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烟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587794发布日期:2018-10-02 18:35阅读:267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烟气净化设备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烟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传统循环流化床法烟气脱硫除尘装置一般配置反应塔、吸收剂仓、除尘器等独立子系统,目前的紧凑厂区经常不具备满足各个系统独立配置的空间,需要将上述各子系统紧临布置,但是由于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需要通过斜切管道连接,两者之间的烟气斜切接口在小空间不易实现,阻碍了两者间隙的缩小,不便于烟气脱硫除尘装置的紧凑结构布置。

因此,如何改善烟气净化装置的结构,使其反应塔与除尘器能够更加靠近以便于紧凑布置,成为本领域技术人员亟待解决的重要技术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烟气净化装置,使其反应塔与除尘器能够更加靠近以便于紧凑布置。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

一种烟气净化装置,包括反应塔以及除尘器,所述反应塔沿所述反应塔的轴线与所述除尘器的轴线的连线方向在所述除尘器上的投影,与所述除尘器上的烟气入口不相交,所述反应塔的烟气出口与所述除尘器的烟气入口通过连接管连接。

优选地,所述连接管包括与所述反应塔的烟气出口连接的下斜段、与所述除尘器的烟气入口连接的上斜段以及连接于所述下斜段以及上斜段之间的空间过渡直段。

优选地,所述下斜段与所述上斜段相互垂直。

优选地,还包括支架,所述反应器以及所述除尘器均设置于所述支架。

优选地,还包括吸收剂仓,所述吸收剂仓设置于所述支架。

优选地,所述支架至少包括第一立柱、第二立柱、第三立柱、第四立柱、第一侧上横梁、第一侧中横梁、第一侧下横梁、第二侧上横梁、第二侧中横梁、第二侧下横梁、第三侧上横梁、第三侧中横梁、第三侧下横梁、第四侧上横梁、第四侧中横梁以及第四侧下横梁,所述第一侧上横梁、所述第一侧中横梁以及所述第一侧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一立柱与所述第二立柱连接,所述第二侧上横梁、所述第二侧中横梁以及所述第二侧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二立柱及所述第三立柱连接,所述第三侧上横梁、所述第三侧中横梁以及所述第三侧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三立柱及所述第四立柱连接,所述第四侧上横梁、所述第四侧中横梁以及所述第四侧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四立柱以及所述第一立柱连接。

优选地,所述支架还包括第五立柱、第六立柱、中部上横梁、中部中横梁以及中部下横梁,所述第五立柱设置于所述第一立柱与所述第二立柱之间并靠近所述第一立柱,所述第六立柱设置于所述第三立柱与所述第四立柱之间并靠近所述第四立柱,所述中部上横梁、所述中部中横梁以及所述中部下横梁的两端分别与所述第五立柱与所述第六立柱连接。

优选地,所述第一侧中横梁、所述第二侧中横梁、所述第三侧中横梁、所述第四侧中横梁以及所述中部中横梁均包括中上横梁以及中下横梁。

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烟气净化装置,包括反应塔以及除尘器,该反应塔沿反应塔的轴线与除尘器的轴线的连线方向在除尘器上的投影,与除尘器上的烟气入口不相交,即除尘器上的烟气入口不再朝向反应塔,而是朝向除反应塔外的其他方向,反应塔的烟气出口与除尘器的烟气入口通过连接管连接;在应用时,由于烟气入口不处于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使得反应塔与除尘器之间可以不受斜切接口的影响而进一步靠近,从而便于烟气净化装置的紧凑型布置。

附图说明

为了更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或现有技术中的技术方案,下面将对实施例或现有技术描述中所需要使用的附图作简单地介绍,显而易见地,下面描述中的附图仅仅是本实用新型的一些实施例,对于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来讲,在不付出创造性劳动的前提下,还可以根据这些附图获得其他的附图。

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反应塔与除尘器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结构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主视图。

图1-图3中:

1为除尘器;2为反应塔;3为连接管;301为下斜段;302为空间过渡直段;303为上斜段;4为支架;401为第一立柱;402为第二立柱;403为第三立柱;404为第四立柱;405为第五立柱;406为第六立柱;411为第一侧上横梁;412为第二侧上横梁;413为第三侧上横梁;414为第四侧上横梁;421为第一侧中横梁;422为第二侧中横梁;423为第三侧中横梁;424为第四侧中横梁;431为第一侧下横梁;432为第二侧下横梁;433为第三侧下横梁;434为第四侧下横梁;5为吸收剂仓。

具体实施方式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烟气净化装置,该烟气净化装置的结构设计能够使反应塔与除尘器能够更加靠近以便于紧凑布置,以减少占地面积。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反应塔与除尘器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一种烟气净化装置,包括反应塔2以及除尘器1。

