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分级机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5764254发布日期:2018-10-26 19:46阅读:311来源:国知局

本实用新型涉及分级机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分级机。



背景技术:

分级机广泛适用于选矿厂中与球磨机配成闭路循环程分程分流矿沙,或用在重力选矿厂中来分级矿砂和细泥,及金属选矿流程中对矿浆进行粒度分级,及洗矿作业中的脱泥、脱水等作业,该机具有结构简单、工作可靠、操作方便等特点。

而传统的分级机大多结构简单,大多通过一个螺旋杆对比重较大物料进行输送,对比重较小的物料采用溢流方式排出,导致装置的分选速度大大降低,从而导致其无法满足人们生产的需求。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的目的是为了解决现有技术中存在的缺点,而提出的一种分级机。

为了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采用了如下技术方案:一种分级机,包括分级机本体,所述分级机本体上方设置有料斗,所述分级机本体的一端通过机架固定有第二电机,所述第二电机的一端连接有第二转轴,所述第二转轴外壁焊接有第二螺旋叶片,且第二转轴外壁位于分级机本体内壁处套接有轴承,所述分级机本体位于第二电机的一端下方设置有分料口,所述分级机本体的另一端顶部通过机架固定有第一电机,所述第一电机下方设置有第一转轴,所述分级机本体外壁位于第一电机的一端设置有溢流管,且分级机本体内壁位于溢流管下口处焊接有滤板,且滤板的两侧设置有厕位挡板。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第一转轴外壁焊接有第一螺旋叶片。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分级机本体倾斜角度为30度。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分级机本体上方位于料斗的一侧设置有进水口。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分级机本体底部设置有支架。

作为上述技术方案的进一步描述:

所述侧位挡板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侧位挡板关于滤板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

本实用新型中,首先,该装置通过在分级机本体的另一端顶部通过机架固定有第一电机,第一电机下方设置有第一转轴,第一转轴外壁焊接有第一螺旋叶片,使得该装置在分级筛选时浮在水中上层比重较轻的物料可以迅速上游至滤板上方,并通过溢流管排出,从而使得该装置的分级速度更快,效率更高,其次,该装置通过将分级机本体设置为倾斜结构,使得该装置中第二螺旋叶片在对比重较大物料进行传动时不会将比重较小的物料带入分料口,提升该装置的分级质量。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提出的一种分级机的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溢流管局部结构示意图。

图例说明:

1-第一电机、2-第一转轴、3-第一螺旋叶片、4-溢流管、5-轴承、6-支架、7-分级机本体、8-第二螺旋叶片、9-第二转轴、10-分料口、11-机架、12-第二电机、13-进水口、14-料斗、15-侧位挡板、16-滤板。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将结合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实施例中的技术方案进行清楚、完整地描述,显然,所描述的实施例仅仅是本实用新型一部分实施例,而不是全部的实施例。

参照图1-2,一种分级机,包括分级机本体7,分级机本体7上方设置有料斗14,分级机本体7的一端通过机架11固定有第二电机12,第二电机12的一端连接有第二转轴9,第二转轴9外壁焊接有第二螺旋叶片8,且第二转轴9外壁位于分级机本体7内壁处套接有轴承5,分级机本体7位于第二电机12的一端下方设置有分料口10,分级机本体7的另一端顶部通过机架11固定有第一电机1,第一电机1下方设置有第一转轴2,分级机本体7外壁位于第一电机1的一端设置有溢流管4,且分级机本体7内壁位于溢流管4下口处焊接有滤板16,且滤板16的两侧设置有厕位挡板15,第一转轴2外壁焊接有第一螺旋叶片3,分级机本体7倾斜角度为30度,分级机本体7上方位于料斗14的一侧设置有进水口13,分级机本体7底部设置有支架6,侧位挡板2共设置有两个,且两个侧位挡板2关于滤板16竖直中心线相互对称,该装置通过在分级机本体7的另一端顶部通过机架11固定有第一电机1,第一电机1下方设置有第一转轴2,第一转轴2外壁焊接有第一螺旋叶片3,使得该装置在分级筛选时浮在水中上层比重较轻的物料可以迅速上游至滤板16上方,并通过溢流管4排出,从而使得该装置的分级速度更快,效率更高。

工作原理:使用时,首先连接电源,分别打开第一电机1和第二电机12的开关,第一电机1通过第一转轴2带动第一螺旋叶片3转动,第二电机1通过第二转轴9带动第二螺旋叶片8转动,通过进水口13向分级机本体7内部分级机本体7加水,当水漫过第二螺旋叶片8时再向分级机本体7内部加入待分选物料,第二螺旋叶片8转动将物料分散,比重较大的物料迅速沉降,通过第二螺旋叶片8传入分料口10排出,比重较小的物料浮于水中上层,通过第一螺旋叶片3输送至溢流管4排出,完成该装置的运行过程。

以上所述,仅为本实用新型较佳的具体实施方式,但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并不局限于此,任何熟悉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在本实用新型揭露的技术范围内,根据本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及其实用新型构思加以等同替换或改变,都应涵盖在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之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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