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3367478阅读:768来源:国知局
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磨机,具体为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属于研磨机械领域。



背景技术:

酶解燕麦粉胶体是用生物酶分解的燕麦粉呈现的状态,生物酶分解能使燕麦粉的口感更好,且更容易被人体吸收,是现在精加工处理燕麦粉的一种常用工艺。在使用生物酶分解燕麦粉时,不经过研磨则会出现酶解不充分的情况,导致一块燕麦粉酶解而一块燕麦粉没有酶解,不仅影响了美观,还极大的影响了口感,失去了酶解的意义,而且现在的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都是单个齿轮传输电机的动力,结构过于死板,不能使用不同状态的酶解燕麦粉胶体的研磨。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就在于为了解决上述问题而提供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

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来实现上述目的,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包括功能箱、电机和定子桶,所述定子桶通过连接座连接于密封阀,所述密封阀上方设置进料斗,所述定子桶一侧设置出料管,所述出料管上设置阀门,所述功能箱设置于定子桶下方,且所述功能箱上方设置有电机,所述电机连接功能箱内部的调试板,所述调试板通过转子轮、传动轮和电机轮构成,所述传动轮设置于转子轮和电机轮中间,所述转子轮上方设置转齿桶,所述调试板底部设置调节钮,所述功能箱一侧设置散热口,且所述功能箱底部设置支腿。

优选的,为了使支腿拥有最大的稳定性和承受能力,所述功能箱两侧的支腿呈“八”字形结构。

优选的,为了使转子轮和传动轮便于调节各种不同直径,即调节转速,所述转子轮和传动轮均设置有若干直径不同的齿轮。

优选的,为了使散热功能达到最大化,所述散热口布满功能箱的一侧的箱体。

优选的,为了使定子桶保持无毒,且结构紧密稳定,所述定子桶为双层不锈钢材质构成的桶。

优选的,为了使转齿桶能和转子轮同步旋转,所述转齿桶和转子轮顶部的齿轮固定连接。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转子轮通过传动轮连接于电机轮,且转子轮和传动轮都设置有不同直径的齿轮,可通过调节钮调节高度以适应各种配合,在电机轮转速不改变的情况下,能有效精准的改变转子轮的转速,从而适应各种不同胶体的研磨过程;支腿呈“八”字型分布于功能箱底部四角,能最大化支腿的稳定性和承受能力;功能箱一侧设置有若干散热口,可散去电机和转齿桶转动产生的热量,保证机器在稳定状态下运行,不会出现爆炸的情况。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功能箱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调试板结构示意图。

图中:1、进料斗;2、密封阀;3、连接座;4、电机;5、功能箱;6、散热口;7、支腿;8、定子桶;9、出料管;10、阀门;11、转齿桶;12、调试板;13、转子轮;14、传动轮;15、电机轮;16、调节钮。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3所示,一种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磨机,包括功能箱5、电机4和定子桶8,定子桶8通过连接座3连接于密封阀2,密封阀2上方设置进料斗1,定子桶8一侧设置出料管9,出料管9上设置阀门10,功能箱5设置于定子桶8下方,且功能箱5上方设置有电机4,电机4连接功能箱5内部的调试板12,调试板12通过转子轮13、传动轮14和电机轮15构成,传动轮14设置于转子轮13和电机轮15中间,转子轮13上方设置转齿桶11,调试板12底部设置调节钮16,功能箱5一侧设置散热口6,且功能箱5底部设置支腿7。

功能箱5两侧的支腿7呈“八”字形结构,支腿7拥有最大的稳定性和承受能力。

转子轮13和传动轮14均设置有若干直径不同的齿轮,转子轮13和传动轮14便于调节各种不同直径。

散热口6布满功能箱5的一侧的箱体,散热功能达到最大化。

定子桶8为双层不锈钢材质构成的桶,定子桶8保持无毒,且结构紧密稳定。

转齿桶11和转子轮13顶部的齿轮固定连接,转齿桶11能和转子轮13同步旋转。

首先,根据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的具体形态进行判断,并旋钮调试板12底部的调节钮16,使转子轮13和传动轮14的齿轮相互对接,并使电机轮15的齿轮和传动轮14的齿轮对接;然后,将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从进料斗1处放入装置中,通过密封阀2密封定子桶8;接着,打开电机4,电机4旋转,并在电机轮15、传动轮14的带动下带动转子轮13旋转,从而带动转齿桶11旋转,转齿桶11切割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定子桶8配合转齿桶11进行切割;最后,待研磨切割过程完成后,打开阀门10,研磨切割完成的酶解燕麦粉纤维胶体从出料管9处流出,收集即可。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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