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实验设备技术领域,具体为一种用于食品化学工程的教室用实验台。
背景技术:
食品化学工程作为一门与人们生活息息相关的学科,在各个高校均开始设置食品化学工程专业,以培养食品化学工程专业人才。与其他化学专业一致的是,食品化学工程专业在学习的工程中同样注重实验,以通过实验的方式验证理论或者设想的可行性和准确性。
而在实验的初级阶段,一般都是老师在课堂上先进行演示来来表达在进行实验时应该注意的步骤及操作,但现有的演示方式受限于实验器材,导致老师在教室前面演示时,教室后排的同学由于被实验台前端向上凸起的装置台或其他放置架挡住视线而看不到老师的演示,导致老师不得不将学生分批围绕在实验台周围参观,这样一节课大部分的时间都浪费在演示方面了,大大减少了批次靠后的学生自己动手的时间,并且现有的实验台不能很好的保护放置在台面上的烧杯或其它容器,经常导致烧杯或其它容器掉落甚至摔碎。
技术实现要素:
(一)解决的技术问题
针对现有技术的不足,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食品化学工程的教室用实验台,解决了现有的实验台对放置在台面上的烧杯或其它容器不能很好的进行保护,导致烧杯或其它容器容易掉落甚至摔碎,并且由于自身结构导致老师演示效果不佳的问题。
(二)技术方案
为实现以上目的,本实用新型通过以下技术方案予以实现:一种用于食品化学工程的教室用实验台,包括基座,基座顶端开设有试管架容纳腔和多个放置槽,且放置槽内设置有放置板,基座内对应放置槽上端开设有至少两个滑槽,滑槽内设置有卡板,卡板与滑槽内端面之间设置有弹簧,且卡板与弹簧的接触面通过拉线与放置板连接,试管架容纳腔内设置有试管架,且试管架容纳腔底面与试管架底面之间设置有电液推杆一,基座顶端边侧开设有支架容纳槽。
优选的,支架容纳槽内底面设置有电液推杆二,且电液推杆二上方设置有支架,支架包括铰接在电液推杆二顶端的支架杆,且支架杆顶端铰接有支架臂,支架臂前端设置有固定环,且支架杆一侧对应支架臂开设有定位槽。
优选的,固定环前端设置有切口,且切口两侧对称向外延伸设置有紧固板,紧固板之间穿插有紧固螺栓。
优选的,支架臂为金属软管材料。
优选的,基座顶端设置有电加热器,且电加热器设置于固定环正下方。
优选的,基座上设置有控制面板,且电液推杆一、电液推杆二、及电加热器均电联控制面板。
优选的,基座内设置有储物室,储物室一侧设置有开口,开口边沿铰接有玻璃门,玻璃门上设置有拉手。
优选的,储物室内横向架设有多个隔板。
优选的,试管架容纳腔顶端一侧铰接有盖板,且盖板上设置有提手。
(三)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提供了一种用于食品化学工程的教室用实验台。具备以下益效果:该教室用实验台将试管架以及支架设置在基座两侧,并且能够对其进行收纳,对实验台前的同学尤其是教室后排的同学的观看不会造成视线的阻挡,提高了教师的演示效果;而基座顶端放置槽内设置的放置板可以在有烧杯或其它容器放置时,通过拉线带动卡板向放置槽中轴处滑动,从而给与放置在槽内的烧杯或其它容器一定的抵触力,在不阻碍同学们观看教师演示实验的同时提高了对烧杯或其它容器的保护作用;在将支架以及试管架收入基座内后,可以节省空间。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收纳结构主视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收纳结构后视示意图;
图4为本实用新型后视透视结构示意图;
图5为本实用新型a处结构放大示意图;
图6为本实用新型的固定环结构示意图。
图中,1基座、2试管架容纳腔、3放置槽、4放置板、5滑槽、6卡板、7弹簧、8拉线、9试管架、10电液推杆一、11电液推杆二、12支架容纳槽、13支架杆、14支架臂、15固定环、16定位槽、17紧固板、18紧固螺栓、19电加热器、20控制面板、21储物室、22玻璃门、23隔板、24盖板、25提手、26拉手。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实施例,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请参阅图1-6,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一种技术方案:一种用于食品化学工程的教室用实验台,包括基座1,所述基座1顶端开设有试管架容纳腔2和多个放置槽3,放置槽3与试管架容纳腔2之间的位置关系不存在互相影响,本实施例中该放置槽3呈圆形槽设置,设置在基座1顶端中轴靠后的位置,而试管架容纳腔2设置在基座1顶端位于放置槽3右侧,且所述放置槽3内设置有放置板4,放置板4与放置槽3内壁间隙很小,所述基座1内对应放置槽3上端开设有至少两个滑槽5,本实施例中对称开设有两个滑槽5,所述滑槽5内设置有卡板6,本实施例中卡板6为弧形卡板,卡板6与烧杯或其它容器的接触面设置有柔性材料,且所述卡板6与滑槽5内端面之间设置有弹簧7,该弹簧7的弹力大于放置板4的自重,小于放置板4和烧杯或其它容器的自重,且所述卡板6与弹簧7的接触面通过拉线8与所述放置板4连接,拉线8的强度及韧性较好,不容易损坏,本实施例中卡板6底面对应拉线8开设有一条可容拉线滑动的线槽,并且放置板4与滑槽5的交界处设置有一个小定滑轮,能够大幅度的降低拉线8的磨损,并且该定滑轮不影响烧杯或其它容器放置也不影响卡板6及放置板4的滑动,所述试管架容纳腔2内设置有试管架9,且所述试管架容纳腔2底面与所述试管架9底面之间设置有电液推杆一10,本实施例中在试管架9底面四角设置有四个电液推杆一10,在不需要使用试管时,可以通过电液推杆一10将试管架9收纳至试管架容纳腔2,所述基座1顶端边侧开设有支架容纳槽12,本实施例中该支架容纳槽12开设在位于放置槽3左侧的基座1的边角处。
