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电池极片涂布技术领域,特别涉及一种辅助风干装置。另外,本实用新型还涉及一种电池极片涂布烘干装置。
背景技术:2.在使用传统能源作为动力供给的汽车工业环境下,环境污染问题引起了人们对环境保护和资源利用的重视。积极发展新能源汽车,实现汽车工业的电气化,可有效减少石油等传统高污染能源的用量;因此,采用动力电池的新能源汽车越来越广泛地被推广和普及。
3.随着新能源汽车不断被推广和普及,市场对于锂离子动力电池的需求也越来越旺盛。而锂离子动力电池在生产过程中对设备要求极高,涂布作为锂电池生产过程中的必经工序,涂布的烘干效果会对锂离子动力电池的质量及安全性能产生重要影响。
4.在涂布过程中,往往会因为烘干效果不好,导致电池极片表面不干燥,进而出现粘辊等影响极片涂布质量的现象,严重时还会导致极片报废,而产生不必要的浪费。
技术实现要素:5.有鉴于此,本实用新型旨在提出一种辅助风干装置,以对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后的电池极片进行辅助风干,以便于达到更好的烘干效果。
6.为达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是这样实现的:
7.一种辅助风干装置,设置在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处理后的电池极片的输送路径上,该辅助风干装置包括:集气装置,保持在输送状态的所述电池极片的上方;所述集气装置具有腔室,气源产生的气体经由引导装置引入所述腔室内;喷头,连接在所述集气装置上,并与所述腔室构成连通设置,以将所述腔室内的气体喷射在所述电池极片上。
8.进一步的,所述引导装置被构造为连接在所述集气装置上的进气管。
9.进一步的,所述喷头经由连接管连接在所述集气装置上;因所述连接管,所述喷头被引导靠近所述电池极片的表面并保持。
10.进一步的,所述连接管采用万向竹节管。
11.进一步的,在所述连接管上装设有阀门;因所述阀门,所述连接管导通可控。
12.进一步的,所述喷头经由流体万向接头连接在所述连接管上。
13.进一步的,所述喷头被设置为多个。
14.相对于现有技术,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优势:
15.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动力电池包辅助风干装置,设置在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处理后的电池极片的输送路径上,该辅助风干装置结构简单,能够对电池极片进行辅助风干,保证涂布后烘干的效果,防止因极片表面不干燥出现粘辊等影响极片质量的现象。
16.此外,通过将喷头与集气装置之间采用万向竹节管相连,且将喷头经由流体万向接头连接在连接管上,能够对喷头的位置和喷气的方向进行调整,以便于适应电池极片的尺寸以及输送方向,从而保证烘干的效果。
17.另外,在连接管上装设有阀门,通过调节阀门,能够对连接管的导通进行控制,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对极片表面进行风干,保证风干效果的同时,不造成气体的浪费。
18.本实用新型的另一目的在于提出一种电池极片涂布烘干装置,该涂布极片烘干装置装配有本实用新型所述的辅助风干装置。
19.本实用新型所述的电池极片涂布烘干装置与前述的辅助风干装置相对于现有技术具有相同的有益效果,在此不再赘述。
附图说明
20.构成本实用新型的一部分的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本实用新型的示意性实施例及其说明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不当限定。在附图中:
21.图1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辅助风干装置的整体结构示意图;
22.图2为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一所述的喷头与连接管的连接结构示意图。
23.附图标记说明:
24.1、集气装置;2、连接管;3、喷头;4、进气管;5、气管接头;6、盲塞;7、压带杆;
25.101、安装孔;102、出气孔;
26.201、阀门;202、流体万向接头。
具体实施方式
27.需要说明的是,在不冲突的情况下,本实用新型中的实施例及实施例中的特征可以相互组合。
28.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上”、“下”、“内”、“背”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
29.另外,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除非另有明确的限定,术语“安装”、“相连”、“连接”、“连接件”应做广义理解。例如,可以是固定连接,也可以是可拆卸连接,或一体地连接;可以是机械连接,也可以是电连接;可以是直接相连,也可以通过中间媒介间接相连,可以是两个元件内部的连通。对于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而言,可以结合具体情况理解上述术语在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含义。
30.下面将参考附图并结合实施例来详细说明本实用新型。
31.实施例一
