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与流程

文档序号:24187768发布日期:2021-03-09 14:10阅读:95来源:国知局

1.本发明涉及空气净化技术领域,更具体地,涉及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背景技术:

2.随着人口密度的不断提升,现代人们的生活节奏越来越快,空气质量愈来愈受到人们的关注,由于空气质量问题带来的健康隐患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技术难题。空气质量与人们的健康密不可分,尤其是在大城市中,不仅室外的空气不好,在办公室、车间内的空气质量也不理想。人们长期处于这样的环境中,会影响大脑正常的运转,影响办事效率。同时,室内使用的装修材料一般都会含有挥发性的有毒物质,会损害人体健康。
3.目前市场上空气净化剂的种类很多,但其有效成分多为有副作用的化学试剂而使其使用受到限制,净化效果也不够理想,导致使用普及率不高,而且其制造难度大制造成本高,无法满足大众消费者的需求。
4.因此,如何克服上述现有空气净化剂存在的不足成为了一个亟需解决的问题。


技术实现要素:

5.本发明的目的在于克服现有技术存在的缺点,提供一种天然无害、净化效率高、方便制造,加工成本低的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及其制备方法。
6.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是:
7.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35-48份,纳米二氧化硅10-16份,电气石4-20份,植物净化提取液10-20份,柠檬酸钠5-15份,氨基磺酸1-5份,茶多酚7-16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5-4份,川穹4-10份,白芷6-8份,分散剂8-17份,消泡剂5-10份,表面活性剂12-18份,活性炭20-30份,去离子水90-120份。
8.优选地,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5份,纳米二氧化硅16份,电气石10份,植物净化提取液20份,柠檬酸钠5份,氨基磺酸4份,茶多酚7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4份,川穹8份,白芷8份,分散剂14份,消泡剂5份,表面活性剂18份,活性炭25份,去离子水100份。
9.优选地,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35份,纳米二氧化硅10份,电气石20份,植物净化提取液10份,柠檬酸钠5-15份,氨基磺酸2份,茶多酚10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5份,川穹4份,白芷6份,分散剂17份,消泡剂5份,表面活性剂18份,活性炭30份,去离子水120份。
10.优选地,所述植物净化提取液为艾叶提取液、散尾葵提取液、石竹提取液、丁香提取液、银杏叶提取液、吸毒草提取液、紫罗兰提取液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11.优选地,所述表面活性剂为烷基酰胺丙基甜菜碱、烷基羟基磺基甜菜碱、酰胺基氨基酸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12.优选地,所述分散剂选自烷基苯磺酸盐类、硫酸酯盐类、磷酸酯盐类、胺盐类、季铵盐类、聚氧乙烯类、多元醇类中的一种或多种的混合物。
13.优选地,所述消泡剂为乳化硅油、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聚氧丙烯甘油醚、聚氧丙烯聚氧乙烯甘油醚、聚二甲基硅氧烷中的一种。
14.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的制备方法,其特征在于:制备步骤如下:
15.第一步:根据重量份配比,室温下,将植物净化提取液,柠檬酸钠,氨基磺酸,茶多酚,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份加入去离子水中,搅拌速度为2000-2500转/分钟,搅拌时间为10-20分钟,混合搅拌均匀,得到混合液;
16.第二步:先将电气石用浓度为15%的盐酸溶液浸泡活化2h,脱水后500℃烘干,将川穹、白芷、活性炭和电气石后进行破碎研粉、过100目筛再过50目筛,得到混合料;
17.第三步:将第二步研磨筛选后的混合料与纳米二氧化钛、纳米二氧化硅一同加入第一步得到的混合液中,以加热温度为60℃,搅拌速度为800-1500转/分钟,搅拌时间为15-20分钟,均质搅拌,得到混合乳液;
18.第四步:在第三步得到的混合乳液中加入分散剂、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和去离子水,在1500-1800转/分钟的速度下搅拌40-50分钟,制备得到所述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
19.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剂通过采用纳米二氧化钛、二氧化硅与电气石、活性炭等活性物质结合,能够有效地将空气中的有害物质聚集,能够较佳的发挥除甲醛、除苯的功效,同时还能够吸附去除空气中的细菌,具有优异的净化空气的效果;同时本发明采用安全无毒的天然植物净化提取液与氨基磺酸、茶多酚配合,可有效净化室内空气、减少空气中的菌落数、提高室内空气质量,此外本发明所添加的川穹、白芷具有的提神醒脑的作用;本发明可有效解决传统化学消毒净化剂对人体产生的副作用,使用起来更加安全放心;本发明制备工艺简单,制备成本低,适于大面积推广和应用。
具体实施方式
20.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