所述支架容纳槽12内底面设置有电液推杆二11,且所述电液推杆二11上方设置有支架,支架可通过电液推杆二11沿支架容纳槽12上下移动,所述支架包括铰接在电液推杆二11顶端的支架杆13,且所述支架杆13顶端铰接有支架臂14,所述支架臂14前端设置有固定环15,且所述支架杆13一侧对应支架臂14开设有定位槽16,当不需要使用支架时,可将支架臂14收回至支架杆13侧面设置的定位槽16中,再通过电液推杆二11向下移动将支架杆13收回支架容纳槽12内。
所述固定环15前端设置有切口,且所述切口两侧对称向外延伸设置有紧固板17,所述紧固板17之间穿插有紧固螺栓18,本实施例中固定环15内设置有柔性材料,防止夹破试管。
所述支架臂14为金属软管材料,金属软管材料的支撑力远大于试管及满试管溶液的自重,因此除人为弯曲支架臂14来达到想要的角度外,支架臂14不会发生形变。
所述基座1顶端设置有电加热器19,且所述电加热器19设置于所述固定环15正下方,电加热器19用来进行加热,当使用支架时,即支架杆13不转动,支架臂14不进行弯曲时,固定环15刚好能够处于电加热器19正上方。
所述基座1上设置有控制面板20,且所述电液推杆一10、电液推杆二11、及电加热器19均电联控制面板20,控制面板20为常规技术,并且控制面板20内还设置有时钟、闹钟等其他适用于食品化学实验的小程序,可以用来减小实验人员的压力,可以通过控制面板20来调整电液推杆一10、电液推杆二11的高度以及电加热器19的温度,并能够对电加热器19进行定时操作,所有电器用电通过控制面板20与外界电源连接供电。
所述基座1内设置有储物室21,所述储物室21一侧设置有开口,所述开口边沿铰接有玻璃门22,所述玻璃门22上设置有拉手26,能够通过玻璃门22清晰明白的看到自己想要的实验器具放置在哪里。
所述储物室21内横向架设有多个隔板23,增加放置位置,并且隔板23之间设置有照明灯,在光线不好时为使用者提供光照。
所述试管架容纳腔2顶端一侧铰接有盖板24,且所述盖板24上设置有提手25,在试管架9收回试管架容纳腔2内后,可以通过提手25将盖板24盖在试管架容纳腔2上,防止灰尘或其他物体进入。
本实用新型的工作原理为:当教师需要在教室演示实验的注意事项时,根据需要通过控制面板20控制电液推杆一10或电液推杆二11将试管架9或支架升到实验台上(其中需要先打开盖板24才能够上升试管架9),由于实验台面对同学观看的一端没有阻碍物,不会影响学生的观看效果,教师不需要将学生分成几批次来观看实验,节省了教师的实验次数、实验时间的同时避免了后面批次的同学没有足够的操作时间,而且在实验时,教师可以将不需要拿在手上的烧杯或其它容器放置在放置槽3内,当烧杯或其它容器放置在放置槽3内的放置板4上后,由于放置板4加上烧杯或其它容器的自重要大于弹簧7的拉力,因此放置板4沿放置槽3向下滑动,从而通过拉线8带动卡板6沿滑槽5向放置槽3中轴处水平滑动,并最后与烧杯或其它容器相抵触,当需要使用烧杯或其它容器时,只需要将烧杯或其它容器稍稍提起,由于此时烧杯或其它容器与放置板4之间会产生间距,弹簧7会自动回缩,将卡板6沿滑槽5拉回初始位置,(卡板6与烧杯或其它容器之间产生的抵触力远小于使用者上提的拉力,因此可以轻松取出烧杯或其它容器),当烧杯或其它容器放置在放置槽3内后,由于卡板6对其的抵触作用,因此可以防止烧杯或其它容器由于实验台震动或其它人为原因滑落导致的碎裂,并且因为放置槽3有一定的深度,因此不会影响学生的观看效果。
需要说明的是,在本文中,诸如第一和第二等之类的关系术语仅仅用来将一个实体或者操作与另一个实体或操作区分开来,而不一定要求或者暗示这些实体或操作之间存在任何这种实际的关系或者顺序。而且,术语“包括”、“包含”或者其任何其他变体意在涵盖非排他性的包含,从而使得包括一系列要素的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不仅包括那些要素,而且还包括没有明确列出的其他要素,或者是还包括为这种过程、方法、物品或者设备所固有的要素。
尽管已经示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理解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和精神的情况下可以对这些实施例进行多种变化、修改、替换和变型,本实用新型的范围由所附权利要求及其等同物限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