其中,该反应塔2沿反应塔2的轴线与除尘器1的轴线的连线方向在除尘器1上的投影,与除尘器1上的烟气入口不相交,即除尘器1上的烟气入口不再朝向反应塔2,而是朝向除反应塔2外的其他方向,反应塔2的烟气出口与除尘器1的烟气入口通过连接管3连接。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在应用时,由于烟气入口不处于反应塔2与除尘器1之间,使得反应塔2与除尘器1之间可以不受斜切接口的影响而进一步靠近,从而便于烟气净化装置的紧凑型布置,减小设备整体的占地面积。

连接管3的结构可根据除尘器1的烟气入口的实际朝向进行调整,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如图1所示,连接管3包括与反应塔2的烟气出口连接的下斜段301、与除尘器1的烟气入口连接的上斜段303以及连接于下斜段301以及上斜段303之间的空间过渡直段302。

优选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下斜段301与上斜段303相互垂直,这样,下斜段301、空间过渡直段302与下斜段301形成斜切式旋流结构,不仅能够使除尘器1与反应塔2顺畅连接,还能够较好的满足烟气流场和灰的沉降需求。

现有技术中,各子系统具有自己独立的基础及支撑,不仅占地面积大,各个子系统相互之间常错层布置,需通过斜梯爬高互连检修,检修不方便,并且造成土建材料、钢构材料、壳体烟道紧身封闭材料及保温、施工成本等都较高,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为解决上述问题,烟气净化装置还包括支架4,反应器、除尘器1以及其他构件,如吸收剂仓5,均设置于支架4,该支架4采用一体框架式结构,将烟气净化装置进行集成化布置,不需再单独设置基础及支撑,能够有效减少占地面积,且可通过使各子系统的主体结构统一标高,统一考虑各工艺设备的检修,使各层互连,方便检修,同时,可减少土建材料、钢构材料、壳体烟道紧身封闭材料及保温、施工成本等方面的消耗,降低成本。

具体地,在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请参阅图2和图3,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结构图,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烟气净化装置的主视图,支架4至少包括第一立柱401、第二立柱402、第三立柱403、第四立柱404、第一侧上横梁411、第一侧中横梁421、第一侧下横梁431、第二侧上横梁412、第二侧中横梁422、第二侧下横梁432、第三侧上横梁413、第三侧中横梁423、第三侧下横梁433、第四侧上横梁414、第四侧中横梁424以及第四侧下横梁434,第一侧上横梁411、第一侧中横梁421以及第一侧下横梁431的两端分别与第一立柱401与第二立柱402连接,第二侧上横梁412、第二侧中横梁422以及第二侧下横梁432的两端分别与第二立柱402及第三立柱403连接,第三侧上横梁413、第三侧中横梁423以及第三侧下横梁433的两端分别与第三立柱403及第四立柱404连接,第四侧上横梁414、第四侧中横梁424以及第四侧下横梁434的两端分别与第四立柱404以及第一立柱401连接。

进一步地,支架4还包括第五立柱405、第六立柱406、中部上横梁、中部中横梁以及中部下横梁,第五立柱405设置于第一立柱401与第二立柱402之间并靠近第一立柱401,第六立柱406设置于第三立柱403与第四立柱404之间并靠近第四立柱404,中部上横梁、中部中横梁以及中部下横梁(图中未标出)的两端分别与第五立柱405与第六立柱406连接。

优选地,第一侧中横梁421、第二侧中横梁422、第三侧中横梁423、第四侧中横梁424以及中部中横梁均包括中上横梁以及中下横梁。

这样,上述支架4形成四层横梁结构,在实际使用中,将吸收剂仓5布置于由下至上的第三层横梁上,反应塔2与除尘器1则布置于由下至上的第四层横梁上,吸收剂仓5通过供料通道与反应塔2连接,反应塔2与除尘器1通过上述连接管3刚性连接,反应塔2与除尘器1形成的整体通过第四层横梁上螺栓与槽孔之间的间隙进行水平方向热膨胀平衡,通过第四层横梁上螺栓松半圈点焊进行竖直方向热膨胀平衡,通过连接管3的弯矩平衡内部结构热膨胀,实现装置一体化连接,整体荷载均衡分布在一体化支架4周边的各个支点上,实现装置一体化支撑,提高结构稳定性,支架4范围内统一考虑反应塔2、除尘器1及吸收剂仓5的连接布置,实现装置系统的一体化运行检修,最大限度减少了支架4、土建、保温封闭等成本。

本说明书中各个实施例采用递进的方式描述,每个实施例重点说明的都是与其他实施例的不同之处,各个实施例之间相同相似部分互相参见即可。

对所公开的实施例的上述说明,使本领域专业技术人员能够实现或使用本实用新型。对这些实施例的多种修改对本领域的专业技术人员来说将是显而易见的,本文中所定义的一般原理可以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范围的情况下,在其它实施例中实现。因此,本实用新型将不会被限制于本文所示的这些实施例,而是要符合与本文所公开的原理和新颖特点相一致的最宽的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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