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润滑粉生产设备技术,具体为一种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
背景技术:
在现有的技术中,润滑粉生产用固体物料要先经过破碎装置的破碎,然后经由研磨设备的研磨,达到合适的粒径后,用于生产润滑粉,现有的润滑粉原料破碎机构生产效率低下,研磨设备复杂,用时耗长,安全系数低,一旦粉尘浓度大到极限值时,会发生粉尘爆炸,一种可以解决以上这些问题的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还有待于进一步研究和开发。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在于提供一种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具备结构简单、操作简单、生产效率高,解决了现有技术中的问题。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如下技术方案:一种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包括机体和破碎棍组,所述机体内设有隔音层,所述机体顶端设有进料口,所述进料口下方设有破碎组件a,所述破碎组件a两侧设有挡板,所述破碎组件a正下方设有破碎组件b,所述破碎组件b下方设有过滤层,所述过滤层下方设有震动棒,所述过滤层右端下方设有破碎组件c,所述破碎组件c 和过滤层两侧设有挡板,挡板下方设有出料口,所述出料口设在机体下方,所述机体下方设有支架,所述机体右上方设有管道,所述管道连接有除尘装置,所述除尘装置下方设有收集盒,所述除尘装置右侧设有排风系统。
优选的,所述支架下方设有减震垫。
优选的,所述破碎组件b两侧设有刷子。
优选的,所述过滤层为网状结构,过滤层向下倾斜角度为20~30度。
优选的,所述破碎组件a为齿轮式。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如下:结构简单,维修方便,能够连续作业,设有多个破碎组件,多次破碎加大工作效率,设有除尘装置避免粉尘浓度过高发生爆炸,设有粉尘回收装置,避免成本流失。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种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中标注说明:1-机体、2-隔音层、3-进料口、41-破碎组件a、42-破碎组件b、43-破碎组件c、5-刷子、6-过滤层、61-震动棒、7-挡板、8-出料口、 9-除尘装置、91-收集盒、92-排风系统、93-管道、11-支架、12-减震垫。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上”、“下”、“前”、“后”、“左”、“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实施例,一种润滑粉原料碎料装置,包括机体1和破碎棍组,机体1内设有隔音层2,较小噪音,机体1顶端设有进料口3,进料口3下方设有破碎组件a41,破碎组件a41为齿轮式可以对原料进行初步研磨,破碎组件a41两侧设有挡板7,防止原料掉落,破碎组件a41正下方设有破碎组件b42,破碎组件b42对原料进一步研磨为粉状,破碎组件b41两侧设有刷子5,刷子5可以使粘在破碎组件b41上的原料刷下,破碎组件b42下方设有过滤层6,过滤层6为网状结构,过滤层6下方设有震动棒61,可以加快已为粉状原料的收集,过滤层6向下倾斜角度为20~30度,在震动棒61的作用下使未成粉状的原料向下移动,过滤层6右端下方设有破碎组件c43,对未成粉状的原料进行研磨,破碎组件c43和过滤层6两侧设有挡板7,挡板7下方设有出料口8,出料口8设在机体1下方,机体1下方设有支架11,支架11下方设有减震垫 12,较小机体的震动,机体右上方设有管道93,所述管道93连接有除尘装置 9,避免粉尘浓度过高发生爆炸,除尘装置9下方设有收集盒91,粉尘回收装置,避免成本流失,除尘装置9右侧设有排风系统92。
工作原理:将原料从进料口3投入,原料通过破碎组件a41将原料初步研磨,通过挡板7将原料送到破碎组件b42进行研磨,刷子5将粘在破碎组件b42的原料刷下掉落在过滤层6上,通过网状的过滤层6和震动棒61将已经研磨成粉状的原料加速掉落到出料口8,将未研磨成粉状的原料通过倾斜的过滤层6和震动棒61送到破碎组件c43,进行进一步的研磨,研磨完成通过挡板7将粉状原料送到出料口8进行收集,通过除尘装置9、排风系统91和收集盒91将机体1内的粉尘浓度降低和收集。
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对于本领域技术人员而言,显然本实用新型不限于上述示范性实施例的细节,而且在不背离本实用新型的精神或基本特征的情况下,能够以其他的具体形式实现本实用新型;因此,无论从哪一点来看,均应将实施例看作是示范性的,而且是非限制性的,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而不是上述说明限定,因此旨在将落在权利要求的等同要件的含义和范围内的所有变化囊括在本实用新型内,不应将权利要求中的任何附图标记视为限制所涉及的权利要求。
此外,应当理解,虽然本说明书按照实施方式加以描述,但并非每个实施方式仅包含一个独立的技术方案,说明书的这种叙述方式仅仅是为清楚起见,本领域技术人员应当将说明书作为一个整体,各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也可以经适当组合,形成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理解的其他实施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