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偏心涡电流分选机配套装置技术领域,尤其涉及一种偏心涡电流分选机转子位置调节装置。
背景技术:
偏心涡电流分选现已应用于各行各业,是专门分选物料中的有色金属的设备,以往的偏心涡电流分选机在制作完成以后,转子相对外筒于位置将不能再移动,在分选过程中由于不同种类物料的大小不同,在分选效果上将会有一定差异,而本实用新型将可以根据物料成分和大小的不同程度调节转子在外筒中的相对位置以达到理想的有色金属分选目的。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为解决目前背景技术中存在的缺点,提供了一种偏心涡电流分选机转子位置调节装置,包括电机、指针、左支架、右支架、外筒、定位销、支架旋转固定轴、转子、角度表盘,所述外筒的一端设有电机,所述电机连接于转子,所述转子设于外筒的内部,所述外筒的中间位置设有支架旋转固定轴,所述外筒的前后两端分别设有左支架与右支架,所述左支架与右支架通过支架旋转固定轴连接于外筒,所述左支架开有两个通孔,其中的一个通孔用来固定支架旋转固定轴,另外一个通孔用来固定定位销,所述指针设于电机表面的边缘处,所述外筒的端面设有五个通孔用于连接定位销,所述左支架通过支架旋转固定轴连接于外筒,所述定位销插入左支架与外筒上设有的五个通孔中的其中一个,所述指针指向弧形的角度转盘。
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描述,所述指针固接于电机。
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描述,所述左支架上有两个通孔。
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描述,所述外筒的底部高于左支架与右支架的底部。
对本实用新型的进一步描述,所述电机设于支架旋转固定轴上方。
采用上述技术方案,具有如下有益效果:
本实用新型结构简单,偏心涡电流分选机转子调整装置包括转子和调整装置,转子在外筒内可随电机自由旋转,调整装置由支架旋转固定轴,左支架,右支架、定位销相互连接组成,根据物料成分和大小调节定位销的位置改变转子的位置,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定位销是固定在外筒和左支架上不动的,当物料更换后需要调节时,将电机停止供电,转子将不再旋转,此时将定位销拔出外筒旋转电机和转子,等定位销达到外筒的下一个定位孔时,将定位销插入固定好后,可以给电机供电实现此设备的分选效果。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的结构主视结构示意图;
图2为本实用新型图1的左视结构示意图;
图3为本实用新型的剖视结构示意图;
图中:1-电机;2-指针;3-左支架;4-右支架;5-外筒;6-定位销;7-支架旋转固定轴;8-转子;9-角度表盘。
具体实施方式
下面结合附图对本实用新型做进一步说明。
实施例1:如图1至图3所示的一种偏心涡电流分选机转子位置调节装置,包括电机1、指针2、左支架3、右支架4、外筒5、定位销6、支架旋转固定轴7、转子8、角度表盘9,所述外筒5的一端设有电机1,所述电机1连接于转子8,所述转子8设于外筒5的内部,所述外筒5的中间位置设有支架旋转固定轴7,所述外筒5的前后两端分别设有左支架3与右支架4,所述左支架3与右支架4通过支架旋转固定轴7连接于外筒5,所述左支架3开有两个通孔,其中的一个通孔用来固定支架旋转固定轴7,另外一个通孔用来固定定位销6,所述指针2设于电机1表面的边缘处,所述外筒5的端面设有五个通孔用于连接定位销6,所述左支架3通过支架旋转固定轴7连接于外筒5,所述定位销6插入左支架3与外筒5上设有的五个通孔中的其中一个,所述指针2指向弧形的角度转盘,所述指针2固接于电机1,所述左支架3上有两个通孔,所述外筒5的底部高于左支架3与右支架4的底部,所述电机1设于支架旋转固定轴7上方。
电机1与转子8直连,没有相对运动,指针2固定在电机1上,外筒5上有abcde五个定位销6固定通孔,在具体实施时,将定位销6拔出,旋转电机1带动转子8围绕支架旋转固定轴7旋转,以改变转子8相对外筒5的位置,通过改变定位销6在abcde五个通孔的位置,实现转子8在外筒5内的不同位置,使偏心涡电流分选机对有色金属的分选效果。
在需要调整角度时将电机1停止转动,将定位销6拔出外筒5的定位孔让转子8围绕支架固定轴旋转,到达想要位置时将定位销6插入外筒5的定位孔,本实用新型包括转子8和调整装置,转子8在外筒5内可随电机1自由旋转,调整装置由支架旋转固定轴7,左支架3,右支架4、定位销6相互连接组成,根据物料的成分和大小调节定位销6的位置改变转子8的位置,在正常工作状态时定位销6是固定在外筒5和左支架3上不动的,当物料更换后需要调节时,将电机1停止供电,转子8将不再旋转,此时将定位销6拔出外筒5旋转电机1和转子8,等定位销6达到外筒5的下一个定位孔时,将定位销6插入固定好后,可以给电机1供电实现此设备的分选效果。
以上描述了本实用新型的基本原理和主要特征,本行业的技术人员应该了解,本实用新型不受上述实施例的限制,上述实施例和说明书中描述的只是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原理,在不脱离本实用新型精神和范围的前提下,本实用新型还会有各种变化和改进,这些变化和改进都落入要求保护的本实用新型范围内,实用新型要求保护范围由所附的权利要求书及其等效物界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