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29538451发布日期:2022-04-07 04:24阅读:156来源:国知局
一种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的制作方法

1.本实用新型涉及火力发电厂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


背景技术:

2.火力发电是将可燃物燃烧时产生的热能,通过发电动力装置转换成电能的一种发电方式。由于中国的煤炭资源丰富,火力发电仍是重要的发电方式。我国火力发电厂的燃料以煤为主,将煤粉添加至锅炉内燃烧时,在空气中不可避免的会产生大量的漂浮煤尘,而这些漂浮煤尘若不进行处理,则会长期存在,对操作者的身心健康造成巨大的影响。
3.专利文件cn212998966u中公开了一种火力发电输煤系统漂浮煤尘处理装置,该装置通过负压抽气泵工作在空间内产生负压气流,将空间内的漂浮煤尘吸附至收集桶内。但是该装置在清理收集桶内收集的煤尘时,需要停机将过尘网拆卸下来,无法在线对收集的煤尘进行清理。


技术实现要素:

4.有鉴于此,有必要提供一种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用以解决现有技术中漂浮煤尘处理装置需要停机处理收集的煤尘的问题。
5.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包括负压抽气泵、集尘桶、调节桶和至少两个集尘袋,所述负压抽气泵的抽气端与所述集尘桶的一端连通、所述集尘桶的另一端与外部连通,所述集尘桶的侧壁上开设有排尘口,所述调节筒两端开口且可转动的套设于所述集尘桶的外壁,所述调节桶绕其周向开设有至少两个排料口,所述排料口与所述集尘袋一一对应且所述集尘袋的入口可拆卸的连接于所述排料口,所述排尘口通过其中一个所述排料口与其对应的集尘袋连通。
6.进一步的,所述集尘桶与外部连通的一端开口呈逐渐向外扩张的喇叭形,所述调节桶套设于所述集尘桶的直筒段。
7.进一步的,所述负压抽气泵还包括抽气管,所述集尘桶靠近所述负压抽气泵的一端封闭,所述抽气管穿设所述集尘桶的封闭端并延伸至部分内置于所述集尘桶。
8.进一步的,所述抽气管位于所述集尘桶内的一段呈弯折状。
9.进一步的,所述抽气管位于所述集尘桶内的端部安装有过滤网。
10.进一步的,所述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还包括调节限位杆,所述集尘桶外壁沿其周向开设有至少两个限位槽,所述调节限位杆活动穿设所述调节桶并延伸至部分突出于其中一个所述限位槽中。
11.进一步的,所述限位槽的数目与所述排料口的数目一一对应。
12.进一步的,每一所述限位槽均位于所述集尘桶的同一圆周上。
13.进一步的,相邻两个所述排料口的间隔一致,相邻两个所述限位槽的间隔一致且与任意两个所述排料口之间的间隔相同。
14.进一步的,所述调节限位杆与所述限位槽配合的一端具有限位凸台,用于防止所述调节限位杆脱离所述调节桶。
15.本实用新型所采用的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与现有技术相比,将调节桶套设在集尘桶的外部,通过在集尘桶上开设一个排尘口以及在调节桶上开设多个排料口,并且将排尘口与其中一个排料口连通设置,不同的排料口上分别安装有集尘袋,当其中一个集尘袋集满煤尘后,转动调节桶,使排尘口与其他一个排料口对齐且与对应的集尘袋连通,实现了不停机的收集煤尘;随后拆卸装满煤尘的集尘袋,清理其中的煤尘。
16.上述说明仅是本实用新型技术方案的概述,为了能够更清楚了解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手段,并可依照说明书的内容予以实施,以下以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详细说明如后。
附图说明
17.图1为本实用新型一实施例的结构示意图;
18.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调节桶与集尘袋的结构示意图;
19.图3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集尘桶的结构示意图;
20.图4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调节桶的结构示意图;
21.图5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集尘桶另一方位的结构示意图;
22.图6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负压抽气泵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23.下面结合附图来具体描述本实用新型的优选实施例,其中,附图构成本技术一部分,并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阐释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并非用于限定本实用新型的范围。
24.如图1-2所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提供的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包括负压抽气泵1、集尘桶2、调节桶3和至少两个集尘袋4,所述负压抽气泵1的抽气端与所述集尘桶2的一端连通、所述集尘桶2的另一端与外部连通,所述集尘桶2的侧壁上开设有排尘口21,所述调节筒3两端开口且可转动的套设于所述集尘桶2的外壁,所述调节桶3绕其周向开设有至少两个排料口31,所述排料口31与所述集尘袋4一一对应且所述集尘袋4的入口可拆卸的连接于所述排料口31,所述排尘口21通过其中一个所述排料口31与其对应的集尘袋4连通。
