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1554215发布日期:2020-07-21 12:27阅读:245来源:国知局
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立磨的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



背景技术:

立磨是一种理想的大型粉磨设备,广泛应用于水泥、冶金、电力、化工、非金属矿等行业。它集破碎、干燥、粉磨、分级输送于一体,生产效率高,可将块状、颗粒状及粉状原料磨成所要求的粉状物料。

在立磨磨盘的上方通常设置有主磨辊和辅磨辊,物料在由磨机中心下料管落在磨盘衬板上方时,由于磨盘旋转产生的偏心力将物料抛离落料点,不断向磨盘外围运动,辅磨辊的作用是对铺在磨盘衬板上层的物料进行初步的预压、排气、铺平等前期工作,最后由主磨辊进行最终的碾压工作。

但是在长期应用中发现,辅磨辊的实际作用基本都在磨机生产投料初期作用明显,一旦磨机正常运转时,辅磨辊的作用则大大降低,甚至将辅磨辊抬起,对磨机整体产量也没有什么影响,而且辅磨辊的预压作用也不怎么明显,压力过高还容易引起料层变化,最终导致主磨辊装置震动,造成停磨,且辅磨辊的结构、生产制作工艺、安装维护都比较复杂,大大提高了磨机的生产成本。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提供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具有结构简单、维护方便的优点。

本实用新型的上述实用新型目的是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得以实现的:

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包括支架和与支架相连接的摊铺料斗;

所述支架包括第一安装板、垂直连接在第一安装板上的横板以及连接在第一安装板与横板之间的加强筋板;

所述摊铺料斗固定连接在横板远离第一安装板的一端。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具体使用时,摊铺料斗通过支架安装在立磨中壳体的内壁上,摊铺料斗的数量与主磨辊一致,磨盘带动物料旋转时,摊铺料斗的底面能够将料层摊铺均匀。整个摊铺装置结构简单,安装更换都更方便,而且能够将物料摊铺均匀。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摊铺料斗的底面为弧形面,所述摊铺料斗的内部形成有集料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安装时使摊铺料斗的开口朝向与磨盘的转向相反,磨盘带动物料旋转时,摊铺料斗利用其弧形底面摊平物料层,料层厚度超过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表面之间的高度时,物料能够进入摊铺料斗内,摊铺料斗对多余物料进行收集,防止物料堆积在摊铺料斗的下端;当料层厚度低于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表面之间的高度时,物料又能够沿着摊铺料斗内部的弧形底面滑落至磨盘上,对该位置进行补料。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第一安装板的两端分别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第一腰型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在立磨中壳体的内壁上焊接固定与第一腰型孔孔径相配合的丝杆,将第一安装板通过第一腰型孔安装在丝杆上,并可采用螺母固定,整个摊铺装置通过第一腰型孔可在竖直方向移动,进而调节摊铺料斗的下端与磨盘衬板之间的高度,便于根据料层要求的厚度把摊铺料斗调节到合适的高度,适用性更强。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摊铺装置还包括防止支架和摊铺料斗相对立磨中壳体转动的稳定组件。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摊铺装置整体固定在立磨的中壳体上,安装板和摊铺料斗之间通过横板连接,物料在随磨盘转动时,物料对摊铺料斗形成有推力,尤其是当摊铺料斗内积存的物料较多时,安装板可能会相对中壳体转动,时间久了安装板与中壳体的固定位置会出现松动现象,设置稳定组件能够有效解决这一问题。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稳定组件包括固定连接在横板上的支腿和固定连接在支腿上的第二安装板;

所述支腿连接在横板靠近摊铺料斗的一端;

所述第二安装板的两端分别开设还有第二腰型孔,所述第二腰型孔平行于第一腰型孔。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支撑腿的一端通过第二安装板固定在中壳体上,支撑腿对横板的端部起到支撑作用;第二安装板上开设第二腰型孔,第二安装板可随第一安装板同时在竖直方向上移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稳定组件包括三根首尾相连的支撑板和连接在每根支撑板上的固定柱;

相邻所述支撑板之间的夹角均为60°,每根所述支撑板的一端均延伸设置有连接板,三个所述连接板相对支撑板围设形成封闭区域的中心呈圆形阵列,所述连接板的侧表面与横板固定连接;

所述固定柱分别位于支撑板长度方向的中间,所述固定柱靠近支撑板的一端固定有螺杆,所述固定柱上沿其宽度方向开设有第三腰型孔,所述螺杆穿过第三腰型孔;所述螺杆上还连接有锁紧螺母,所述锁紧螺母的侧端面抵紧在支撑板上。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三个支撑板相互衔接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架形式,磨盘在转动过程中,三角架可承担来自物料的作用力;通过第三腰型孔的设置,三角架能够跟随第一安装板同时沿竖直方向滑动。

本实用新型进一步设置为:所述锁紧螺母为一种蝶形螺母。

通过采用上述技术方案,由于立磨下部空间较为狭窄,将锁紧螺母设置为蝶形,方便旋动锁紧螺母,提高操作的便捷性和舒适度。

综上所述,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技术效果为:

