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647890发布日期:2018-10-12 22:48阅读:323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破碎机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



背景技术:

颚式破碎机的工作部分分为动颚、定颚两部分,其动颚破碎板和定颚破碎板通过螺栓分别固定在动颚部分和定颚部分,在现有的技术中,破碎板均采用整体设计的,破碎板在进行物料破碎时会对自身造成强烈的冲击,由于冲击的位置不同其各位置的磨损程度也不同,整体设计的破碎板需要进行整体更换,会造成严重的浪费,而且破碎板在工作时,物料由于受到动颚破碎板和定颚破碎板的夹力容易飞出,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为此,我们提出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主要目的在于提供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将耐磨板利用设置的卡块扣合在底板设置的卡槽内,并将二号安装孔和一号安装孔对齐,利用销杆将其固定,当需要更换耐磨板时,将销杆拆下,取出磨损严重的耐磨板进行更换,更换后利用销杆重新固定即可,通过设置的纵向的波浪形齿条可有效防止物料飞出,降低安全隐患,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取的技术方案为:

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包括底板、耐磨板和销杆,所述底板设有卡槽,所述耐磨板与底板相接的面设有卡块,所述卡槽和卡块相匹配,所述卡块设有一号安装孔,所述底板两侧均设有条形槽,且两侧的条形槽之间设有贯通的二号安装孔,所述耐磨板通过设置的卡块安装在底板设置的卡槽内,并使卡块设置的一号安装孔与底板设置的二号安装孔重合贯通,所述销杆依次贯穿二号安装孔和一号安装孔。

进一步地,所述耐磨板至少设有三块,所述底板设有与耐磨板数量相等的卡槽,所述卡块至少设有两个一号安装孔,所述二号安装孔和一号安装孔设置的数量相等。

进一步地,所述销杆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限位块,所述销杆的另一端螺纹连接螺帽。

进一步地,所述耐磨板远离卡块的一面设有纵向分布的齿条,所述齿条设有多个且均匀分布,所述齿条呈波浪形。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将耐磨板利用设置的卡块扣合在底板设置的卡槽内,并将二号安装孔和一号安装孔对齐,利用销杆将其固定,当需要更换耐磨板时,将销杆拆下,取出磨损严重的耐磨板进行更换,更换后利用销杆重新固定即可,本实用新型结构合理安装快捷方便,可进行局部拆换,大大的降低了运行成本,通过设置的纵向的波浪形齿条可有效防止物料飞出,降低安全隐患。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的耐磨板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的底板侧面结构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的耐磨板表面结构示意图。

图中:1、底板;2、卡槽;3、条形槽;4、螺帽;5、卡块;6、耐磨板;7、销杆;8、限位块;9、齿条;10、一号安装孔;11、二号安装孔。

具体实施方式

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如图1-4所示,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包括底板1、耐磨板6和销杆7,所述底板1设有卡槽2,所述耐磨板6与底板1相接的面设有卡块5,所述卡槽2和卡块5相匹配,所述卡块5设有一号安装孔10,所述底板1两侧均设有条形槽3,且两侧的条形槽3之间设有贯通的二号安装孔11,所述耐磨板6通过设置的卡块5安装在底板1设置的卡槽2内,并使卡块5设置的一号安装孔10与底板1设置的二号安装孔11重合贯通,所述销杆7依次贯穿二号安装孔11和一号安装孔10。

本实用新型一种颚式破碎机用组合式破碎板,将耐磨板6利用设置的卡块5扣合在底板1设置的卡槽2内,并将二号安装孔11和一号安装孔10对齐,利用销杆7将其固定,当需要更换耐磨板6时,将销杆7拆下,取出磨损严重的耐磨板6进行更换,更换后利用销杆7重新固定即可,通过设置的纵向的波浪形齿条9可有效防止物料飞出,降低安全隐患。

其中,所述耐磨板6至少设有三块,所述底板1设有与耐磨板6数量相等的卡槽2,所述卡块5至少设有两个一号安装孔10,所述二号安装孔11和一号安装孔10设置的数量相等。

其中,所述销杆7的一端固定连接有限位块8,所述销杆7的另一端螺纹连接螺帽4。

其中,所述耐磨板6远离卡块5的一面设有纵向分布的齿条9,所述齿条9设有多个且均匀分布,所述齿条9呈波浪形。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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