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一种用于机动车辆的装置,包括:
发动机总成,所述发动机总成具有位于所述发动机总成的顶部后端的第一铰接部分,并且具有向上延伸并且与所述第一铰接部分间隔开的第一和第二结构突起;和
罩,所述罩包括刚性基底和包覆成型到所述基底上的泡沫体,其中所述基底具有与所述第一铰接部分接合的一体的第二铰接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泡沫体具有分别可释放地接收所述第一和第二突起以将所述罩保持在安装位置的第一和第二插口。
2.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结构突起包括从所述发动机总成的凸轮罩延伸的球头销,并且其中所述第一插口包括形成在所述泡沫体的下侧中并且适于捕获所述球头销的孔眼凹部。
3.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二结构突起包括从所述发动机总成延伸的加油口颈,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插口包括延伸穿过所述泡沫体并且适于捕获所述加油口颈的通道。
4.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基板包括矩形框架,并且其中所述第二铰接部分包括在从所述框架延伸以从所述泡沫体露出的翼片的端部处的成型销。
5.如权利要求4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铰接部分包括从所述发动机总成的进气歧管延伸以接收所述成型销的C形钩。
6.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和第二突起从所述发动机总成的至少一个凸轮罩延伸。
7.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泡沫体包括聚氨酯泡沫。
8.如权利要求1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刚性基板包括成型塑料。
9.如权利要求8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塑料包括尼龙。
10.一种装置,包括:
发动机总成,所述发动机总成具有第一铰接部分以及与所述第一铰接部分间隔开的第一和第二突起;和
罩,所述罩包括由柔性泡沫体包覆成型的刚性基底,其中所述基底具有接合所述第一铰接部分的一体铰接部分,并且其中所述泡沫体具有分别可释放地接收所述突起以将所述罩保持在安装位置的第一和第二插口。
11.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泡沫体包括吸声聚氨酯泡沫,并且其中所述刚性基底包括形成矩形框架的尼龙,所述矩形框架具有从所述框架延伸到所述第二铰接部分的成型销的端部翼片。
12.如权利要求10所述的装置,其中,所述第一结构突起包括从所述发动机总成的凸轮罩延伸的球头销,其中所述第一插口包括形成在所述泡沫体的下侧中并且适于捕获所述球头销的孔眼凹部,其中所述第二结构突起包括从所述发动机总成延伸的加油口颈,并且其中所述第二插口包括延伸穿过所述泡沫体并且适于捕获所述加油口颈的通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