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本实用新型涉及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属于食品车间杀菌技术领域。
背景技术:2.随着社会对食品安全的关注度提高,越来越多的人开始关注食品生产车间的生产过程安全,在生产车间的主要污染源都来自于生产人员,因为生产车间直接与外界接触的就是生产员工,除生产员工进出生产车间需要消毒外,生产设备也需要定期进行检疫消毒,传统的食品生产车间为实现车间空气安全及生产车间温度恒定都会采用空调集中过滤空气以及维持生产车间温度,这样的好处是便于统一管理,但是很难实现食品生产车间全面空气过滤消毒,对于外界进入车间内部的空气没有进行预处理导致灰尘和外界微生物容易进入食品车间造成污染。
3.为解决上述问题,本技术中提出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
技术实现要素:4.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克服现有的缺陷,提供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通过在车间外侧设置空气处理箱,在空气进入食品车间之前进行降尘、吸附、杀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外界灰尘或微生物进入食品车间造成污染,可以有效解决背景技术中的问题。
5.为了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了如下的技术方案:
6.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包括车间框架、车间顶板,所述车间顶板固定连接在车间框架顶部,所述车间顶板底部均匀安装有若干个第一紫外线杀菌灯,所述车间框架左侧面上安装有排气扇,所述车间框架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空气处理箱,所述空气处理箱右端固定连接有进气箱,所述进气箱顶部固定连接有水箱,所述进气箱内部与空气处理箱连通,所述进气箱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防尘网,所述进气箱内部固定安装有进气扇,所述水泵输出端通过管道连接有雾化喷头,且所述雾化喷头设置在空气处理箱内部,所述雾化喷头左侧设置有活性炭吸附网,所述空气处理箱顶部内壁上安装有第二紫外线杀菌灯。
7.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空气处理箱左侧固定连接有进气管,所述进气管贯穿车间框架伸入车间框架内部。
8.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水箱内部设置有杂质过滤网,所述水泵的输入端通过水管连接水箱。
9.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第二紫外线杀菌灯设置在活性炭吸附网左侧,所述空气处理箱与进气管相连通。
10.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空气处理箱、进气箱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底部支撑板,所述底部支撑板上滑动连接有集尘抽屉。
11.作为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改进,所述底部支撑板顶部固定连接有楔形板、电加热棒,所述电加热棒设置在楔形板左侧,所述集尘抽屉设置在楔形板右侧,所述活性炭吸附网
固定连接在楔形板顶部。
12.本实用新型有益效果: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通过在车间外侧设置空气处理箱,在空气进入食品车间之前进行降尘、吸附、杀菌处理,可以有效减少外界灰尘或微生物进入食品车间造成污染。
附图说明
13.附图用来提供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理解,并且构成说明书的一部分,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一起用于解释本实用新型,并不构成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
14.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结构图。
15.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空气处理箱内部连接结构图。
16.图3是本实用新型实施例2中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空气处理箱内部连接结构图。
17.图中标号:1、车间框架;2、车间顶板;3、空气处理箱;4、进气箱;5、水箱;6、水泵;7、第一紫外线杀菌灯;8、排气扇;9、杂质过滤网;10、防尘网;11、进气扇;12、雾化喷头;13、活性炭吸附网;14、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5、进气管;16、底部支撑板;17、电加热棒;18、楔形板;19、集尘抽屉。
具体实施方式
18.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方式,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基于本实用新型中的具体实施方式,本领域普通技术人员在没有做出创造性劳动前提下所获得的所有其他具体实施方式,都属于本实用新型保护的范围。
19.为使本实用新型实现的技术手段、创作特征、达成目的与功效易于明白了解,在本实用新型的描述中,需要说明的是,术语“中心”、“上”、“下”、“左”、“右”、“竖直”、“水平”、“内”、“外”等指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为基于附图所示的方位或位置关系,仅是为了便于描述本实用新型和简化描述,而不是指示或暗示所指的装置或元件必须具有特定的方位、以特定的方位构造和操作,因此不能理解为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此外,术语“第一”、“第二”、“第三”仅用于描述目的,而不能理解为指示或暗示相对重要性,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进一步阐述本实用新型。
