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8015402发布日期:2021-12-15 11:02阅读:143来源:国知局
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尾气净化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


背景技术:

2.垃圾焚烧处理是将垃圾放在焚烧炉中进行燃烧,释放出热能,余热回收可供热或发电,烟气净化后排出,少量剩余残渣排出填埋或作其他用途。
3.然而,垃圾燃烧的烟气排放后通过净化设施进行净化,因一般垃圾焚烧炉单纯采用过滤器进行过滤,效果差,气体排放不达标,并且现有的尾气净化装置没有对尾气进行分层处理,对尾气均是采用相同的净化程度进行净化,费时费力,因此,需要一种具有分层作用的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

4.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
5.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
6.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箱,所述净化箱的底部设置有动力箱,所述净化箱的内部设置有净化腔,所述净化腔内部放置有净化液,所述动力箱的底部左右两端均设置有贯穿其壳壁的进气管,所述进气管位于动力箱外部的一端上设置有电磁阀,所述进气管延伸至净化箱壳壁内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联通盘,所述联通盘的顶部中心连通有筛分管,所述筛分管的内部设置有呈漏斗状的筛分腔,所述筛分管的圆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输出管且输出管远离筛分管的一端设置有单向阀,所述筛分管的底部设置有带动其转动的动力机构,所述净化箱的顶部设置有与外界连通的出气管,所述净化箱的内部设置有预警机构,所述净化箱的边缘设置有填料机构,所述净化箱的内部设置有过滤机构。
7.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动力机构包括动力电机、动力轴、正磁板和负磁板,所述净化箱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动力电机且动力电机的输出端轴连接有动力轴,所述动力轴远离动力电机的一端圆周设置有若干个正磁板,所述筛分管底部圆周设置有若干个负磁板。
8.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预警机构包括警报器和浓度检测仪,所述净化箱的内部设置有浓度检测仪,所述净化箱的外部壳壁上固定连接有警报器且警报器与浓度检测仪电性连接。
9.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填料机构包括填料箱、填料管和盖板,所述净化箱的外部壳壁设置有填料箱,所述填料箱和净化腔通过填料管连通,所述填料箱的顶部铰接有盖板。
10.作为本实用新型再进一步的方案:所述过滤机构包括液化板和过滤板,所述净化箱的内部靠近出气管的一端设置有过滤板,所述过滤板的底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倾斜状态的液化板。
11.本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为:
12.1.通过设置进气管、联通盘、筛分管、筛分腔、输出管和单向阀,当装置运行时,打开电磁阀,从而使尾气从进气管导向联通盘,启动动力机构,从而使筛分管转动,进而使尾气在筛分腔中进行上下筛分,并且会通过输出管导向净化箱的内部,对尾气进行专项净化,并且利用筛分管和输出管的转动,对净化液进行搅拌,从而使尾气达到充分净化,适合大量推广;
13.2.通过设置动力机构,当装置运行时,启动动力电机,从而使动力轴带动正磁板转动,进而在磁力的作用下,使负磁板跟随着正磁板的轨迹运动,进而使筛分管转动,实现装置内部的搅拌效果,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14.3.通过设置预警机构,当装置内部的净化液浓度过低时,使警报器发出警报,从而使操作人员及时添加净化物质,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15.4.通过设置警报机构,当警报器发出警报时,操作人员打开盖板,把净化物质通过填料箱导向填料管,进而输入到净化箱内部,并且利用装置本身的搅拌加快溶解速率,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16.5.通过设置过滤机构,当装置运行时,尾气经过净化液的净化处理下,再利用过滤板对尾气进行过滤,并且尾气中的水蒸气经过液化板时,会进行液化,形成水滴,沿着液化板的壳壁滑落,避免净化液中的水分减少,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附图说明
17.图1为实施例1提出的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的结构示意正视图;
18.图2为实施例1提出的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的筛分管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实施例2提出的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的过滤机构的结构示意正视图。
20.图中:1

