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4408886阅读:786来源:国知局
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蒸发器领域,特别涉及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



背景技术:

市面上常用的刮膜蒸发器有全玻璃材质和全金属材质,前者可观察内部刮膜情况但处理较小,后者看不见刮膜效果但处理量很大。所以即要能看清内部刮膜情况,又要满足处理能力较大,目前市面上无法采购。其主要技术难点在于,转盘和中轴尺寸加大,其旋转径向偏移量很大会击碎玻璃内壁,造成安全事故。



技术实现要素:

针对现有技术存在的不足,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该装置设计合理、结构简单,便于安装和维护,节约了大量的人力及物力。

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技术方案是: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其技术要点是,包括磁力耦合电机、带有上端金属盘的玻璃夹层、万向联轴器、转盘上盘、转盘下盘、转盘中轴、四氟柱、带有中轴固定槽的金属夹层式椎底,所述的玻璃夹层下端通过法兰连接金属夹层式椎底,所述的磁力耦合电机通过万向联轴器与转盘中轴连接,在转盘中轴的上端设有转盘上盘、在转盘中轴下端设有转盘下盘,在转轴上盘和转轴下盘之间连接有与玻璃夹层的玻璃内壁接触的四氟柱,转盘中轴插接在金属夹层式椎底的中轴固定槽内,磁力耦合电机转动带动转盘的四氟柱沿玻璃内壁周向移动。

上述方案中,所述的玻璃夹层的内壁和玻璃外壁之间设有导热油。

上述方案中,所述的金属夹层式椎底为夹层结构,在夹层内设有导热油。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该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磁力耦合电机与转盘通过万向连轴器连接,并且转盘中轴固定在中轴固定槽中。磁力耦合电机转动时由于有中轴固定限位保护,转盘在转动过程中没有径向偏移,能确保每个四氟柱在离心力作用下,对玻璃内壁给予恒定碾压力。解决玻璃刮膜蒸发器的大规格尺寸空白,使实验操作人员有视觉上认知,提高实验效率。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一种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转盘的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金属夹层式椎底的结构示意图;

图中序号说明如下: 1磁力耦合电机、2上端金属盘、3万向联轴器、4玻璃外壁、5玻璃内壁、6转盘上盘、7转盘中轴、8四氟柱、9转盘下盘、10中轴固定槽、11金属法兰、12金属夹层式椎底。

具体实施方式

使本实用新型的上述目的、特征和优点能够更加明显易懂,下面结合附图1~图3和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的说明。

实施例1:

本实施例采用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包括磁力耦合电机1、带有上端金属盘2的玻璃夹层、万向联轴器3、转盘上盘6、转盘下盘9、转盘中轴7、四氟柱8、带有中轴固定槽10的金属夹层式椎底12,玻璃夹层下端通过金属法兰11连接金属夹层式椎底12,玻璃夹层包括玻璃外壁4和玻璃内壁5,在玻璃内壁5和玻璃外壁4之间设有导热油。金属夹层式椎底12也为夹层结构,在夹层内同样设有导热油。磁力耦合电机1通过上端金属盘2的安装孔后与设在玻璃夹层内的万向联轴器3一端连接,万向联轴器3的另一端连接有转盘中轴7,在转盘中轴7的上端设有转盘上盘6、在转盘中轴7下端设有转盘下盘9,在转轴上盘6和转轴下盘9之间连接有与玻璃夹层的玻璃内壁5接触的四氟柱8,转盘中轴7插接在金属夹层式椎底12的中轴固定槽10内,磁力耦合电机1转动带动转盘的四氟柱8沿玻璃内壁周向移动。

本实施例中的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的安装过程为:

将磁力耦合电机1与玻璃夹层的上端金属盘2连接固定好,使磁力耦合电机1固定安装在玻璃夹层上端。

将万向联轴器3的一端与磁力耦合电机1连接,万向联轴器3的另一端与安装有四氟柱8的转盘中轴7连接。

转盘安装在玻璃夹层内部,玻璃夹层的下端通过金属法兰11固定在金属夹层式椎底12上,同时转盘中轴7插入金属夹层式椎底12的中轴固定槽10中。

本实施例中实验室用的玻璃刮膜蒸发器的操作过程如下:

先向玻璃夹层和金属锥底12夹层内通入高温的导热油,液态物料进入蒸发器内,被转动的转盘离心甩到玻璃内壁5上,高重力作用分散的液滴会向下流动。

四氟柱8在高速离心状态下会将流动液珠碾压成薄膜,使其充分与高温玻璃内壁接触,延长降液时间,从而提高蒸发效率。

对于吸热气化的轻组分则由蒸发器上出口排出,未气化的重组分则由蒸发器底端排出。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以所述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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