25.其中,负压抽气泵1与集尘桶2连通,通过负压抽气泵1在集尘桶2及外部空间内产生负压气流,对集尘桶2外部的空气进行吸收,空气中漂浮的煤尘被吸入集尘桶2内并通过排尘口21进入集尘袋4中,将调节桶3套设在集尘桶2的外部,通过在集尘桶2上开设一个排尘口21以及在调节桶3上开设多个排料口31,并且将排尘口21与其中一个排料口31连通设置,不同的排料口31上分别安装有集尘袋4,当其中一个集尘袋4集满煤尘后,转动调节桶3,使排尘口21与其它一个排料口31对齐且与对应的集尘袋4连通,实现了不停机的收集煤尘;随后将装满煤尘的集尘袋4拆卸下来,清理其中的煤尘。
26.需要说明的是,集尘桶2和调节桶3之间采取的是无缝套接,避免煤尘通过排尘口21和排料口31进入集尘袋4时,落入集尘桶2和调节桶3之间的间隙,不便于清理。
27.需要说明的是,集尘桶2和调节桶3可沿垂直方向布置,也可沿水平方向或倾斜布置,在本实施例中,集尘桶2和调节桶3沿水平方向布置,并且通过支架固定,其中,支架在本
实施例中未展示。
28.其中,排尘口21沿集尘桶2的径向分布,并且尽可能与集尘桶2的端部对齐,保证集尘桶2内的煤尘尽可能多的通过排尘口21进入集尘袋4中;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如图3所示,排尘口21为方形;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排尘口21布置的位置以及形状可根据需求改变。
29.其中,如图4所示,在本实施例中,排料口31的个数为三个,相应的,集尘袋4的数目也为三个,三个排料口31沿调节桶3周向间隔均匀的分布,具体的,三个排料口31之间间隔的角度为40
°
,排料口31的形状与排尘口21的形状一致且尺寸略大于排尘口21的尺寸;可以理解的是,在其他实施例中,排料口31可为其它数目以及其它形状。
30.作为优选实施例,如图5所示,所述集尘桶2与外部连通的一端开口呈逐渐向外扩张的喇叭形,所述调节桶套3设于所述集尘桶2的直筒段。
31.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设置喇叭形的开口,能够增大集尘桶2与外部接触的面积,便于收集煤尘。
32.作为优选实施例,如图6所示,所述负压抽气泵1还包括抽气管11,所述集尘桶2靠近所述负压抽气泵1的一端封闭,所述抽气管11穿设所述集尘桶2的封闭端并延伸至部分内置于所述集尘桶2。
33.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设置抽气管11,能够减少含有煤尘的空气与负压抽气泵1的流通通道面积,其中,抽气管11呈弯折状,将抽气管11的入口设置成与含有煤尘的空气进入集尘桶2的方向不一致,煤尘进入集尘桶2后,在重力作用下自然下落,能够避免煤尘堵住抽气管11的入口;并且,抽气管11的入口处安装有过滤网(未在图中示出),过滤网的孔径远小于煤尘颗粒的粒径。
34.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火力发电厂漂浮煤尘处理装置还包括调节限位杆5,所述集尘桶2外壁沿其周向开设有至少两个限位槽22,所述调节限位杆5活动穿设所述调节桶3并延伸至部分突出于其中一个所述限位槽22中。
35.需要说明的是,通过设置调节限位杆5,并且在集尘桶2外壁开设限位槽22,调节限位杆5与限位槽22配合,当需要改变排尘口21与不同的排料口31的位置时,则使调节限位杆5从限位槽22中脱离,通过调节限位杆5转动调节桶3使另一个排料口31与排尘口21对齐,再将调节限位杆5插入对应的限位槽22中,固定调节桶3与集尘桶2的位置。
36.具体的,在本实施例中,限位槽22的数目与排料口31的数目一致,为三个,三个限位槽22设置在排尘口21相对的一侧,并且三个限位槽22之间的间隔也为40
°
,调节限位杆5位于不同的限位槽22时,排尘口21恰好分别对应其中一个排料口31;可以理解的是,在其它实施例中,限位槽22的可为其它数目。
37.作为优选实施例,每一所述限位槽22均位于所述集尘桶2的同一圆周上。
38.需要说明的是,将限位槽22设置在集尘桶2同一圆周上,转动调节桶2时且对其定位时,便于调节限位杆5插入限位槽22中。
39.作为优选实施例,所述调节限位杆5与所述限位槽22配合的一端具有限位凸台(未在图中示出),用于防止所述调节限位杆5脱离所述调节桶3。
40.为了便于对本技术实施例有更好的理解,以下对本技术实施例的使用过程加以详细叙述:
41.使用时,首先将排尘口21与其中一个排料口31对齐连通,并开启负压抽气泵1,漂浮煤尘进入集尘桶2后通过排尘口21和排料口31进入集尘袋4中,若当前的集尘袋4集满煤尘后,则通过调节限位杆5转动调节桶3的位置,使排尘口21通过其它一个排料口31与其对应的集尘袋4连通,使煤尘进入一个空的集尘袋4,同时将集满煤尘的集尘袋4拆卸下来清理。
42.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将调节桶套设在集尘桶的外部,通过在集尘桶上开设一个排尘口以及在调节桶上开设多个排料口,并且将排尘口与其中一个排料口连通设置,不同的排料口上分别安装有集尘袋,当其中一个集尘袋集满煤尘后,转动调节桶,使排尘口与其他一个排料口对齐且与对应的集尘袋连通,实现了不停机的收集煤尘;随后拆卸装满煤尘的集尘袋,清理其中的煤尘。
43.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可轻易想到的变化或替换,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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