21.第1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5份,纳米二氧化硅16份,电气石10份,银杏叶提取液、吸毒草提取液20份,柠檬酸钠5份,氨基磺酸4份,茶多酚7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4份,川穹8份,白芷8份,磷酸酯盐类14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5份,烷基酰胺丙基甜菜碱、酰胺基氨基酸18份,活性炭25份,去离子水100份。
22.第2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35份,纳米二氧化硅10份,电气石20份,散尾葵提取液10份,柠檬酸钠8份,氨基磺酸2份,茶多酚10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1.5份,川穹4份,白芷6份,季铵盐类17份,聚二甲基硅氧烷5份,烷基羟基磺基甜菜碱、酰胺基氨基酸18份,活性炭30份,去离子水120份。
23.第3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8份,纳米二氧化硅12份,电气石20份,艾叶提取液、石竹提取液、紫罗兰提取液20份,柠檬酸钠15份,氨基磺酸5份,茶多酚8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2份,
川穹5份,白芷6份,聚氧乙烯类、多元醇类15份,乳化硅油、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聚二甲基硅氧烷10份,酰胺基氨基酸12份,活性炭30份,去离子水90份。
24.第4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6份,纳米二氧化硅14份,电气石17份,丁香提取液、银杏叶提取液10份,柠檬酸钠7份,氨基磺酸4份,茶多酚14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4份,川穹10份,白芷6份,烷基苯磺酸盐类、胺盐类13份,高碳醇脂肪酸酯复合物5份,烷基羟基磺基甜菜碱15份,活性炭26份,去离子水110份。
25.第5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35份,纳米二氧化硅11份,电气石6份,散尾葵提取液、紫罗兰提取液13份,柠檬酸钠9份,氨基磺酸8份,茶多酚16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2.5份,川穹4份,白芷8份,硫酸酯盐类14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聚氧丙烯聚氧乙烯甘油醚、聚二甲基硅氧烷10份,烷基羟基磺基甜菜碱、酰胺基氨基酸18份,活性炭30份,去离子水120份。
26.第6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0份,纳米二氧化硅14份,电气石20份,艾叶提取液、石竹提取液、吸毒草提取液12份,柠檬酸钠5份,氨基磺酸1份,茶多酚7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0.5份,川穹7份,白芷8份,烷基苯磺酸盐类聚氧乙烯类分散剂10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聚二甲基硅氧烷10份,烷基酰胺丙基甜菜碱12份,活性炭20份,去离子水90份。
27.第7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35份,纳米二氧化硅16份,电气石20份,石竹提取液10份,柠檬酸钠8份,氨基磺酸5份,茶多酚13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份,川穹9份,白芷6份,硫酸酯盐类、胺盐类、季铵盐类14份,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聚二甲基硅氧烷8份,烷基羟基磺基甜菜碱12份,活性炭30份,去离子水100份。
28.第8实施例:一种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其特征在于:所述空气净化剂包括如下重量份的组分:纳米二氧化钛44份,纳米二氧化硅16份,电气石18份,紫罗兰提取液10份,柠檬酸钠8份,氨基磺酸4份,茶多酚10份,十二烷基苯磺酸钠3份,川穹4份,白芷8份,烷基苯磺酸盐类、多元醇类11份,乳化硅油、聚氧乙烯聚氧丙烯季戊四醇醚10份,酰胺基氨基酸14份,活性炭28份,去离子水118份。
29.本发明实施例的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剂通过以下制备方法的步骤制备:
30.第一步:根据重量份配比,室温下,将植物净化提取液,柠檬酸钠,氨基磺酸,茶多酚,十二烷基苯磺酸钠份加入去离子水中,搅拌速度为2000-2500转/分钟,搅拌时间为10-20分钟,混合搅拌均匀,得到混合液;
31.第二步:先将电气石用浓度为15%的盐酸溶液浸泡活化2h,脱水后500℃烘干,将川穹、白芷、活性炭和电气石后进行破碎研粉、过100目筛再过50目筛,得到混合料;
32.第三步:将第二步研磨筛选后的混合料与纳米二氧化钛、纳米二氧化硅一同加入第一步得到的混合液中,以加热温度为60℃,搅拌速度为800-1500转/分钟,搅拌时间为15-20分钟,均质搅拌,得到混合乳液;
33.第四步:在第三步得到的混合乳液中加入分散剂、消泡剂、表面活性剂和去离子水,在1500-1800转/分钟的速度下搅拌40-50分钟,制备得到所述天植物然纳米空气净化
剂。
34.显然,本发明的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发明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发明的实施方式的限定。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这里无需也无法对所有的实施方式予以穷举。凡在本发明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发明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