32.本实施例涉及一种辅助风干装置,该辅助风干装置设置在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处理后的电池极片的输送路径上,能够对电池极片进行辅助风干。该辅助风干装置包括保持在输送状态的电池极片上方的集气装置1,以及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的喷头3;集气装置1具有腔室,气源产生的气体经由引导装置引入腔室内;喷头3与腔室连通,能够将腔室内的气体喷射在电池极片上,能够对经一次烘干以后的电池极片进行风干,从而保证烘干的效果,防止在电池极片涂布后,因一次烘干效果不好,导致极片表面不干燥,而出现粘辊等影响极片
质量的现象。
33.整体而言,本实施例的辅助风干装置的一种示例性结构如图1至图2所示,该辅助风干装置包括保持在输送状态的电池极片上方的集气装置1,以及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的喷头3;集气装置1具有腔室,气源产生的气体经由引导装置引入腔室内;喷头3与腔室连通,能够将腔室内的气体喷射在电池极片上。
34.具体结构上,为了便于该辅助风干装置的安装,以及各连接管2与集气装置1的连接,将集气装置1设计为方形;集气装置1内部中空,形成腔室;在该集气装置1的顶部开设有多个依次排布的安装孔101,以便于将该辅助风干装置固定电池极片涂布装置上;此外,在该集气装置1朝向电池极片来料方向的一侧开设有多个间隔排布的出气孔102,用于连接管2的安装,且出气孔102与腔室连通,以便于将腔室内的气体输送到连接管2中。
35.在本实施例中,在集气装置1朝向电池极片来料方向的一侧共设置有六个出气孔102,而在具体设计时,根据集气装置1的尺寸以及电池极片的尺寸确定出气孔102的数量及间隔距离即可。
36.在该集气装置1上还设有用于安装引导装置的进气孔,且进气孔与集气装置1的腔室连通,以便于使气源产生的气体经由引导装置引入集气装置1的腔室内,其中,进气孔可以设置在集气装置1的任意侧面上,在本实施例中,为了布置方便,将进气孔设置在该引导装置的右侧,而实际设计时,可以根据引导装置上的布置空间以及气源相对于集气装置1设置的位置,将进气孔设置在集气装置1的其它侧面上。
37.引导装置被构造为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的进气管4,进气管4的一侧通过气管接头5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另一侧连接在气源设备上。其中,进气管4可为常用的pu气管,其尺寸根据工作时的具体要求进行选择即可,而气源设备可以选用真空泵、空气压缩机等常见的气源设备。
38.喷头3经由连接管2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因连接管2,喷头3被引导靠近电池极片的表面并保持。
39.在具体选择上,连接管2采用万向竹节管,其能够伸缩且弯曲角度可调,通过调整连接管2的长度和弯曲角度,能够对喷头3的的位置以及喷头3喷射气体的方向进行调整,以便于喷头3可以根据极片的尺寸以及极片的传输方向进行适应性调整,从而保证风干的效果。
40.此外,在连接管2上装设有阀门201;因阀门201,连接管2导通可控,可根据极片表面的烘干情况,选择性地开启各阀门201,有针对性的对极片表面进行风干。
41.喷头3经由流体万向接头202连接在连接管2上,以便于在使用时,能够根据极片的传输方向对喷头3喷射气体的角度进行调整,进而达到较好的风干效果。
42.喷头3被设置为多个,在具体设计时,喷头3的个数根据电池极片的尺寸确定,在保证风干效果的同时,又不因为喷头3过多造成结构过于紧凑以及喷头3的浪费。在本实施例中,适应电池极片的尺寸,将喷头3设置为四个,各喷头3均通过连接管2连接在集气装置1上。
43.另外,在本实施例中,将四个喷头3连接在集气装置1中间的四个出气孔102上,将位于两侧的两个出气孔102均用盲塞6封住,从而能够防止腔室内的气体从两侧的出气孔102漏出。
44.喷头3优选扁形吹风喷嘴,以便于达到较好的吹风效果,此外,也可以采用圆头吹风等其他形式的喷头3,在选用时,根据具体的工作要求选择不同形状的喷头3即可。
45.此外,在该辅助风干装置内设置有过滤装置,能够对气体内的污染物进行过滤,防止气体内污染物吹到电池极片表面,过滤装置具体可设置在集气装置1、连接管2或喷头3内,而在选取时可选用空气滤芯、过滤膜等常见的过滤结构。
46.在使用时,将该辅助风干装置通过位于集气装置1上的安装孔101安装在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处理后的电池极片的输送路径上,具体如可安装到涂布装置的压带杆7上,由气源产生的气体经进气管4进入集气装置1的腔室内,腔室内的气体经各连接管2进入各喷头3,并由各喷头3喷射在电池极片上,从而对电池极片进行辅助风干。其中,各喷头3的开启和关闭可通过位于连接管2上的阀门201进行控制,以便于有针对性的对极片表面进行风干。针对不同尺寸与不同传输方向的电池极片,可以对喷头3的数量、喷头3的位置以及喷射气体的方向进行调整,以便于保证风干的效果。
47.本实用新型所述的动力电池包辅助风干装置,设置在经涂布操作并烘干处理后的电池极片的输送路径上,对电池极片进行辅助烘干,能够保证涂布后烘干的效果,防止因极片表面不干燥出现粘辊等影响极片质量的现象。
48.实施例二
49.本实施例涉及一种电池极片涂布烘干装置,该涂布极片烘干装置装配有实施例一中所述的辅助风干装置。
50.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的较佳实施例而已,并不用以限制本实用新型,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