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属于破碎机的技术领域,具体涉及一种复合破碎机用的转子机构。
背景技术:
复合式破碎机集合了反击破、锤破、环锤破的优点,在一台破碎机上实现多次破碎,具有高效、节能、破碎比大、维修简易、易损件少、使用寿命长、工人劳动强度低等优点。该破碎机广泛应用于焦化、电力、水泥、矿山等行业,特别适用于煤、煤矸石、石灰石,炉渣等中硬度以下的粗中细及超细碎作业。
复合式破碎机通过中心的转子带动锤头高速旋转,将进入破碎机的物料反复锤击,并抛送至转子周围的反击板,使得物料和物料之间、物料和反击板之间发生撞击,对物料进行破碎。在转子工作过程中,要保证锤头在转子上的分布均匀,才能保证转子高速运行的稳定,而且锤头在使用一段时间之后,需要对其进行更换,目前由于锤头直接固定在转子主轴的圆盘上,因此不利于锤头的拆装更换。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复合破碎机用的转子机构,该结构对于锤头组件进行优化,以便于更快捷的实现锤头组件的拆装、更换和维修。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一种复合破碎机用转子结构,包括主轴、圆盘和锤头组件,圆盘沿主轴的轴向设置多个,在每个圆盘的同一圆周上均布有多个轴孔,且不同圆盘上的轴孔布置位置相同,用于安装锤头组件的固定轴依次穿过各个圆盘上的轴孔,并和圆盘之间固定连接,所述的锤头组件包括锤柄和锤头,锤柄套在固定轴上,并在锤柄和固定轴之间设置定位套,以避免锤柄的轴向窜动,锤头具有供锤柄端部插入的U型槽,并由销轴穿过U型槽,将锤头和锤柄连接,锤柄上位于锤头和固定轴之间的柄身设有限位块,限位块的宽度大于锤柄两侧相邻圆盘的间距;所述主轴的两端伸出复合破碎机机架和轴承配合安装,主轴和机架之间设有密封结构,主轴的一端设有键槽,另一端安装有盘车轮。
所述固定轴由两根轴通过轴端螺纹连接组成。
所述密封结构为迷宫密封结构,由相配合的主轴密封环以及机架密封环形成,在主轴密封环和机架密封环的沟槽内设置毡圈油封。
在主轴的轴线方向上,相邻锤头组件之间至少留有一个空白圆盘。
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是:本实用新型中锤头组件安装在固定轴上,这样在需要拆下锤头组件时,可以抽出固定轴即可,而且锤柄和固定轴之间设置定位套,定位套的两端分别顶在相邻的圆盘上,这样就可以避免锤头组件沿固定轴轴向窜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的结构示意图;
图2图1的A-A剖面图;
图3是图2中的锤头组件的安装示意图;
图中标记:1、主轴,2、机架,3、锤头组件,301、锤柄,302、锤头,303、限位块,304、定位套,4、固定轴,5、圆盘,6、轴承座,7、盘车轮,8、密封结构。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通过具体的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的说明。
如图所示,一种复合破碎机用的转子结构,包括和外部动力机构连接的主轴1、设置在主轴1上的圆盘5以及用于锤击物料的锤头组件3,所述的主轴1设置在复合破碎机内,两端从复合破碎机机架2的钢板壳体伸出,与外面的轴承座6中的轴承配合安装,主轴1和机架2的钢板壳体之间设有密封结构8,该密封结构8可以优选为迷宫密封结构,包括主轴密封环和机架密封环,主轴密封环和机架密封环分别设置有沟槽,并且相互通过沟槽咬合,并在各自的沟槽内设置毡圈油封,其中主轴密封环固定在主轴伸出机架2的部分上,机架密封环套设在主轴1上,并由螺栓将其固定在机架2的钢板壳体上,以实现对密封结构8的固定,所述主轴1的一端设置有键槽,另一端则安装有盘车轮7;所述的圆盘5设有多个,沿主轴1的轴向方向依次均匀间隔设置在主轴1位于破碎机内的轴体上,圆盘5可以采用焊接或其他固定连接方式安装,每个圆盘5上沿同一圆周均匀开设多个轴孔,在本实施例中,优选为12个轴孔,任意两个圆盘5上轴孔距离主轴1中心轴线的距离均相等,以保证用以安装锤头组件3的固定轴4能够依次穿过所有圆盘5上同一位置的轴孔,固定轴4在穿过轴孔后,与主轴1相平行,固定轴4的两端分别用销轴固定,以避免固定轴4的轴向移动,所述锤头组件3包括锤柄301和锤头302,锤头302具有供锤柄301端部插入的U型槽,并由销轴穿过U型槽,将锤头302和锤柄301连接,锤柄301的另一端套设在固定轴4位于两个相邻圆盘5之间的轴体上,并用定位套304插在锤柄301和固定轴4之间,以避免锤柄301沿固定轴4的轴向窜动,在锤柄301上还设有限位块303,限位块303的宽度大于锤柄301两侧相邻圆盘5的间距,锤柄301在固定轴4上转动时,限位块303可以顶在圆盘5上,对锤柄301的转动幅度进行限位,以免相邻锤柄301相互干扰;优选的,两个相邻锤头组件3之间具有空白圆盘,空白圆盘的含义是指,该圆盘5与相邻的两个圆盘5之间均未安装锤头组件3。
优选的,所述的固定轴4可以是一根长轴,也可以是两根轴通过轴端螺纹连接得到的,并且两根轴的端部。
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