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与系统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5029397发布日期:2021-05-11 16:58阅读:157来源:国知局
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与系统的制作方法

本发明涉及建筑砂石骨料加工领域,具体是指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与系统。



背景技术:

建材露天矿山在开采过程中剥离矿山表层时,原矿石中会掺入矿山表层土,传统的建筑砂石骨料工艺中主要大部分采用粗放型开采加工的生产工艺,企业及政府对生产工艺能耗要求不高,而且市场对建筑砂石骨料的产品质量要求不高,随着政府逐渐减少并对河道采砂的禁止,市场对建筑用砂石骨料需求量的逐渐增加,同时建材需求行业对建筑砂石骨料产品质量要求的提高,目前大部分建筑砂石骨料生产企业正面临着对生产加工工艺进行提质增效,减少能耗的生产压力,对生产工艺进行不断改造升级能够使生产工艺过程的设备运行负荷及能耗逐渐减低而且产品质量能够逐渐提高,增加企业经济效益,且传统加工工艺中这部分表层土会随着加工工艺流程最终进入细粒级建筑砂石骨料中,会造成细粒级砂石骨料的产品质量,影响销售价格。



技术实现要素:

基于以上问题,本发明提供了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与系统,解决了矿山表层土随着工艺流程进入后续工序造成砂石骨料的产品质量低的问题。

为解决以上技术问题,本发明采用的技术方案如下:

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系统,按原矿石的处理工艺流程依次包括储矿模块、给料机、滚轴筛分机、第一输送机、粗碎机、第二输送机、除土筛分机、第三输送机、第四输送机和废土收集模块,所述储矿模块包括第一进矿口和第一出矿口,所述给料机包括第二进矿口和第二出矿口,所述滚轴筛分机包括第三进矿口、第三出矿口和第四出矿口,所述粗碎机包括第四进矿口和第五出矿口,所述除土筛分机包括第五进矿口、第六出矿口和第七出矿口,所述第一出矿口设置在第二进矿口上方,所述第二出矿口设置在第三进矿口上方,所述第四出矿口设置在第二输送机上方,所述第二输送机的另一端设置在第五进矿口的上方,所述第六出矿口设置在第三输送机的一端上方,所述第三输送机的另一端设置在第一输送机上方,所述第七出矿口设置在第四输送机一端的上方,所述第四输送机的另一端设置在废土收集模块上方,所述第三出矿口设置在第四进矿口上方,所述第五出矿口设置在第一输送机上方。

进一步,所述储矿模块包括自卸式汽车和原矿仓。

进一步,所述原矿仓的有效容积大于自卸式汽车的2车容量,所述原矿仓为三面倾斜一面垂直的方仓,所述倾斜面的倾斜角度大于等于50°,所述原矿仓上部设置有雾化除尘喷嘴。

进一步,所述滚轴筛分机由滚轴和筛盘组成,所述若干根滚轴平行排列,所述筛盘交错安装在滚轴上,所述筛盘的筛孔尺寸为150mm。

进一步,所述除土筛分机包括上层筛面和下层筛面。

进一步,所述上层筛面的筛孔尺寸为60mm,所述下层筛面的筛孔为12mm.,所述除土筛分机的安装角度为24°且振动幅度范围在6~8mm。

进一步,所述第一输送机、第二输送机、第三输送机和第四输送机均为带式输送机。

进一步,所述第一输送机、第二输送机、第三输送机和第四输送机的带速均为2.5m/s且角度小于18°。

进一步,所述第四出矿口设置有第一溜槽,所述第六出矿口设置有第二溜槽,所述第七出矿口设置有第三溜槽,所述第一溜槽、第三溜槽的倾斜角度大于等于45°。

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s1、对原矿石进行给料并进行预筛分,将粗矿石和待除土的细矿石进行分离;

s2、将粗矿石进行粗碎作业处理为细矿石,处理后的细矿石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

s3、将待除土的细矿石进行振动筛分,将弃土和细矿石进行分离,分离后的细矿石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对弃土进行回收。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发明的有益效果是:通过滚轴筛分机将粗矿石和待除土的细矿石筛分出来,并对粗矿石进行粗碎处理,初步避免了粗矿石和矿山表层土进入下一工序,影响砂石骨料的产品质量,除土筛分机将细矿石和矿山表层土进行筛分,进一步避免了后续加工工艺流程矿山表层土对设备运行负荷和耗能增大的问题,同时提升了砂石骨料的产品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施例的流程图。

其中,储矿模块11、自卸式汽车1102、原矿仓1103、给料机12、滚轴筛分机13、第一输送机14、粗碎机15、除土筛分机16、第二输送机17、第三输送机18、第四输送机19、废土收集模块20、第一进矿口21、第一出矿口22、第二进矿口23、第二出矿口24、第三进矿口25、第三出矿口26、第四出矿口27、第四进矿口28、第五出矿口29、第五进矿口30、第六出矿口31、第七出矿口32、第一溜槽33、第二溜槽34、第三溜槽35。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发明作进一步的说明。本发明的实施方式包括但不限于下列实施例。

