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石墨坩埚原料筛分技术领域,尤其涉及到一种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
背景技术:
石墨坩埚原料筛分往往是采用人工将原料进行筛分,在采用人工进行石墨坩埚原料的筛分劳动成本高,劳动强度大,筛分效率低以及筛分效果不佳;而现有的石墨坩埚原料筛分设备结构复杂,占地面积大,制造成本高,能耗高;因此,急需一种筛分效率高、结构新颖的石墨坩埚原料分类筛分设备。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解决的技术问题在于克服现有技术的缺陷,提供一种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
本实用新型目的通过以下技术方案实现:
提供一种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包括机架和原料筛分仓,所述机架的上方设有原料筛分仓,所述原料筛分仓的顶部设有进料口,所述原料筛分仓的底部设有出料口一,所述原料筛分仓内部内壁上设有支撑板一和支撑板二,所述支撑板一设置于原料筛分仓内壁左侧,所述支撑板二设置于原料筛分仓内壁右侧,所述支撑板一上设有驱动装置,所述驱动装置一的一侧设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上设有轴承和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上设有凸轮,所述驱动装置的输出端设有主动齿轮,所述转动轴的一端设有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所述原料筛分仓的内部设有双层筛分筛网,所述双层筛分筛网的左端设置于凸轮的上方,且双层筛分筛网的左端与凸轮相接触,所述双层筛分筛网的右端与支撑板二通过弹簧连接,所述原料筛分仓上靠近支撑板二处设有出料口二。
进一步地,所述双层筛分筛网的底部设有振动电机。
进一步地,所述支撑板一的安装高度大于支撑板二的安装高度。
更进一步地,所述进料口呈倒圆锥状。
所述驱动装置可采用直流电动机、异步电动机、或同步电动机;所述出料口一和出料口二处均设有电磁阀。
与现有技术相比,本实用新型具有以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所述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达到了筛分物料、将物料按不同颗粒大小进行分类的目的,克服了现有的石墨坩埚原料筛分装置不能筛分物料、不能按颗粒大小分类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效率更高、具有筛分功能的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紧凑,制造成本低,动力部件少,维护费用低,耗能少,筛分能力和效果强,操作化程度高,适合大面积生产推广使用。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所述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的结构示意图。
附图中:
1.机架,2.原料筛分仓,3.进料口,4.出料口一,5.出料口二,6.支撑板一,7.支撑板二,8.驱动装置,9.凸轮,10.双层筛分筛网,11.弹簧,12.振动电机,13.电磁阀。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具体实施方式对本实用新型作进一步的说明。其中,附图仅用于示例性说明,表示的仅是示意图,而非实物图,不能理解为对本专利的限制;为了更好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实施例,附图某些部件会有省略、放大或缩小,并不代表实际产品的尺寸;对本领域技术人员来说,附图中某些公知结构及其说明可能省略是可以理解的。
如图1所示,提供一种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包括机架1和原料筛分仓2,所述机架1的上方设有原料筛分仓2,所述原料筛分仓2的顶部设有进料口3,所述原料筛分仓2的底部设有出料口一4,所述原料筛分仓2内部内壁上设有支撑板一6和支撑板二7,所述支撑板一6设置于原料筛分仓2内壁左侧,所述支撑板二7设置于原料筛分仓2内壁右侧,所述支撑板一6上设有驱动装置8,所述驱动装置8一的一侧设有轴承座,所述轴承座上设有轴承和转动轴,所述转动轴上设有凸轮9,所述驱动装置8的输出端设有主动齿轮,所述转动轴的一端设有从动齿轮,所述主动齿轮与从动齿轮啮合,所述原料筛分仓2的内部设有双层筛分筛网10,所述双层筛分筛网10的左端设置于凸轮9的上方,且双层筛分筛网10的左端与凸轮9相接触,所述双层筛分筛网10的右端与支撑板二7通过弹簧11连接,所述原料筛分仓2上靠近支撑板二7处设有出料口二5。
作为上述实施方案的改进,所述双层筛分筛网10的底部设有振动电机12。
作为上述实施方案的改进,所述支撑板一6的安装高度大于支撑板二7的安装高度。
作为上述实施方案的改进,所述进料口3呈倒圆锥状。
所述驱动装置8可采用直流电动机、异步电动机、或同步电动机;所述出料口一4和出料口二5处均设有电磁阀13。
本实用新型所述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达到了筛分物料、将物料按不同颗粒大小进行分类的目的,克服了现有的石墨坩埚原料筛分装置不能筛分物料、不能按颗粒大小分类的问题,提供了一种效率更高、具有筛分功能的石墨坩埚原料用分类筛分设备。
本实用新型结构新颖紧凑,制造成本低,动力部件少,维护费用低,耗能少,筛分能力和效果强,操作化程度高,适合大面积生产推广使用。显然,上述实施例仅仅是为清楚地说明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所作的举例,而并非是对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的限定。上述所述连接方式:活动连接、固定连接、相连、相连接、连接等均为焊接、螺栓连接、铆接、相嵌连接、铰接或销轴连接等其中的一种或者多种,对于所属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来说,在上述说明的基础上还可以做出其它不同形式的变化或变动。凡在本实用新型的精神和原则之内所作的任何修改、等同替换和改进等,均应包含在本实用新型范围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