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实用新型涉及空间微推进系统的气态或液态工质节流控制领域,具体涉及一种采用陶瓷材料的微推力器喷管。
背景技术:
随着计算机技术、微加工制造、微电子技术、航天技术以及应用需求的发展,以提高“功能密度”为核心的微纳卫星代表了当今空间技术发展的一种新趋势,受到了世界各国航天界的普遍重视。微推进系统是微小卫星的关键系统之一,目前微推进系统主要有:化学推进、电推进和激光推进等。微推力器喷管是化学推进系统中的关键组件,通过推进剂从喷管喷出,产生反向推力。
应用较为成熟的喷管通常采用金属材料进行机加工制成。由于微推力结构尺寸小(喷管孔径0.1mm~0.5mm左右),喷管加工难度大,尺寸精度较难控制,产品性能一致性较难保证,加工成本较高。
技术实现要素:
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微推力器喷管,提高喷管的加工精度与表面质量,使其具有优异的物理与机械性能。
为实现上述目的,本实用新型提供一种微推力器喷管,其特点是,该喷管包含:壳体和贯穿壳体的气道,该气道呈锥管状,内径较小的一端为微推力器喷管的进气口,内径较大一端为微推力器喷管的出气口;
上述壳体采用氧化铝材料制成。
一种微推力器喷管,其特点是,该喷管包含壳体和贯穿壳体的气道;
上述的气道包含气路连接的第一气道段和连接第二气道段,第一气道段连接进气端,第二气道段连接出气端,第一气道段的内径小于第二气道段的内径;
上述壳体采用氧化铝材料制成。
上述的第一气道段内径一致。
上述的第二气道段内径由连接第一气道段的一端向连接微推力器喷管出气口的一端逐渐增大。
上述的第二气道段设为锥管状。
上述的第一气道段的轴向长度小于第二气道段的轴向长度。
上述的第二气道段与微推力器喷管出气口之前设有第三气道端,该第三气道端的内径一致。
本实用新型微推力器喷管和现有技术相比,其优点在于,本实用新型采用氧化铝加工微推力器喷管,喷管具有耐高温、耐腐蚀、耐氧化、强度高、硬度好等优异的物理与机械性能,能够实现精密加工方法,可以达到较高的加工精度和表面质量;便于采用快速批量化成型技术,提高产品一致性。
附图说明
图1为本实用新型微推力器喷管的结构示意图。
具体实施方式
以下结合附图,进一步说明本实用新型的具体实施例。
如图1所示,公开了一种微推力器喷管的实施例一,该喷管包含:壳体110和贯穿壳体的气道120。
壳体110为管状结构,采用氧化铝材料,即人造刚玉材料制成。该材料使微推力器喷管具有较好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耐高温、耐腐蚀、耐氧化、强度高、硬度好。
在壳体110内设有贯穿壳体110的气道120。
第二气道段与微推力器喷管出气口之前设有第三气道端,该第三气道端的内径一致。
本实施例一中,气道120包含依次气路连通的第一气道端121、第二气道端122和第三气道端123。其中第一气道端121内径小于第二气道端122的内径,第二气道端122的内径小于第三气道端123内径。
第一气道端121的进气端连接微推力器喷管的进气口,该第一气道端121的内径为均匀一致的。
第二气道端122的进气端连接第一气道端121的出气端,出气端连接第三气道端123的进气端。第二气道端122采用锥管状结构,第二气道端122进气端的内径与第一气道端121的内径相等,第二气道端122由其进气端向出气端内径均匀线性增大,第二气道端122的出气端的内径与第三气道端123的内径相等。
第三气道端123的进气端连接第二气道端122的出气端。该第三气道端123的内径设为均匀一致的。
进一步的,第一气道端121的径向长度小于第二气道端122的径向长度;第三气道端123的径向长度小于第二气道端122的径向长度;第一气道端121的径向长度大于第三气道端123的径向长度。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了一种微推力器喷管的实施例二,该喷管包含:壳体和贯穿壳体的气道。
壳体为管状结构,采用氧化铝材料,即人造刚玉材料制成。该材料使微推力器喷管具有较好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耐高温、耐腐蚀、耐氧化、强度高、硬度好。
在壳体内设有贯穿壳体的气道。
本实施例二中,气道包含依次气路连通的第一气道端和第二气道端。其中第一气道端内径小于第二气道端的内径。
第一气道端的进气端连接微推力器喷管的进气口,该第一气道端的内径为均匀一致的。
第二气道端的进气端连接第一气道端的出气端。第二气道端采用锥管状结构,第二气道端进气端的内径与第一气道端的内径相等,第二气道端由其进气端向出气端内径均匀线性增大。
进一步的,第一气道端的径向长度小于第二气道端的径向长度。
本实用新型还公开还公开了一种微推力器喷管的实施例三,该喷管包含:壳体和贯穿壳体的气道。
壳体为管状结构,采用氧化铝材料,即人造刚玉材料制成。该材料使微推力器喷管具有较好的尺寸精度和表面质量,耐高温、耐腐蚀、耐氧化、强度高、硬度好。
气道贯穿壳体设置。该气道整体设为锥管状,气道进气端的内径小于出气端的内径,并且气道的内径由进气端向出气端均匀线性增大。
尽管本实用新型的内容已经通过上述优选实施例作了详细介绍,但应当认识到上述的描述不应被认为是对本实用新型的限制。在本领域技术人员阅读了上述内容后,对于本实用新型的多种修改和替代都将是显而易见的。因此,本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应由所附的权利要求来限定。