如图1所示,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系统,其特征在于:按砂石骨矿的处理工艺流程依次包括储矿模块11、给料机12、滚轴筛分机13、第一输送机14、粗碎机15、第二输送机17、除土筛分机16、第三输送机18、第四输送机19和废土收集模块20,所述储矿模块11包括第一进矿口21和第一出矿口22,所述给料机12包括第二进矿口23和第二出矿口24,所述滚轴筛分机13包括第三进矿口25、第三出矿口26和第四出矿口27,所述粗碎机15包括第四进矿口28和第五出矿口29,所述除土筛分机16包括第五进矿口30、第六出矿口31和第七出矿口32,所述第一出矿口22设置在第二进矿口23上方,所述第二出矿口24设置在第三进矿口25上方,所述第四出矿口27设置在第二输送机17上方,所述第二输送机17的另一端设置在第五进矿口30的上方,所述第六出矿口31设置在第三输送机18的一端上方,所述第三输送机18的另一端设置在第一输送机14上方,所述第七出矿口32设置在第四输送机19一端的上方,所述第四输送机19的另一端设置在废土收集模块20上方,所述第三出矿口26设置在第四进矿口28上方,所述第五出矿口29设置在第一输送机14上方。

本实施例中,第一输送机14、第二输送机17、第三输送机18和第四输送机19均为带式输送机,另外,第一输送机14、第二输送机17、第三输送机18和第四输送机19的带速均为2.5m/s且角度小于18°,带宽和长度按设计规模和总平面布置确定。

本实施例中,储矿模块11包括自卸式汽车1102和原矿仓1103,其中,原矿仓1103的有效容积大于自卸式汽车1102的2车容量,另外,原矿仓1103内的卸矿区可设置车档,车档的高度大于自卸式汽车1102车轮直径的2/5,其作用在于保护自卸式汽车1102不会因操作失误掉入原矿仓1103集矿区内;

另外,原矿仓1103为三面倾斜一面垂直的方仓,倾斜面的倾斜角度大于等于50°;

另外,原矿仓1103上部设置有雾化除尘喷嘴,卸矿时用于雾化喷水抑尘。

本实施例中,滚轴筛分机13内部由滚轴和筛盘组成筛分件,若干根滚轴平行排列,其上交错安装筛盘,滚轴通过链轮或齿轮传动而旋转,其转动方向与原矿石的流动方向相同,筛盘的筛孔尺寸为150mm,工作时,滚轴筛分机13用于将原矿石中的粗矿石和待除土的细矿石进行筛分,粗矿石随着筛盘和滚轴运输至第三出矿口26,并掉落至第四进矿口28中进行粗碎作业,而被筛盘和滚轴筛至第四出矿口27的待除土细矿石掉落至第二输送带上,其中,第四出矿口27设置有第一溜槽33,第一溜槽33的倾斜角大于等于45°,便于矿石较好的流动。

本实施例中,粗碎机15为常规的矿石碎石机,粗矿石在粗碎机15中变为细矿石后,从第五出矿口29掉落至第三输送机18上,并由第三输送机18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

本实施例中,除土筛分机16包括上层筛面和下层筛面,上层筛面的筛孔尺寸为60mm,上层筛面的一端与第五进矿口30相连,上层筛面的另一端与第六出矿口31相连,下层筛面的筛孔为12mm.,下层筛面的下方为第七出矿口32,除土筛分机16的安装角度为24°且振动幅度范围在6~8mm,工作时,待除土的细矿石被上层筛面筛分为废土和细矿石,细矿石从第六出矿口31掉落至第二输送机17上,并由第二输送机17输送至第一输送机14上,混合经过粗碎作业的细矿石一起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而废土从下层筛面下方的第七出矿口32掉落至第四输送机19上,并由输送机输送至废土收集模块20;

另外,第六出矿口31设置有第二溜槽34,第七出矿口32设置有第三溜槽35,第三溜槽35的倾斜角度大于等于45°,第二溜槽34为矩形设计。

本实施例中,废土收集模块20为临时搭建的弃土堆棚,筛下的废土送至临时搭建的弃土堆棚堆存待后续转移复垦绿化利用。

如图2所示,一种建筑砂石骨矿预先筛分及除土工艺,包括如下步骤:

s1、将原矿石通过自卸式汽车1102堆积在原矿仓1103内,原矿石从第一出矿口22掉落至第二进矿口23,并由给料机12进行给料处理,处理后的原矿石从第二出矿口24掉落至第三进矿口25中,并由滚轴筛分机13对粗矿石和待除土的细矿石进行筛分,粗矿石随着筛盘从第三出矿口26掉落至第四进矿口28,待除土的细矿石从第四出矿口27掉落至第一输送机14上,并由第一输送机14送至第五进矿口30;

s2、粗碎机15进行粗碎作业处理将粗矿石变为细矿石,处理后的细矿石从第五出矿口29掉落至第二输送机17,从而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

s3、待除土的细矿石在除土筛分机16中进行振动筛分,细矿石随着上层筛面从第六出矿口31掉落至第三输送机18上,再由第三输送机18运输至第二输送机17,从而运输至下一作业工序,下层筛面的废土从第七出矿口32掉落至第四输送机19上,通过第四输送机19输送至临时搭建的弃土堆棚堆存。

如上即为本发明的实施例。上述实施例以及实施例中的具体参数仅是为了清楚表述发明人的发明验证过程,并非用以限制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本发明的专利保护范围仍然以其权利要求书为准,凡是运用本发明的说明书及附图内容所作的等同结构变化,同理均应包含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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