1.磨盘带动物料旋转时,摊铺料斗利用其弧形底面摊平物料层,料层厚度超过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表面之间的高度时,物料能够进入摊铺料斗内,摊铺料斗对多余物料进行收集,防止物料堆积在摊铺料斗的下端;当料层厚度低于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表面之间的高度时,物料又能够沿着摊铺料斗内部的弧形底面滑落至磨盘上,对该位置进行补料。整个摊铺装置不仅结构简单,便于维护,而且能够将物料摊铺均匀,实现自动集料和补料;

2.通过在横板的一侧设置支撑腿,支撑腿能够承担来自物料的作用力,且通过第一腰型孔、第二腰型孔的配合,方便调节整个摊铺装置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使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之间的高度满足料层厚度要求;

3.通过在三个摊铺装置之间连接三角架,三角架可承担来自物料的作用力,且通过第一腰型孔、第三腰型孔的配合,方便调节整个摊铺装置在竖直方向的位置,使摊铺料斗底面与磨盘衬板之间的高度满足料层厚度要求。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给出的一种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2是实施例一中摊铺装置在立磨内的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3是图2的一种俯视图。

图4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二给出的一种整体结构示意图。

图5是实施例二中摊铺装置在立磨内的安装位置示意图。

图6是图5的一种俯视图。

图中,1、支架;11、第一安装板;12、横板;13、加强筋板;14、第一腰型孔;2、摊铺料斗;31、支腿;32、第二安装板;33、第二腰型孔;41、支撑板;42、固定柱;43、连接板;44、螺杆;45、第三腰型孔;46、锁紧螺母。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详细说明。

实施例一

参照图1,一种立磨辅助摊铺装置,包括支架1和摊铺料斗2等,支架1包括第一安装板11、横板12和加强筋板13,第一安装板11的两端分别沿其长度方向开设有两个第一腰型孔14,横板12固定连接在第一安装板11上并垂直于第一安装板11,加强筋板13的形状为三角形,加强筋板13固定连接在第一安装板11和横板12之间;摊铺料斗2固定连接在横板12远离第一安装板11的端部。

摊铺料斗2的顶面固定在横板12上,摊铺料斗2的底面为平滑的弧形面,摊铺料斗2的顶面和底面之间形成有暂存物料的集料腔。

摊铺装置还包括稳定组件,本实施例中稳定组件包括支腿31和第二安装板32,支腿31固定连接在横板12靠近摊铺料斗2的一端,第二安装板32固定连接在支腿31远离横板12的一端,第二安装板32的上下两端分别开设有第二腰型孔33,第二腰型孔33与第一腰型孔14平行。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

参照图2和图3,在向立磨内安装时,摊铺装置的数量与主磨辊的数量一致,且摊铺装置位于来料方向一侧靠近主磨辊的位置,与主磨辊成一定角度在立磨内均布,在保证摊铺装置与主磨辊不干涉的情况下,摊铺装置与主磨辊距离越近,物料能够以较为良好摊平状态进入主磨辊研磨;立磨中壳体的内壁上焊接固定有与摊铺装置相对应的丝杆,第一安装板11和第二安装板32上的第一腰型孔14与第二腰型孔33分别套在丝杆上,并通过紧固螺母固定;横板12沿磨盘的径向方向设置。

立磨工作时,物料通过下料管落入磨盘中心,磨盘旋转产生的离心力将物料带入主磨辊区,磨盘带动物料旋转,物料旋动方向朝向摊铺料斗2的开口侧,摊铺料斗2利用其弧形底面摊平物料层,并利用摊铺料斗2的集料腔收纳多余物料,防止物料堆积,也减轻物料对摊铺料斗2的作用力;当一些位置料层厚度较薄时,物料又能够从摊铺料斗2内滑落至磨盘上,对该位置进行补料。

实施例二

参照图4,本实施例与实施例一的区别在于稳定组件,本实施例中稳定组件包括三根支撑板41以及安装在每个支撑板41上的固定柱42,三根支撑板41首尾相接并围设形成等边三角形状,每根支撑板41的一端均延伸固定有连接板43,三个连接板43相对于三个支撑板41围设形成三角形框架的中心呈圆形阵列,连接板43的侧表面固定连接在横板12与摊铺料斗2开口方向相反的一侧表面上。

支撑板41长度方向的中间开设有第三腰型孔45,第三腰型孔45沿支撑板41的宽度方向设置,分别与第一腰型孔14和第二腰型孔33平行,固定柱42靠近支撑板41的端部固定有螺杆44,螺杆44穿过第三腰型孔45并在穿过的端部螺纹连接有锁紧螺母46,锁紧螺母46具体为一种蝶形螺母,旋动锁紧螺母46将其侧端面抵紧在支撑板41上时,支撑板41与锁紧螺母46相对固定。

本实施例的实施原理为:

参照图5和图6,摊铺装置设置有三个并对应安装在每个连接板43上,将固定柱42焊接固定在立磨的下料管上,然后将支架1安装在立磨的中壳体上,同时支撑板41安装在固定柱42上,横板12与支撑板41处于同一直线上。三个支撑板41相互衔接形成一个稳定的三角架形式,磨盘在转动过程中,三角架可承担来自物料的作用力。

本具体实施方式的实施例均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并非依此限制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故:凡依本实用新型的结构、形状、原理所做的等效变化,均应涵盖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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