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5%、4%、4.5%、5%、5.5%、6%、6.5%、7%、7.5%。
[0030]所述助催化剂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0.3%-6%,优选0.5% -5%。例如,0.8%、1%、1.5%、2%、2.5%、3%、3.5%、4%、4.5%、5%、5.[0031 ] 优选的,所述活性组分与助催化剂的重量比为5:1?2:1。例如4.5:1、4:1、3.5:1、3:1、2.5:1ο
[0032]所述催化剂的制备方法可以采取常规的浸渍法以及其他替代方法,本领域技术人员可以根据其掌握的现有技术自由选择,本发明不再赘述。
[0033]所述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为活性炭过滤网。
[0034]本发明通过选取特定的氧化铺纳米立方体和娃藻土作为载体,以及选取特定比例的钼、锆、钒和钨复合氧化物作为活性成分,银和锐钛矿型二氧化钛作为助催化剂,使得该催化剂产生协同效应。将其应用于空气净化器夹层,雾霾空气经过所述空气净化器之后,ΡΜ2.5颗粒、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都降低到极低水平,有效净化了室内空气,保护了室内人员的呼吸系统健康。
【具体实施方式】
[0035]本发明通过下述实施例对本发明的空气净化器进行说明。
[0036]实施例1
[0037]通过浸渍法制备得到催化剂,所述载体为氧化铈纳米立方体和硅藻土的混合物,其混合质量比为2:1 ;
[0038]所述活性组分为钼、锆、钒和钨复合氧化物,其摩尔比为1:1:1: 1,所述活性组分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2% ;
[0039]所述助催化剂为银和锐钛矿型二氧化钛,Ag与Ti的摩尔比为2: 5,所述助催化剂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1%。
[0040]将所述催化剂封闭于两层过滤网中间,形成净化部件。
[0041]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净化部件,空气净化器还包括与净化部件固定连接的活动侧壁,净化部件还包括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第二过滤网设置在第一过滤网远离进风口的一侧,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可滑动地设置在滑槽中,所述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之间夹有催化剂层。
[0042]在PM2.5为300时测试,将所述污染空气以接近呼吸速度的1米/秒的速度通过所述空气净化器,测试经空气净化器处理的空气,其PM2.5值为8,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含量均降到0.1毫克/立方米以下,远远小于GB/T18883-2002规定的室内空气质量标准的要求。
[0043]对比例1
[0044]将实施例1的载体替换为活性炭,其余条件不变,PM2.5值为68,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值均高于1毫克/立方米。
[0045]对比例2
[0046]将实施例1的V替换为La,其余条件不变,1小时后的PM2.5值为45,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值均高于1毫克/立方米。
[0047]对比例3
[0048]将实施例1的Mo替换为Co,其余条件不变,1小时后的PM2.5值为38,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值均高于1毫克/立方米。
[0049]对比例4
[0050]载体单独使用氧化铺纳米立方体,不使用娃藻土,其余条件不变,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值均高于1毫克/立方米,1小时后PM2.5值为39。
[0051]对比例5
[0052]载体单独使用硅藻土,不使用氧化铈纳米立方体,其余条件不变,1小时后PM2.5值为39,氮氧化物和硫氧化物的值均高于1毫克/立方米。
[0053]上述实施例及对比例说明,本发明所述空气净化器采用的催化剂几种组分之间存在特定的联系,省略或替换其中一种或几种,都不能达到本申请的特定效果,证明其产生了协同效应。
[0054]申请人声明,本发明通过上述实施例来说明本发明的催化剂,但本发明并不局限于上述催化剂,即不意味着本发明必须依赖上述详细催化剂才能实施。所属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应该明了,对本发明的任何改进,对本发明产品各原料的等效替换及辅助成分的添加、具体方式的选择等,均落在本发明的保护范围和公开范围之内。
【主权项】
1.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净化部件,空气净化器还包括与净化部件固定连接的活动侧壁,净化部件还包括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第二过滤网设置在第一过滤网远离进风口的一侧,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可滑动地设置在滑槽中,所述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之间夹有催化剂层,所述催化剂层由粉状催化剂组成,其包括载体、活性组分和助催化剂,其特征在于, 所述载体为氧化铺纳米立方体和娃藻土的混合物,其混合质量比为2:1-1:2 ; 所述活性组分为钼、错、银和妈复合氧化物,其摩尔比为1: (0.5-2): (0.5-2): (0.5-2),所述活性组分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0.3% -10% ; 所述助催化剂为银和锐钛矿型二氧化钛,Ag与Ti的摩尔比为2:5,所述助催化剂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0.3 % -6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组分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 0.5-% -8%。3.如权利要求2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组分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2% -5%。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助催化剂在催化剂中的重量含量为 0.5% -5%。5.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空气净化器,其特征在于,所述活性组分与助催化剂的重量比为 5:1 ?2:1。
【专利摘要】本发明公开了一种空气净化器,包括壳体和设置在壳体内的净化部件,空气净化器还包括与净化部件固定连接的活动侧壁,净化部件还包括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第二过滤网设置在第一过滤网远离进风口的一侧,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可滑动地设置在滑槽中,所述第一过滤网和第二过滤网之间夹有催化剂层。雾霾空气经过本发明所述空气净化器之后,PM2.5颗粒、氮氧化物及硫氧化物都降低到极低水平,有效净化了车内空气,保护了室内人员的呼吸系统健康。
【IPC分类】B01D53/86, B01D53/60, B01D46/00
【公开号】CN105233681
【申请号】CN201510780589
【发明人】沈秋
【申请人】无锡桥阳机械制造有限公司
【公开日】2016年1月13日
【申请日】2015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