净化箱、2

动力箱、3

进气管、4

动力电机、5

联通盘、6

正磁板、7

动力轴、8

筛分管、9

筛分腔、10

输出管、11

负磁板、12

液化板、13

过滤板、14

警报器、15

填料箱、16

填料管、17

浓度检测仪、18

盖板、19

出气管、20

单向阀。
具体实施方式
21.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专利的技术方案作进一步详细地说明。
22.下面详细描述本专利的实施例,所述实施例的示例在附图中示出,其中自始至终相同或类似的标号表示相同或类似的元件或具有相同或类似功能的元件。下面通过参考附图描述的实施例是示例性的,仅用于解释本专利,而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3.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理解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前”、“后”、“左”、“右”、“竖直”、“水平”、“顶”、“底”、“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专利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
24.在本专利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除非另有明确的规定和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设置”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相连、设置,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设置,或一体地连接、设置。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专利中的具体含义。
25.实施例1
26.参照图1~图2,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包括净化箱1,净化箱1的底部螺栓连接有动力箱2,净化箱1的内部开设有净化腔,净化腔内部放置有净化液,动力箱2的底部左右两端均螺栓连接有贯穿其壳壁的进气管3,进气管3位于动力箱2外部的一端上设置有电磁阀,进气管3延伸至净化箱1壳壁内部的一端固定连接有联通盘5,联通盘5的顶部中心连通有筛分管8,筛分管8的内部开设有呈漏斗状的筛分腔9,筛分管8的圆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输出管10且输出管10远离筛分管8的一端螺栓连接有单向阀20,筛分管8的底部设置有带动其转动的动力机构,净化箱1的顶部螺栓连接有与外界连通的出气管19,净化箱1的内部设置有预警机构,净化箱1的边缘设置有填料机构,净化箱1的内部设置有过滤机构,当装置运行时,打开电磁阀,从而使尾气从进气管3导向联通盘5,启动动力机构,从而使筛分管8转动,进而使尾气在筛分腔9中进行上下筛分,并且会通过输出管10导向净化箱1的内部,对尾气进行专项净化,并且利用筛分管8和输出管10的转动,对净化液进行搅拌,从而使尾气达到充分净化,适合大量推广。
27.其中,动力机构包括动力电机4、动力轴7、正磁板6和负磁板11,净化箱1的内部固定连接有动力电机4且动力电机4的输出端轴连接有动力轴7,动力轴7远离动力电机4的一端圆周螺栓连接有若干个正磁板6,筛分管8底部圆周螺栓连接有若干个负磁板11,当装置运行时,启动动力电机4,从而使动力轴7带动正磁板6转动,进而在磁力的作用下,使负磁板11跟随着正磁板6的轨迹运动,进而使筛分管8转动,实现装置内部的搅拌效果,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28.其中,预警机构包括警报器14和浓度检测仪17,净化箱1的内部螺栓连接有浓度检测仪17,净化箱1的外部壳壁上固定连接有警报器14且警报器14与浓度检测仪17电性连接,当装置内部的净化液浓度过低时,使警报器14发出警报,从而使操作人员及时添加净化物质,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29.其中,填料机构包括填料箱15、填料管16和盖板18,净化箱1的外部壳壁螺栓连接有填料箱15,填料箱15和净化腔通过填料管16连通,填料箱15的顶部铰接有盖板18,当警报器14发出警报时,操作人员打开盖板18,把净化物质通过填料箱15导向填料管16,进而输入到净化箱1内部,并且利用装置本身的搅拌加快溶解速率,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30.工作原理:当装置运行时,打开电磁阀,从而使尾气从进气管3导向联通盘5,启动动力机构,从而使筛分管8转动,进而使尾气在筛分腔9中进行上下筛分,并且会通过输出管10导向净化箱1的内部,对尾气进行专项净化,并且利用筛分管8和输出管10的转动,对净化液进行搅拌,从而使尾气达到充分净化,适合大量推广;当装置运行时,启动动力电机4,从而使动力轴7带动正磁板6转动,进而在磁力的作用下,使负磁板11跟随着正磁板6的轨迹运动,进而使筛分管8转动,实现装置内部的搅拌效果,增加装置的适用性;当装置内部的净化液浓度过低时,使警报器14发出警报,从而使操作人员及时添加净化物质,增加装置的适用性;当警报器14发出警报时,操作人员打开盖板18,把净化物质通过填料箱15导向填料管16,进而输入到净化箱1内部,并且利用装置本身的搅拌加快溶解速率,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31.实施例2
32.参照图3,一种焚烧炉尾气净化装置,本实施例相较于实施例1,过滤机构包括液化板12和过滤板13,净化箱1的内部靠近出气管19的一端螺栓连接有过滤板13,过滤板13的底
部固定连接有若干个倾斜状态的液化板12,当装置运行时,尾气经过净化液的净化处理下,再利用过滤板13对尾气进行过滤,并且尾气中的水蒸气经过液化板12时,会进行液化,形成水滴,沿着液化板12的壳壁滑落,避免净化液中的水分减少,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33.工作原理:当装置运行时,尾气经过净化液的净化处理下,再利用过滤板13对尾气进行过滤,并且尾气中的水蒸气经过液化板12时,会进行液化,形成水滴,沿着液化板12的壳壁滑落,避免净化液中的水分减少,增加装置的适用性。
34.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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