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文档序号:18161980发布日期:2019-07-13 09:22阅读:391来源:国知局
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的制作方法

本实用新型涉及净化器技术领域,具体是指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



背景技术:

空气净化器是指能够吸附、分解或转化各种空气污染物(一般包括PM2.5、粉尘、花粉、异味、甲醛之类的装修污染、细菌、过敏原等),有效提高空气清洁度的产品,静电集尘技术是常用的空气净化技术,专利号CN1221358A中提到了一种利用静电除尘的空气净化装置,其除尘的装置与高压电源电连接,包括电位不同的至少两个电极件,它们围绕一轴线卷绕至少一圈,在该除尘装置旁用电晕电极使空气中的粒子带电,空气经电晕电极电离带电后被除尘装置上的电极件吸附,从而净化空气。由于灰尘直接吸附在电极件上,需要经常进行清理,将积聚在电极件上的颗粒物清除,避免因沉积在电极件上的颗粒物增多,费时费力,也是这个原因这种集尘装置使用寿命很短,净化效率也越来越低。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克服以上技术缺陷,提供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其便于定期清洁积灰,净化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为解决上述技术问题,本实用新型提供的技术方案为: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包括集尘箱,所述集尘箱内部设有筒状集尘装置,筒状集尘装置的内部设有至少一个高电位电极件和至少一个低电位电极件,所述高电位电极件和低电位电极件为片状电极件,且高电位电极件和低电位电极件间隔布置,所述筒状集尘装置中的高电位电极件与高压电源相连,所述低电位电极件接地,所述集尘箱的底部两端设有承托筒状集尘装置的绝缘支撑座,所述筒状集尘装置的内部设有集尘袋,集尘袋与筒状集尘装置之间设有筒状绝缘框架,所述集尘箱的内壁固定安装绝缘支撑杆,支撑杆的端部连接绝缘框架,集尘箱远离支撑杆的一端设有风管,风管的一端延伸至筒状集尘装置内部,所述集尘袋的开口与风管端部连接,所述集尘箱的侧壁设有门。

作为改进,所述风管为塑料伸缩软管,当风机启动时,空气从风管进入集尘箱。

作为改进,所述绝缘支撑座的顶部为弧形凹面。

作为改进,所述弧形凹面上设有耐磨的软质橡胶层,防止绝缘支撑座与筒状集尘装置之间发生磨损。

作为改进,所述集尘袋采用无纺布材质,拨水、透气性佳,易保持布面干爽、易洗涤。

本实用新型与现有技术相比的优点在于:结构简单,便于定期清洁积灰,净化效率高,使用寿命长。

附图说明

图1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的结构示意图。

图2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的筒状集尘装置的侧视图。

图3是本实用新型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的绝缘支撑座的结构示意图。

如图所示:1、集尘箱,2、筒状集尘装置,3、高电位电极件,4、低电位电极件,5、绝缘支撑座,6、集尘袋,7、筒状绝缘框架,8、支撑杆,9、风管,10、软质橡胶层。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的详细说明。

结合附图1-3,一种空气净化器集尘装置,包括集尘箱1,所述集尘箱1内部设有筒状集尘装置2,所述筒状集尘装置2的内壁设有至少一个高电位电极件3和至少一个低电位电极件4,所述高电位电极件3和低电位电极件4为片状电极件,所述高电位电极件3和低电位电极件4均匀设置、间隔排列,所述筒状集尘装置2中的高电位电极件3与高压电源相连,所述低电位电极件4接地,所述集尘箱1的底部两端设有承托筒状集尘装置2的绝缘支撑座5,所述绝缘支撑座5的顶部为弧形凹面,所述弧形凹面上设有耐磨的软质橡胶层10,防止绝缘支撑座5与筒状集尘装置2之间发生磨损,所述筒状集尘装置2的内部设有集尘袋6,集尘袋6与筒状集尘装置2之间设有筒状绝缘框架7,所述集尘箱1的内壁固定安装绝缘支撑杆8,支撑杆8的端部连接绝缘框架7,集尘箱1远离支撑杆8的一端设有风管9,所述风管9为塑料伸缩软管,风管9的一端延伸至筒状集尘装置2的内部,所述集尘袋6的开口与风管9的端部连接,风管9的另一端连接空气净化器的风机,所述集尘箱1的侧壁设有门(附图中未示出),用于定期更换集尘袋6,所述集尘袋6采用无纺布材质,易洗涤,可以多次使用,成本低。

本实用新型在具体实施时,筒状集尘装置2的前端是开口结构,风管9端部连接集尘袋6,筒状集尘装置2在使用时,高电位电极件3处于高电位,低电位电极件4处于低电位,高电位电极件3和低电位电极件4因电位差而形成电场,筒状集尘装置2的内部设有用于隔离灰尘与电极件的集尘袋6,一是便于清理灰尘,二是能有效延长电极件的使用寿命,为了防止进风时集尘袋6撞击电极件,在集尘袋6与筒状集尘装置2之间设有绝缘框架7,绝缘框架7的端部通过支撑杆8固定,集尘箱1的尾部内壁设有固定座,支撑杆8固定在固定座上,每隔一段时间可打开集尘箱1侧壁的门更换集尘袋6,便于操作使用。

以上对本实用新型及其实施方式进行了描述,这种描述没有限制性,附图中所示的也只是本实用新型的实施方式之一,实际的结构并不局限于此。总而言之如果本领域的普通技术人员受其启示,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创造宗旨的情况下,不经创造性的设计出与该技术方案相似的结构方式及实施例,均应属于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

当前第1页1 2 3 
网友询问留言 已有0条留言
  • 还没有人留言评论。精彩留言会获得点赞!
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