴转动,进而带动活动颚板对物料进行破碎,破碎效果好;从落料到送料再到砸碎,全部自动化控制,生产效率大大提高;防震框可以有效增加刚性,降低噪声。
附图说明
下面结合附图和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主视图。
图2是图1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防震框的结构示意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防震框的俯视图。
图5是本实用新型传动组件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1.装置平台,2.料斗,3.支撑架,4.送料机构,5.振动电机,6.防震框,7.固定颚板,8.活动颚板,9.连杆,10.凸轮轴,11.链轮I,12.链条,13.链轮II,14.驱动电机,15.支撑架II,16.防尘罩,17.管道,18.减振弹簧,19.钩子,20.插板,21.传动组件,3-1.支撑横杆,6-1.弧形减震板。
具体实施方式
现在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这些附图均为简化的示意图仅以示意方式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基本结构,因此其仅显示与本实用新型有关的构成。
如图1~2所示的一种铁合金自动化砸碎装置,包括装置平台1,装置平台1上固定有料斗2的支撑架3,料斗2下方设置有送料机构4,送料机构4的一端连接有振动电机5,送料机构4靠近另一端部的一段位于砸碎单元上方,如图3~4所示,砸碎单元包括防震框6,防震框6内左、右两侧壁为斜面,左侧斜面上设置有固定颚板7,右侧斜面上设置有活动颚板8,活动颚板8通过螺栓连接一连杆9,如图5所示,连杆9的上端具有凸轮轴10,凸轮轴10的一端连接传动组件21,传动组件21包括安装在凸轮轴10一端的链轮I11,链轮I11通过链条12与链轮II13连接,链轮II13安装在一驱动电机14上,驱动电机14固定在装置平台1上,凸轮轴10的另一端活动连接在支撑架II15上。
如图1所示,防震框6的上方设置有防尘罩16,防尘罩16上设置有连接到除尘装置上的管道17,防震框6的后端底部具有与装置平台1连接的减振弹簧18,防震框6外周设置有若干弧形减震板6-1。支撑架3上连接有一支撑横杆3-1,支撑横杆3-1上设置有勾住振动电机5的钩子19。
如图3~4所示,防震框6内前、后两内壁上均插入有一插板20。
具体操作时,物料从料斗2落入送料机构4,振动电机5振动使得物料进入砸碎单元的防震框6内,驱动电机14工作,链轮II13转动,带动链轮I11转动,进而使得凸轮轴10转动,凸轮轴10带动连杆9上下运动,最终使得活动颚板8上下运动砸碎物料,砸碎物料过程中产生的扬尘通过防尘罩16上的管道17进入除尘装置进行除尘,整个过程快速、高效,无污染,值得推广使用。
上述实施方式只为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构思及特点,其目的在于让熟悉此项技术的人士能够了解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并加以实施,并不能以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凡根据本实用新型精神实质所作的等效变化或修饰,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