20.实施例1
21.如图1和图2所示,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包括车间框架1、车间顶板2,所述车间顶板2固定连接在车间框架1顶部,所述车间顶板2底部均匀安装有若干个第一紫外线杀菌灯7,所述车间框架1左侧面上安装有排气扇8,所述车间框架1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空气处理箱3,所述空气处理箱3右端固定连接有进气箱4,所述进气箱4顶部固定连接有水箱5,所述进气箱4内部与空气处理箱3连通,所述进气箱4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防尘网10,所述进气箱4内部固定安装有进气扇11,所述水泵6输出端通过管道连接有雾化喷头12,且所述雾化喷头12设置在空气处理箱3内部,所述雾化喷头12左侧设置有活性炭吸附网13,所
述空气处理箱3顶部内壁上安装有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
2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空气处理箱3左侧固定连接有进气管15,所述进气管15贯穿车间框架1伸入车间框架1内部。
23.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水箱5内部设置有杂质过滤网9,所述水泵6的输入端通过水管连接水箱5。
24.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设置在活性炭吸附网13左侧,所述空气处理箱3与进气管15相连通。
25.当食品车间内部需要换气时,启动排气扇8、水泵6、进气扇11与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外界空气在负压作用下首先通过防尘网10的过滤作用后进入进气箱4,在空气处理箱3内部,水泵6将水箱5内部的水抽出通过雾化喷头12喷出,从而对过滤后的空气进行进一步的降尘处理,降尘处理后的空气通过活性炭吸附网13的吸附作用后运动到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处进行紫外线消毒,之后通过进气管15进入食品车间,食品车间原有的空气通过排气扇8向外排出,从而实现对食品车间内部的无菌无尘化换气。
26.实施例2
27.如图1和图3所示,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包括车间框架1、车间顶板2,所述车间顶板2固定连接在车间框架1顶部,所述车间顶板2底部均匀安装有若干个第一紫外线杀菌灯7,所述车间框架1左侧面上安装有排气扇8,所述车间框架1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空气处理箱3,所述空气处理箱3右端固定连接有进气箱4,所述进气箱4顶部固定连接有水箱5,所述进气箱4内部与空气处理箱3连通,所述进气箱4右侧面上固定连接有防尘网10,所述进气箱4内部固定安装有进气扇11,所述水泵6输出端通过管道连接有雾化喷头12,且所述雾化喷头12设置在空气处理箱3内部,所述雾化喷头12左侧设置有活性炭吸附网13,所述空气处理箱3顶部内壁上安装有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
28.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空气处理箱3左侧固定连接有进气管15,所述进气管15贯穿车间框架1伸入车间框架1内部。
29.在本实施例中,所述水箱5内部设置有杂质过滤网9,所述水泵6的输入端通过水管连接水箱5。
30.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设置在活性炭吸附网13左侧,所述空气处理箱3与进气管15相连通。
31.在本实施例中,所述空气处理箱3、进气箱4底部均固定连接有底部支撑板16,所述底部支撑板16上滑动连接有集尘抽屉19。
32.在本实施例中,所述底部支撑板16顶部固定连接有楔形板18、电加热棒17,所述电加热棒17设置在楔形板18左侧,所述集尘抽屉19设置在楔形板18右侧,所述活性炭吸附网13固定连接在楔形板18顶部。
33.相比于实施例1,在本实施例中将活性炭吸附网13安装在右侧面为倾斜设置的楔形板18上,方便将换气过程中的水汽以及积聚的大颗粒灰尘收集至集尘抽屉19内部,方便进行集中处理,而通过电加热棒17的设置,在对空气进行紫外线杀菌的同时还可以对空气进行加热干燥,减少潮湿空气进入食品车间造成霉变。
34.本实用新型工作原理:当食品车间内部需要换气时,启动排气扇8、水泵6、进气扇11与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外界空气在负压作用下首先通过防尘网10的过滤作用后进入进
气箱4,在空气处理箱3内部,水泵6将水箱5内部的水抽出通过雾化喷头12喷出,从而对过滤后的空气进行进一步的降尘处理,降尘处理后的空气通过活性炭吸附网13的吸附作用后运动到第二紫外线杀菌灯14处进行紫外线消毒,之后通过进气管15进入食品车间,食品车间原有的空气通过排气扇8向外排出,从而实现对食品车间内部的无菌无尘化换气,方便将换气过程中的水汽以及积聚的大颗粒灰尘收集至集尘抽屉19内部,方便进行集中处理,而通过电加热棒17的设置,在对空气进行紫外线杀菌的同时还可以对空气进行加热干燥。
35.通过上述技术方案,本实用新型具有如下有益效果:一种新型食品车间空气消杀装置,通过在车间外侧设置空气处理箱3,在空气进入食品车间之前进行降尘、吸附、杀菌处理,对于进入食品车间的新鲜空气进行预处理,从源头上减少食品车间的污染,可以有效减少外界灰尘或微生物进入食品车间造成污染。
36.以上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实施方式,以上显示和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和本实用新型的优点,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以及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本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